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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紀錄片《重返•狼群》上映,一隻狼,一個女人,給觀眾們上演了一個“人狼奇情,前所未有”的感動故事。

故事講述的是,2010年4月,八零後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採風中意外收養了狼王遺孤,為取名為格林,並帶回成都餵養。但繁華的都市無法容納一匹野性的草原狼,於是李微漪決定把格林帶回草原,一路追尋狼群的蹤跡,歷經嚴寒酷雪,終於目送它成功重返狼群。

但是,這部紀錄片只講述了《重返狼群》這部紀實小說的上部內容,還有下部內容沒講。

下部《重返狼群》主要講述了從格林迴歸狼群后的七百多天,李微漪和亦風(好朋友)決定再次回到若爾蓋大草原,等待和格林重逢的那一天。最後,他們在草原苦等一年,終於找到了格林,但結局並沒有想象的那麼溫馨。用李微漪的話來說“有些沉重”,因為格林並沒有走近她,而是她向前一步,格林則退後一步,這樣的進退讓我們看到了,狼對人的戒備,因為是人在傷害著狼。

正如作者李微漪在書中最後說到的:“在狼眼裡,愛一定是平等的,可是人和狼之間的關係從來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爭中,處於劣勢的狼幾乎滅絕。

毫無疑問,這部著作的主旨是要我們人類愛護野生動物、關愛草原生態環境,以及倡導人類應該禁止殺害、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等等有關大愛、大命的內容,同時,李微漪也希望透過此書來改變人類對狼的偏見——狼並非無情無義,狼是有情有義,且可以和人和平共處的動物。

但今天的文章,我想從育兒的角度來說說,父母該如何愛孩子,

因為在我看來,李微漪這位“狼媽”給我們很好地詮釋了,什麼樣的愛,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愛孩子,教會孩子獨立生存的能力;愛孩子,最終是要和孩子分離;愛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選擇。

1.父母對孩子的愛,是要教會孩子獨立

從小喜歡畫畫的李微漪,性格像個男孩子,渴望自由,她說自己嚮往的生活是四處遊歷,畫自己所愛的東西,於是天性倔強執著的她,在草原寫生時聽說了格林的遭遇後,就想著,一定要找到格林。

後來,在牧民的幫助下,李微漪終於找到了當時已經有五天沒吃奶的格林,因為格林發燒,牧區沒有可救他的醫藥,所以李微漪把他帶回了成都。

但是,帶著一匹野狼在城市生活,總歸是有麻煩的,因為狼總會有長大的那一天,城市並不是狼生活的地方。

當李微漪真正意識到這個問題時,便有意識地教格林獨立生存的技能。

比如,她會順其自然地保護格林的狼性和桀驁不馴,不僅天天給他吃肉,還任憑格林隨意撕咬家裡的任何東西;讓格林觀看有關狼的紀錄片,讓其學會狼叫;格林喜歡捕魚不去阻止,她會花錢再去買魚;不能靠近人類,等等,總之,她從不限制格林的好奇心,讓他不斷地試探著、學習著、分辨著、成長著。

在格林三個月後,李微漪把他帶回若爾蓋草原,像狼媽那樣教他實地捕食的技能,從鼠兔開始,再到羊等大型動物,再從搶食、奪食、護食到藏食,格林的生存技能越來越強,直到可以獨立生存。

李微漪對格林的愛,就像父母對孩子的愛,但有些父母對孩子會過度保護,過度付出,看不得孩子受一點委屈,以致很多孩子成人後,依然無法獨立生活。

啃老族就是一個典型的人群。

孩子的獨立過程,是需要父母的指引和陪伴的,更需要父母有意識地去教,讓孩子在實踐中獲得成長。

從這個角度來說,李微漪這位“狼媽”是很多父母學習的榜樣,因為她的愛沒有變成溺愛,更沒有成為苛刻的愛。

與溺愛相對應地,還有一種完全放養式的教育,在我看來,對孩子不管不顧,並不是給予孩子自由,而是對孩子不負責。

因為父母對孩子的愛,是需要在保證孩子基本生活狀態的基礎上,讓孩子學會獨立生存的能力。

2.父母對孩子的愛,是要給孩子自由

在清楚知道格林不能在城市生活後,李微漪也想過把格林送進動物園,但是,當她去了動物園實地考察後,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在動物園“這不叫活著,只是不死而已”,那樣圈禁的生活環境不屬於格林。

