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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根據“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主題活動以及市律師行業“黨旗領航·規範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為切實提高律師進社區(村)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效果,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召開律師進社區(村)法律服務提質增效座談會,邀請有關街道、社區、律所負責人以及居民群眾、律師代表參與座談,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海生主持座談會。

會上,參會社區及居民群眾代表充分肯定了律師進社區工作,紛紛表示律師值班對社區居民法律意識提高和社區基層治理起到了很大的幫助,同時也提出了此項工作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意見建議。與會律師代表也結合自身的值班經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工作建議。

市律師協會會長方松林根據大家的發言總結提出四點需要處理的關係:一是律師服務範圍和群眾需求的關係。二是固定時間和預約方式。三是律師的值班管理和能效提升問題。四是服務方式和律師工作量兼顧的問題。方松林提出要把握為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目標不變,在此基礎上完善考核機制,增強律師和社區的溝通協調聯動機制。

曹海生同志指出律師進社區是一項惠民工程,堅持了10年不容易,要繼續堅持,要提質增效、做深做實。要從五個方面加強和改進:一要優化服務模式。堅持現有的週四值班模式下並採取一定的靈活性。二要豐富活動載體。除固定法律諮詢外,還要針對性開展法律服務宣傳和法律講座,包括面向社區幹部的法律培訓,增強居民群眾和律師的良性互動。三要完善工作機制。優化社區律師工作細則,包括考核、任務,重新定位社區律師,社區幹部和律師各司其職。四要整合優質資源。要融合社區、居民、律所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各方資源,達到多方面共建共贏。五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群眾對社區律師工作認知度和滿意度,樹立黃石律師的良好形象。

會議強調,繼續優化升級社區律師工作模式,做到“三個不變”(服務對象不變,服務規模不變,服務人員不變),“三項優化”(工作模式優化,服務網絡優化,管理層級優化)。充分調動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能動性,增強社區法律服務需求和律師服務供給的信息對稱,整合律師資源,從法律服務供給和需求兩端同時優化,實現社區律師整體工作效能提升。

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江旭紅、杜水橋,各城區司法局分管律師工作的負責人,局律師工作科、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人和市律協秘書處等20餘人參加會議。

(局律工科吳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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