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1 月 26 日的最終辯論中,白石方律師稱白石是在獲得受害人同意後殺人的,而檢方稱所有受害人都進行了抵抗,認為白石的罪行 " 萬死方足 ",求刑死刑。該院主審法官矢野直邦在判決文中稱,9 起殺人事件中均不是獲得受害人同意後的 " 承諾殺人 ",認定白石有刑事責任能力。
日本是世界上少數幾個保留死刑的發達國家之一,並且日本的死刑只有一種最古老的絞首刑。日本全國一共有7個死刑刑場,除了國會議員以及特殊職務者,從來沒有人能看到其神秘的真面目。
但基本上難很用到死刑,就算是死刑,也不會立即執行,日本人在死刑這一塊兒很慎重。在日本民眾的觀念中,死刑契是算是給犯罪嫌疑人一種解脫,更應該讓他們活著來償還。
這就是這樣一個罪不可赦的變態殺人犯,不被判處死刑,簡直就是天理難容,但是日本人一向認為讓重刑犯活著贖罪,已成了日本廢除死刑運動的一個目標和口號。
在咱們國內,其實也有提倡廢除死刑的聲音,不過,每次一經提出,就很快被人民群眾的反對聲壓下去了。這說明,在絕大多數民眾心中,"殺人償命"這一觀念還是根深蒂固的。此處表個態,我也是"大多數"之一,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想要殺人者活著贖罪,除非受害者死而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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