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在我們自己不確定、情況不明或含糊不清、意外性太大的時候,我們最有可能覺得別人的行為是正確的。
尤其是在局面模糊不清的時候,人人都傾向觀察別人在做什麼,這會導致一種叫作“多元無知”的有趣現象。
深入地理解“多元無知”現象,能幫我們解釋一些我們無法理解的事件。
美國紐約皇后區曾發生過一起兇殺案。這件兇殺案在新聞界、政治界和科學界掀起了軒然大波。一位20多歲的姑娘,深夜下班回家,在所住的街道上被殺害。
經過警方調查,姑娘的死並不是無聲無息,並非立即死亡,她遭受的攻擊持續了很長時間,受了很多折磨,這過程中也發出了很大的聲響。
並且這一切就發生在大街上,襲擊者追上她,她大喊救命,過了整整35分鐘,襲擊者的刀子才最終奪走了她的性命。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38名鄰居從公寓的窗戶裡眼睜睜地看著,都不願動動手指打電話報警。
當這些細節被新聞報道後,整個紐約大為震驚,為什麼這38名“好人”都不願意報警?這種震驚和不解幾乎是所有知曉這個故事詳情的人的標準反應。
在對這38名鄰居進行調查走訪時,“我不知道,”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回答說,“我確實不知道。”,還有幾個人給自己的袖手旁觀找了些站不住腳的理由。
其中有兩三個人解釋說,他們“害怕”“不想捲入其中”。不過,稍微推敲一下,就知道這些理由並不成立。因為只要匿名給警察打個電話,就夠了。
所以當時這件事給人的結論是目擊者的漠不關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面對同胞的困境,他們表現得無情而又麻木。
隨著事件逐漸被加熱升溫,專家根據社會心理學知識,提出了一種看起來最讓人難以置信的解釋:目擊者都沒報警的原因恰恰是因為當時有38個人在場。
現場有大量其他旁觀者在場時,旁觀者對緊急情況伸出援手的可能性最低。原因有兩個。
1、周圍有其他可以幫忙的人,單個人要承擔的責任就減少了,因為當時所有人都會認為“說不定其他人會幫忙打電話、說不定其他人已經這麼幹了”。
2、很多情況,緊急情況看起來不顯得十分緊急。倒在小巷裡的人,是心臟病發作了,還是隻是喝醉酒?還是隻是夫妻之間的打鬧?
碰到這種不確定的情況,人很自然地會根據周圍其他人的行動來加以判斷。
所以對於此類情況,如果你是受害者,最好能夠抓住旁邊的某一個人進行求救;或者“指名道姓”地說出那個人的特徵,比如“那個穿紅衣服的小哥”等等
如果你作為旁觀者,記得,一定要在能夠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去實施救援,若判斷危險係數太大,不要以身涉險,請第一時間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