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山區人民檢察院在該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信訪接待場所召開簡易聽證會,對一起立案監督案件進行簡易聽證。會議邀請了案件當事人所轄街道的1名工作人員、1名區委政法委工作人員以及1名律師擔任了聽證員。此次聽證會是霞山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在接待場所開展簡易聽證。
案件回顧
信訪人林某某和傅某某存在債權債務關係,2019年12月法院作出了一份《民事調解書》,雙方就債權債務問題自願達成調解,但一直未得到有效的執行。林某某認為傅某某的行為構成了拒不執行裁定罪,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案,公安機關認為本案不符合立案條件,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林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立案監督申請。
聽證現場
聽證會上,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的來龍去脈,並講述了案件的處理意見和相關的法律依據。最初信訪人林某某對檢察機關作出不予監督立案的結論不理解,在法律適用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檢察官在法、理、情三個維度上對林某某提出的疑問作出了耐心細緻的解答。在場的聽證員充分聽取了檢察機關和當事人的意見後,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並進一步對林某某進行了釋法說理。最終,林某某解開了心結,表示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
在接待場所開展簡易聽證,不僅簡化了聽證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還能有效地緩和聽證氣氛,讓信訪群眾感覺更舒適、溫暖,大大提高釋法說理的效果。
今後,霞山區人民檢察院將嚴格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信訪工作條例》,依託12309檢察服務中心平臺,積極探索“潤物細無聲”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新方法,利用簡易聽證方式和更多有效的方式,更高效地化解信訪矛盾,用心用情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努力將矛盾消解於未然,將風險化解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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