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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富二代,外祖父是一個超有錢的大資本家,擁有一家大瓷器廠;祖父是一名自然科學家。有才有錢,兩大基因,絕對強強聯合。

而且,他和林肯同一天出生。

他不愛上學,覺得學校裡的東西無聊透頂。不過,他對動植物學特別喜歡刨根問底。

16歲那年,他被父親送去愛丁堡大學,他又覺得課程沒啥意思,就退學了,去做了一名鄉村牧師。

19歲,又被安排到了劍橋大學基督學院。他還是提不起勁,抽菸喝酒騎馬打獵,完全是花花公子的行徑。他的特殊癖好還是一如既往——收集甲殼蟲。

大學畢業後的他,乘坐“貝格爾號”環球旅行,原本頭銜是博物學者,不過中途正牌博物學者下了船,他偶然以正式博物學者身份出道,並航行了五年時間。

在這五年時間,他不僅在地質學研究上作出了成果,更在加拉帕戈斯群島對物種起源問題產生了極為濃厚的興趣。

航行結束後,他回了國。花了二十年寫成了一生的代表作《物種起源》。

原因之一,他被自己的研究成果給嚇到了,出版後肯定如驚天雷。

原因之二是他有拖延症,最後有一個和他一樣研究物種起源,論文快出來了。倒逼他補寫。

原因之三他一天工作四個小時。

不過,《物種起源》一經出版,1250冊當日售罄,魯迅成了他粉絲,馬克思稱自己為他“忠實的仰慕者”。

這就是查爾斯·達爾文。

該書中,達爾文根多年積累的對古生物學、生物地理學、形態學、胚胎學和分類學等許多領域的大量研究資料,以自然選擇為中心,從變異性、遺傳性、人工選擇、生存競爭和適應等方面論證物種起源和生命自然界的多樣性與統一性。

《物種起源》不僅開創了生物學發展史上的新紀元,使進化論思想滲透到自然科學的各個領域,而且引起了整個人類思想的巨大革命,在世界歷史程序中有著廣泛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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