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學生髮文稱,自己暑假期間在朋友圈發自拍被學校通報記處分,在網絡引發網友熱議。隨後盤錦市教育局迴應稱:教育局沒有此項規定,但是有的學校會有自己的規定,學校不讓學生玩手機,讓學生把注意力放在學習上也是正常的。據瞭解,盤錦大窪高中“去網去微”制度第一條規定就是同學一律使用非智能手機或者不用手機,發現三次開除學籍。
學生“違反規定”,學校給予學生處分,看似有理有據,實則荒謬,“為學生好”不能成為荒謬制度的擋箭牌。
校規,是學校所定的學生在校必須遵守的規則,不是家規。學校制定一個規章制度應充分論證、謹慎考量。“一律使用非智能手機”“學生只允許申請註冊一個卡號,向班級申報註冊”“每月通話、短信、流量詳單打出一份交給班主任”“家庭儘量去網,禁止學生在家上網”……以“影響學習”為由實施“長臂管轄”,該學校“去網去微”規定看似管理嚴格,恐怕會適得其反,容易激發學生的叛逆心理。往小處說,學習並非生活全部,課堂外學生也需要有休閒娛樂的空間,況且只要家長合理監督引導,網絡也可以成為學生汲取知識的渠道;往大處說,公民享有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讓學生提供通話流量詳單,還讓學生家裡去網,如此“土政策”顯然與上位法相悖。
圖片來自網絡
處分,是對犯罪或犯錯誤的人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決定,不能隨意。處分有其嚴肅性,針對的應是具體錯誤,必須有理有據。在學校,處分會記入個人檔案,對學生今後產生影響,作出處分決定必須要慎重。暑假,在朋友圈發自拍,這對一位活潑的青少年來說是再尋常不過的一件事,況且朋友圈的內容沒有絲毫社會危害性,既不違反法律法規,也不違背公序良俗,僅僅是違反了學校並不科學的校規,這般處分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是學校的主管單位,面對學校明顯離譜的規定和處分,應及時糾正。教育局應做好教育督導工作。對學生來說,一個處分可能會對其產生非常大的不良影響,不合理的規定和處分是學校教育工作的嚴重不規範,有悖立德樹人的教育本質。
學校對學生要求嚴格出發點的善意是毋庸置疑的,但嚴格也要有度,當嚴格變成毫無意義的“嚴苛”,只會打壓學生天性,損害學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