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從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天一仁和雲璽城工地存在安全隱患被查。青島勝利兄弟建築有限公司在膠州市香港路以北、海爾大道以東,施工的天一仁和雲璽城一期5.6.10.11.16.17.22.23.24#樓及地下車庫工程現場存在未設置臨時消防水,生活區用電管理混亂,卸料平臺兩側封閉不嚴,懸挑式腳手架工字鋼兩側未採用木楔楔緊,落地式腳手架立杆局部缺失,懸挑層普遍封閉不嚴,樓層內臨邊防護缺失,後澆帶部位梁底支撐缺失,模板支撐縱橫向水平杆未連續設置,17#塔式起重機司機上下防墜器未安裝,17#塔式起重機兩道附牆杆件均存在私自焊接等安全隱患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山東明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天一仁和雲璽城一期3.4.9.14.15#樓及地下車庫工程,現場存在未設置臨時消防水,易燃材料堆放處消防設施缺失,生活區用電混亂,吊籠吊環使用螺紋鋼製作,15#塔式起重機未設置防護圍欄,15#塔式起重機司機上下防墜器未安裝等安全隱患的行為,施工單位違反了《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青島市城陽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天一仁和雲璽城一期2.8.13.20#樓及地下車庫工程,現場存在未設置臨時消防水,樓層內臨邊防護不到位,露天防護缺失,預留洞口無防護,卸料平臺周邊防護不嚴密,懸挑式架體鋼絲繩過銳角部位未設置防磨損措施,懸挑式架體底層防護不嚴,外架與結構間未設置水平防護,8#塔式起重機作業平臺防護欄杆未安裝,8#塔式起重機鋼絲繩捲筒部位防脫繩裝置失效,8#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私自焊接等安全隱患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以上三個工程均為青島海大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監理,未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致使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違反了《青島市實施<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依據:《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01年11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2號)(2018年修訂)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青島市實施山東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辦法》(2003年6月12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54號)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有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監理責任的行為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2-06-23,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青島勝利兄弟建築有限公司被罰貳萬元整。
2022-07-04,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明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罰壹萬元整。
2022-07-04,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青島市城陽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被罰貳萬元整。
2022-07-04,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4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青島海大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被罰伍仟元整。
2022-07-04,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4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青島海大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被罰貳萬元整。
2022-07-04,膠建安行處字〔2022〕第05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青島海大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被罰貳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