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閩清縣附近有一條大溪,大溪北岸有座寺廟;大溪南面有大山長谷,山中草樹綿延。自古以來,此地人跡不到。若有人到則必遇奇事。
有三位僧人從別處而來,聽說有此種地方,欣然欲往。
三人帶足糧食,撐小舟,渡向大溪南岸,欲在南岸逗留三宿。上岸前行未久,滿道蛇蟲縱橫爬行,三僧用腳踐之而過。天上飛翔著異鳥。它們面容可憎,鳴噪紛紛,觸目生怖。不到半日,其中兩人便想返回,一僧獨自奮鬥,說:“出家人視死為等閒,何況恐怖呢?我要獨往。”便將二人所帶的糧食一起背過來,獨自往南前行。
第二日,只見前面蛇蟲怪鳥漸漸少了,稍有路徑可尋。
第三日,僧也覺疲倦辛苦,遙望山下屋炊煙起,知有人居住,便往山下行。到了山下,尋得茅屋一間,寂靜不見人。僧就憩息於此,取枝葉點燃煮食。
少頃,有一人從外面荷鋤而來,將鋤架在門上,趨近烤火。僧仔細一看,是一個人。但不說一句話。那人從袖中取出十枚芋,放在火中烤熟,他用指分一半給僧,自己食一半。
夜晚,那人獨自臥在土榻上,僧也同宿,但終不相交談。天將拂曉,那人已離開了,僧也從此地返回,沿途之處,仔細記之。
回到寺廟,他將所見的事告訴另外二僧。二人後悔前日空返,乃便相約重新尋找。歷經三日,與前次所記之道無異,來到大樹下,見茅屋已焚,只有用刀斧砍下的一張一尺多長的樹皮。上題詩曰:“偶與雲水合,不與雲水通。雲散水流去,杳然天地空。”
僧悵然而歸,以後,沒有人再去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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