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場消息稱,李嘉誠家族旗下長實集團(01113.HK)欲購入中國恆大(03333.HK)香港總部大樓。對此,長實集團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確認,公司已入標“灣仔告士打道38號中國恆大中心項目”,恆大方面對該消息則未作迴應。該大樓的市場估值約90億港元,於今日截標。目前,中國恆大中心出租率逾八成。
雖然目前尚未確認成交,但是李嘉誠通過撿漏的方式收購許家印控制下的物業,得了便宜不說,還相當於間接扶一把恆大,為保交樓出一份力,在政治上是加分項,對於修復其“跑路”形象以及為長實迴歸大陸投資埋下伏筆。所以這筆業務大概率是要成交的。
而對於恆大許家印出售香港物業所得的價款,如何保證這筆款項花在刀刃上,才是考驗許家印、考驗恆大風險化解委員會能力的事項。
至於恆大債權人,尤其是購買了爛尾樓的準業主,需要時刻注意以下事項:
1.密切留意這筆資產收購業務的支付方式,應該強烈要求雙方通過支付現金的方式,而不是通過債務代償或者其他非現金交易的方式達成交易。為啥?如果通過債務代償的方式交易,只能減少恆大的負債,並不能增加恆大的現金。得到了債務代償的一方相當於逃出生天,留下一個沒有優質資產殼給剩餘債權人。如果最終通過這種方式完成交易,各債權人務必密切關注被代償方的成色,嚴禁“領導”先跑。
2.經驗判斷,恆大香港物業大概率是被抵押狀態,根據現行法律,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歸還抵押權人,如果有剩餘,才能用來償還一般債務。所以爛尾樓購房者應該密切留意該物業抵押權人是誰,其對應的債務是否合法合規,償還債務之後是否有剩餘。如果這個債權人是“領導”,那麼是否可以申請推翻這個抵押權?
3.既然目前恆大債務統一管理,恆大風險化解委員會是否可以和該物業抵押權人協商,放棄該抵押權或者置換恆大其他物業作為抵押權補充,將所得價款優先用於爛尾項目建設?當前首要任務是保交樓,抵押權人如果是國企金融機構,應該有這樣的覺悟。
4.嚴禁交易價款用於支付當時恆大購買該物業的尾款。根據公開信息,恆大香港物業是恆大集團2015年以125億港元從華人置業手上購入,創香港歷史新高的收購價,按照當時的公告,該筆交易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收購的價款,首付款只需10%,其餘價款將分6年支付,每年僅需10%。也就是說,恆大在2021年才支付完該筆交易的價款。恆大暴雷發生在2020年底,可能恆大還有尚未支付的併購款,對於這類併購款,屬於一般債權,不能直接用此次賣款支付上次買款。
恆大債權人一大摞,憎多粥少,給了A,就沒法給B。錢給誰,為誰花。其本質就是先救誰,讓誰先跑的問題。
情理上,我們同情爛尾樓購房者。該筆款項應該用於爛尾樓盤的盤活上,也就是優先用來救爛尾購房者。
但是因為爛尾購房者數量多且分散,很難集中力量對事件進行持續跟進,併購款能不能用到爛尾項目上,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