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戶開著,車門不鎖,鑰匙不拔,不就等著被人偷嘛。”7月19日下午,羅某在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詢問室跟民警“侃侃而談”,“我喜歡在這裡,這不就我家嘛。”面對民警的審訊,羅某不但“豪言”頻出,還對自己所做的行為毫不避諱,自有一套邏輯。
羅某認為自己只是“借走”車運東西,過兩天會還回去,還能給車主一個教訓並不算偷。而朋友欠自己錢,自己去他家拿些家當抵錢也是可以的。然而,不告而取即為偷,而羅某將面臨法律的處罰。
7月19日早上6時47分,家住象珠鎮某村的成先生報警,稱起床後發現自己停在自家邊上的藍色貨車不見了。
接警後,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對周邊的監控視頻進行調查,根據線索民警鎖定了被偷走的貨車。民警在觀察中還發現,貨車上多了許多不知名的貨物,並且運送到永康客運西站附近某地攤上售賣。發現落腳點後,民警立馬前往抓捕,在上午10時許在客運西站附近成功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羅某。
羅某開著偷來的車到西站附近售賣偷來的物品
7月19日凌晨2時許,羅某(四川眉山人,28歲)在梧桐山村附近閒逛,看見停在路邊的貨車窗戶開著,車上的鑰匙也沒拔,於是就把車開走了。至於車上的貨物,則是羅某到朋友家偷來的。羅某交代,他朋友欠自己幾千元錢,於是想著拿他家的東西抵錢。
7月19日上午6時許,羅某來到家住東城街道某村的朋友家,徑直推門而入,趁其家裡無人之際,把朋友的床單、被子、衣服、鞋子等物品打包後,拿到偷來的貨車上,運到地攤上售賣。
羅某在朋友家偷來的鞋子
目前,羅某因偷開他人機動車,被永康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三天並罰款五百元的處罰。同時,羅某入室盜竊的案件還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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