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要是沒辦法上班,
你們會賠償我延誤費嗎?”
這是廣東河源一名司機對民警說的話
究竟發生了什麼?
7月29日凌晨,河源交警開展夏日摩電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在市區越王大道與永和路交叉口查處了一名女子涉嫌醉駕行為。
凌晨1點,女子駕乘輕便摩托車,後座載有一人,兩人均沒有佩戴頭盔,民警見此迅速將其攔下,在勸導女子騎摩托車應該佩戴安全頭盔的同時,聞到了這位女子身上有一股濃烈刺鼻的酒精味道。
民警懷疑女子涉嫌飲酒駕駛摩托車,要求她配合調查工作進行酒精測試。
在酒精測試時,女子謊稱自己肺活量不足,無法對酒精測試儀吹氣,一直推脫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測試。
民警一眼識破女子的小伎倆,耐心與其周旋,最終女子配合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初次測試結果高達103mg/100ml。
經詢問,該名女子稱因為工作性質需要經常應酬喝酒,明知道酒後不能開車的情況,還是心存僥倖駕車上路。
期間,民警對該名女子依法普及酒醉駕法律法規時,該名女子對自己酒駕的行為還不思悔改,一再反問和胡鬧:
“我還是給你籤個字吧,沒畢業我也會寫字啊”
“我口渴、喉嚨痛,你不給我喝水我叫外賣的”
“等下我昏迷了你要賠償我損失”
最後,女子經酒精血液二次測試,結果為107.36mg/ml,民警確認該女子為醉酒駕駛,民警將依法對女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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