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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三差五,總有奇葩的新聞爆出來震碎我的三觀,讓我不禁懷疑是這個世界出了問題,還是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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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錢某欠了15萬的外債,但債主常年聯絡不到他。在某次和妻子去醫院治病的時候,恰巧碰到了第一位債主老黃。

老黃就催著錢某趕緊還錢,期間除了叨咕兩句,也沒說什麼重話。

錢某和妻子從醫院出來後,在回旅館的路上,又遇到了第二位債主老任,老任也是找了他們很久,就藉著機會要債,意思是趕緊把錢還我,別拖了。

當晚,錢某夫婦回到小旅館,錢某嘆氣著說:"欠了這麼多錢,都來逼債,反正還不起了,不如死了一了百了。"於是,在第二天早上獨自去醫院的路上,錢某自縊身亡。

在得知丈夫自殺後,錢某妻子把債主老黃和老任以及醫院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們不催債我老公就不會死,而醫院負有照顧不周的責任。

2

一般來講,我們傾向於同情弱者。

因為相較於這個沒有道理的世界的來說,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弱者。

弱者就應該有弱者的態度,就應該聯合起來發出聲音,一起抱團取暖不好嗎?

但是,這個世界上總有一群人,喜歡利用的弱者姿態,去獲得不正當的權益。

這種行為,連我們普通人都看不下去。

欠債還錢,不管到什麼地方都是應該做的事情。而向債務人索要債務,要求他歸還借債,這本來也是一種正當的行為。

但是現在,你不僅不想還錢,還想拿起法律的武器,用人死債消的手段,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並向債主索要賠款。這合理嗎?這不合理。

因為它挑戰了這個社會的基本準則。

法律是用來保護受害人的,但不是用來保護"偽受害人"的。你不能因為覺得自己是受害人,就真的會變成受害人。

否則,這個世界就太魔幻了,玄幻小說都不敢這麼寫。

真正的弱者,都是講規則的。

懂得利用規則的,都不是真正的弱者。

而像這樣敢於破壞規則的人,我願意稱其為"大惡人"。

這不屬於法律界定的範疇,是屬於道德領域的敗壞。試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借了你的錢還罵你是混蛋,你會怎麼想?

東坡先生與狼,農夫與蛇的故事,我們在小學的時候就學過。而很多時候,這個社會上的一些惡,都只是這兩個故事的變種而已。

古人誠不欺我。

3

像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它們就像白蟻一樣一點一點地吞噬著我們的社會根基。

孟子說,"人性本善"。

荀子說,"人性本惡"。

要我說,人性本來是什麼樣子我不知道,但是人生而逐利這是天性。

有些人膽大一點,有些人膽小一點。膽大的多吃點,膽小的少吃點,這都沒錯,都符合物競天擇的生存法則。

可是你若是膽大到無視規則,就必然會受到逐利天性的反噬。

楊朱說:"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那也只是恪守準則,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而靠著損害他人來讓自己獲益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

這才是永恆不變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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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別人口中的“遼上八品”,指的是哪些古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