認識半年倉促結婚,婚後不久產生矛盾聯繫不上對方?7月28日,興業縣法院小平山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促使雙方當事人順利解除婚姻關係。
原告李某與被告任某系2019年6月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半年之後便倉促結婚。因婚前雙方相處時間較短,對彼此的瞭解不夠深入,導致婚後不久雙方就開始產生矛盾,經常發生爭吵,相互之間也無法進行有效溝通。2020年5月始,被告任某開始外出打工,原告李某多次聯繫被告任某,均無法聯繫上,到被告家中詢問其父母亦無法得知其去向,因此雙方從2020年5月起便沒有了任何聯繫,雙方之間的感情非但沒有得到任何改善反而愈演愈烈。
為了更加妥善處理雙方矛盾,主辦法官在詳細瞭解案情後曾多次與原被告溝通,充分了解雙方的意見,在試圖勸解雙方和好無果後,確定雙方確實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且均同意離婚。於是,在主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同意解除雙方婚姻關係。至此,該案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法官提醒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閃婚閃離現象也頻繁出現。“閃婚閃離”雖然只是夫妻雙方的事,但衝動和草率的婚姻,容易傷害家庭和孩子,甚至危害社會的和諧穩定。結婚不是“過家家”,男女雙方在對待婚姻大事時,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妨約定一個“冷靜期”,思考一下雙方是否可以走進婚姻殿堂、應該如何白頭偕老。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增強家庭責任感,努力經營婚姻家庭,才能讓婚姻走得更穩、更長遠。
圖文 | 李耀
編輯 | 唐倩
審核 | 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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