在和格林相處的這段日子,李微漪更加明白格林對生命的渴望、對自由的嚮往。格林不是寵物,他需要的是一份擇地生存的自由和一個競爭求存的世界。

當然,李微漪下定決心,讓格林重返狼群也是有萬般不捨的,一方面格林迴歸草原,意味著與自己分離,捨不得;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那是危險境地,格林不安全。

但李微漪知道,無論老狼還是小狼,對自由的嚮往都是一脈相承的,自己不能剝奪格林自由生存的權利,應該讓他像狼那樣活得有意義、有自由、有尊嚴。

這樣的做法應該讓很多父母欽佩。

因為很多父母把孩子作為自己的一部分,並沒有把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來看待,他們喜歡替孩子做決定,更習慣控制孩子的行為,甚至是想法,而這真的是愛孩子嗎?

當然不是!

愛孩子,捨不得孩子離開,是正常的,但不能因為自己的愛,就剝奪了孩子的自由。

更為重要的是,父母要明白,自己對孩子的愛,是指向分離的。愛孩子,就是要給孩子自由,讓他們獨立“飛行”。

只是很多父母抱著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不允許孩子離開,而這樣的強制,就是在剝奪孩子生命的意義,並不是真正的愛。

3.父母對孩子的愛,是要尊重孩子的選擇

對於狼來說,自由比生命更重要,這也是李微漪深知的。

當他們在草原等待格林的日子裡,他們看到了人性的醜惡,金錢的誘惑,驅使著狩獵者捕殺狼群,狼的生存現狀堪憂。

這也是他們無法走近格林的原因——狼與人有了隔閡,他的孩子因人而不在了。

但格林是懂得感恩的,他把自己捕捉到的兔子作為禮物送給“媽媽”,共七隻兔子,一隻獺子,算好時間放在“媽媽”必去的地方。

所以,李微漪尊重格林的選擇,最後看見格林遠走時沒有繼續追上去。

她說:“我們等待的又是什麼呢?一個擁抱?有了一個擁抱以後呢,我們還會想要什麼?也許還想要他把家人介紹給我們,一家人圓圓滿滿生活在一起,甚至會有更大的願望,想要整個狼群都能親近我們……但這都只是我們自己的願望,人的慾望會越來越多的。”

這才是真正“母愛”,因為那裡有理解、尊重。

我想,現實生活中,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如果能多些理解和尊重,或許會少很多糟糕的親子關係。

有些父母,習慣用“我為你好”作為理由讓孩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這樣的好,未必是真的好,因為缺少尊重和理解的愛,更多的是一種強迫和控制。

孩子是獨立的個體,特別是成人後,他們自己有獨立判斷的能力,這時的父母要多些尊重和理解,才是真正的愛孩子。

著名心理諮詢師武志紅老師曾說:“生命的意義,在於選擇。

所以,父母要意識到,不要過多幹涉孩子的生活,給予他們人生選擇權,畢竟那是他們自己的人生,需要自己做主。

雖然李微漪和格林並不是真正的母子,但他們之間的情感是真摯的,不亞於真正的親子。她對格林的愛,既有無條件,又不失原則;既有父母的責任感,又懂得放手;既有尊重和理解,又有支援和鼓勵。

雖然他們最後沒能“擁抱”,但相對於心底的那份愛,李微漪看著格林安全地離開,也是一種欣慰。

這就像父母對孩子真正的愛,不求時時相見,只求平安快樂。

另外,在這部紀實小說《重逢狼群》中,作者李微漪算是給狼“正名”了,裡面有很多細節講到狼的真實故事,比如小狼可以用裝死來偽裝自己、狼極其聰明(能聽懂簡單的人話,會藏肉等等)、狼懂得感恩(給生病的李微漪送過自己的獵物)、狼是可以殉情的、狼還可以透過自戕肢體的辦法從捕獸夾下逃脫,以及狼會披著羊皮把自己偽裝起來等等,這些內容對於喜歡野生動物人來說,很有吸引力。

當然,對於喜歡草原風景,或想了解大草原生活的人,這部書也值得一讀,因為作者的描寫很生動,極具畫面感,看文字的同時,眼前就是一幅畫。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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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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