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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遵義市紀委監委統籌整合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基層紀委力量,不斷深化“室組地”聯合辦案實踐。圖為7月25日,餘慶縣紀委監委聯合辦案組同志深入村(社)收集核查相關問題線索。代鑫 攝

“室組地”聯合辦案,主要是指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發現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問題時,在派出機關監督檢查室統籌協調指導下,通過協商或者報請指定管轄等方式,由派駐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紀委監委聯合辦理案件的工作模式。

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健全“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新近出臺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規定了派出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日常聯繫的6項內容、“室組”聯動監督的6個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的5個事項以及“組組”協作的6項工作,對派出機關指導協調派駐機構與地方紀委監委協作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提供了工作指引和具體規範。

深化“室組地”聯合辦案實踐

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在統籌、貫通、銜接、深化上下功夫,深入實踐“室組地”聯合辦案工作模式,全面提升聯合辦案質效。

緊扣“導”“促”研製規範,強化制度支撐。《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下發後,省紀委監委結合“室組地”聯合辦案的相關要求,對近年來“室組地”聯合辦案工作實踐進行梳理彙總,在《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中開展協作配合的實施細則(試行)》基礎上,著手研究制定“室組地”聯合辦案工作指引。工作指引進一步細化“室組地”在聯合辦案中協商指定管轄、協作配合等方面的程序要求,為增強“室組地”互動合作、協調聯動提供規範指導,進一步促進紀檢監察工作系統集成、協同高效。

強化“審”“核”整體把關,實現交接順暢。“組”紮實開展初核工作,精準把握線索性質,具備成案條件後,再協商地方監委移交或報請指定管轄,確保案件能夠快速進入立案調查程序。“室”發揮專業優勢,對“組、地”之間移交案件的性質、證據、程序等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案件交接順暢。此外,“室”在統籌協調基礎上,充分發揮對辦理結果的審核把關和指導督促作用,暢通案件審理和報批處理程序,推動案件及時有序辦理。

增強“組、地”辦案合力,實現優勢互補。聯合辦案通盤考慮,審查調查一體推進。對於“組”在初核階段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的,由“室”協調指導,提前商請“地”參與線索初核,實現聯合辦案階段前移,提高初核質量。在審查調查人員移交方面,“組、地”強化安全意識、密切協作配合,確保採取措施安全可控、人員穩妥移交。為提高辦案效率,一些地方探索“組、地”共同成立聯合審查調查組方式,人員混編、統一調配,既增強合作力度,又幫助“組”鍛鍊隊伍。

共同做好“查”“改”文章,推動以案促改。針對“室組地”聯合辦案中查辦、處理、整改相對分離的狀況,“室”進一步加強工作統籌,堅持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在辦案階段就強調對問題整改的通盤考慮,與“組、地”提前謀劃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相關問題,注重分析深層次原因,針對性提出整改建議,提升聯合辦案的綜合效果和治理能力。

把握新規則新要求將實踐引向深入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對派出機關指導協調派駐機構與地方紀委監委協作開展聯合辦案作出明確規定。開展“室組地”聯合辦案,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發揮系統優勢、提高辦案質效,是促進監督執紀執法工作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形成合力的有效方法。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從三個層面把握“室組地”聯合辦案的具體要求,著力將實踐引向深入,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在提升全局意識運用系統思維層面,著重把握從“聯合”向“融合”邁進。《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要求,派出機關要指導協調“組”和“地”案件管轄和聯合審查調查等工作,但實踐中各方在指導協調上還需要進一步融合。有的“室”缺少牽頭抓總意識,在“組、地”聯合辦案中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不夠;有的“組”主動性不強,向相關“室”請示彙報不夠,與“地”溝通協商不足,在初核不紮實、性質不明確的情況下就急於移交,導致部分問題線索因為證據不足、定性不準等原因達不到立案條件,給“地”造成工作壓力。對此,“室組地”三方必須按各自職責分別承擔任務,緊緊圍繞審查調查工作目標相互融合。“室”要提升抓總意識,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組、地”雙方溝通協商、研判案件、提供思路。“組”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及時向“室”請示彙報,加強與“地”溝通協商,確保有效移交。“地”要從全局上認識聯合辦案重要性,有效組織力量、深挖徹查,提升案件質量。

在制度執行層面,著重把握從“同向”向“同頻”邁進。經過派駐機構改革以來的探索,“組、地”雙方對聯合辦案逐步形成統一認識,但實踐中尚未完全實現同頻共振。有的“組”混淆線索處置和案件管轄的區別,線索未經初核就移交地方處置;有的“組、地”對“雙管”公職人員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原則理解不透,將協商管轄和指定管轄混為一談。對此,在運用管轄規定方面,“組、地”雙方要逐步形成共同認識,堅持屬地協商管轄優先、指定管轄為補充。在反饋辦理結果方面,“地”要及時將調查結果和審理報告等材料向“組”移交,有效防止處理滯後。

