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真的這麼重要麼?
近日,李佳琦對身音商標 “oh my god, 買它買它!”進行申請,而申請理由是語速較快。奔放有力,極具情緒調動性。聲音具有極強的個人風格和識別度,確實是一個非常合理的理由,但可惜由於相關法律規定因為未透過稽核。
可能在很多人的認知中對於商標的重要性並不是特別的清楚,但其實商標代表著一個企業的標誌,甚至代表著企業的形象,而商標是專屬所有權,當企業得到發展時,對品牌的建立也有幫助,例如一雙鞋子,有沒有耐克或者知名的標誌,這個是有很大的區別,由此可見商標十分的重要!
不僅如此,現如今有很多企業或許是為了蹭熱度,而有意的將自己的商標和大眾知名的名字扯上聯絡。在天眼查顯示,廣州數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於1月20日申請註冊“劉強西”商標,9月28日該商標公示申請透過。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但可想而知,對於人們來說這無非就是東施效顰,畢竟一家好的企業如果單單就靠著一個名字就能得到認可或者發展,並不會走的太過於長遠。
最後,關於此次事情,對此你還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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