在關鍵環節銜接層面,著重把握從“互通”向“暢通”邁進。《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明確了聯合辦案的基本工作要求,但在實踐中對於關鍵環節如何實現順暢交接,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細化。有的“組、地”對移交案件是否達到涉嫌職務犯罪的標準認定不一致,導致移交不暢;有的聯合審查調查組雖然實現了“組、地”人員混編,但調查取證、內審外查、信息互通方面配合程度不夠;有的“組、地”就案辦案較多,同步分析深層次原因和制度漏洞、積累整改素材著力較少。對此,在案件移交條件方面,“組、地”要逐步形成一致認識。在聯合辦案溝通協作方面,“組、地”雙方要及時移交材料、溝通進展、同步全面掌握案情。在以案促改方面,“組、地”雙方要增強“查”“改”並重、一體推進的意識,努力實現查辦案件綜合效果。

強化“室組地”聯合辦案規律性認識

加強“室組地”在審查調查中的協作配合,發揮組織作用和系統優勢,是學習貫徹《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的具體要求,是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以更加開闊的思路、更加完善的機制、更加科學的舉措,推動“室組地”聯合辦案提質增效。

深化“室組地”聯合辦案重要性認識,著力解決“為什麼聯”的問題。當前,開展“室組地”聯合辦案,要深刻認識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準確把握方式方法,避免將“室”抽調“組、地”人員共同查辦案件、“室”將涉案人員指定“組”或“地”查辦等工作方式混同於“室組地”聯合辦案。一要準確把握“室組地”聯合辦案是審查調查高質量發展的主要抓手。中央和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經驗豐富、措施保障齊全、統籌協調方便;派駐紀檢監察組熟悉被監督單位和對象情況,但面臨監督鏈條長、監督對象層級多,人員力量、能力素質、辦案保障不足等困難。只有通過“室組地”協同配合實現優勢互補、同向發力,才能提升案件查辦質量,彰顯派駐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二要準確把握“室組地”聯合辦案是一體推進“三不腐”的有效載體。一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有助於從查處被監督部門個案向解決共性問題拓展,有助於強化對系統性、行業性腐敗的懲治和震懾,推動專項整治。另一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有助於“室”對聯繫單位的政治生態研判,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加強系統性剖析,並針對性提出工作建議,彰顯綜合治理效能。

釐清“室組地”三方職能定位,著力解決“怎麼聯”的問題。一要強化“室”的牽頭抓總意識。“室”要及時掌握“組、地”需求,重點對辦案的方向性、程序性和實體性內容進行統籌指導、督促跟進,充分考慮各地辦案力量、工作任務、隊伍特點等因素後,按程序辦理移交或指定管轄事宜。二要增強“組”的主動協作意識。“組”要準確把握髮案單位行業特點、工作慣例、歷史狀況,在政策適用、內部規定、財務分析等方面發揮作用;及時向“室”請示報告、溝通協商,通過運用“室組”專題會、重要情況請示報告、線索聯合排查等方式,提升辦案水平。三要提升“地”的全局意識。對地方紀委監委而言,聯合辦案既是工作任務,更是政治要求。“地”要在聯合辦案中加強同“組”的會商研判,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重要情況,及時反饋審查調查結果和相關案件材料;高度重視“組”移交或報請指定管轄的案件,充分發揮措施運用、紀法定性等業務優勢,綜合運用方法手段、協調運用多種措施,提高案件查處效率。

固化“室組地”聯合辦案路徑原則,著力解決“聯什麼”的問題。一要提升規範化水平,強化對管轄銜接的統籌。嚴格遵守“誰主管、誰負責”基本原則,“組”要強化成案意識,提高工作標準,在確實掌握涉嫌職務犯罪事實及證據情況下,再提請“室”協調支持;“地”發現“雙管”幹部問題線索,應及時向“組”通報,發現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可與“組”溝通協商後直接初核。堅持幹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的原則,“雙管”幹部涉嫌違紀違法犯罪的,優先協商其涉嫌犯罪地或者居住地的地方紀委監委管轄,儘可能使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相一致。二要突出聯動協同,強化對審查調查的統籌。強化移交階段的工作協同,“室”應當與“組、地”面對面溝通,共同探討案件疑點和其他重要問題,對緊急移交需要採取措施的,通過特事特辦程序降低安全風險。強化審查調查階段的統籌指導,“室”應當統籌“組、地”工作情況,協助辦理程序審批、措施使用等手續;“組、地”雙方要根據辦案需要,就調查重點、措施使用以及需要協調事項等情況共商研判,並及時向“室”請示報告、溝通協商。強化審理工作協同,經指定或協商由“地”負責調查的職務犯罪問題,一般由“地”負責審理,並及時將審理報告、起訴意見書等材料提供給“組”,按程序開展後續工作。其中,對於“組、地”共同成立專案組的,可以探索成立聯合審理組,對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進行統一審理。三要增強實效性,強化對以案促改的統籌。堅持辦案、整改、治理一體推進,聯合審查調查一開始,“室”要召集“組、地”共同謀劃以案促改工作;“地”必須為後續整改要求積累素材,及時詳細向“組”通報;“組”立足監督職責,有效梳理廉潔風險點,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案發單位落實警示教育和整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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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停業不忘主責工作不離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