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評圖書:
書名:《哲學家與狼》
譯者:路雅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牛津大學哲學博士馬克·羅蘭茲在英國、愛爾蘭、美國等地多所大學擔任哲學教授。從20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初的幾年裡,馬克·羅蘭茲輾轉任教中,總會帶著一頭狼。是的,你沒看錯,是一頭叫做布朗尼的狼,不是狼狗或者其他狗,雖然馬克·羅蘭茲為了讓它方便入境,所以會申報為阿拉斯加雪橇犬。
狼在人類社會文化中被刻畫為非常陰暗、兇猛的動物,中文中形容狼性最著名的成語就是“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等。馬克·羅蘭茲回顧他與布朗尼共同生活的11年的《哲學家與狼》一書,出版後之所以會備受關注,是因為與狼共同生活的經歷,是絕少人能做到的,況且這種經歷是在城市發生的——馬克·羅蘭茲甚至把布朗尼帶到他所任教的大學的課堂。這種做法顯然是許多、絕大多數人,特別是家長們無法接受的。
《哲學家與狼》這本書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人與狼共同生活的11年的過程,特別是馬克·羅蘭茲是如何做到了“馴服”布朗尼的狼性,使之至少能夠做到不主動傷害人(包括馬克·羅蘭茲自己,學生,鄰居,路人,養狗的其他人士),能夠剋制進攻及殺死狗的衝動,能夠降低破壞馬克·羅蘭茲居住場所的衝動。
馬克·羅蘭茲與布朗尼朝夕相處,積累了深厚的感情——這是一種完全不同於飼養大型犬隻的體驗,狼跟狗不同,前者根本沒興趣參與類似於飛盤遊戲的玩耍,而是喜歡自己尋找搶奪物品(比如沙發的墊子),讓馬克·羅蘭茲氣喘吁吁地追趕,然後故意放慢腳步,把物品還給馬克·羅蘭茲,再突然搶奪走物品,繼續奔跑、歸還、搶奪。布朗尼還喜歡跟主人一起跑步。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確保與布朗尼相處時的安全性,馬克·羅蘭茲用了很多時間來健身,練出了強勁肌肉,足以能將長到了120磅的布朗尼懸空提起,還能抵禦一定失控狀況下的它所帶來的衝擊。其實,飼養大型犬隻,同樣需要飼養者注重力量訓練,成為動物所信服的力量掌控者。
《哲學家與狼》這本書的另一部分內容,就是從狼的故事說起,一步步深入探討,談到與狼的傳說有關的社會文化、人性的複雜,人類社會有關幸福、死亡、生命的基本觀念。透過這些問題的探討,讀者將因此獲得或加深對於哲學知識的瞭解,對於上述重要價值問題獲得重要的啟示。
前面提到,馬克·羅蘭茲“馴服”了布朗尼的狼性,但這隻能算是程度很低的馴服(目的是保障安全)。作為哲學家的馬克·羅蘭茲,有意識的保持布朗尼與狗的區別: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成就就是將狼馴化為狗,狗的思考和行為模式與狼發生了重大差別,依賴於人,沒有自主性。其實,社會中生存的各式人等,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智人、猿猴、猴子相比其他動物,都發展出非常發達的社會智力,這其中“密謀與欺騙佔據著核心位置”,所以,智人才有機會發展藝術、科學、文化。而狼的需要模式則要簡單得多,很少見到它們身上出現動物園中猿類群體頻繁發生的“惡意的蓄謀”。
我們有“快樂癮”。這裡說的“癮”,不是藥理性的癮,而是對於獲得快樂體驗的急切心理。某種程度上,這種“快樂癮”不能算是壞事,讓社會聯絡、文化傳統和消費潮流成為可能。馬克·羅蘭茲警告說,但如果“快樂癮”升級,就會使得人越來越突出被神經官能症所折磨,讓人的關注點從感受的產生轉換成對它的審視,也就是說,人會越來越容易變得煩躁,覺得已經獲得的體驗沒什麼意思,迫不及待要去尋找下一段新的體驗。
《哲學家與狼》書中透過描繪布朗尼如何透過獲得快樂來為人進行反思,提供必要的參考:“兔子敏捷而難以捕捉,可以在極狹窄之處快速轉彎……因此,布朗尼只能悄悄靠近獵物……會花很多時間趴在地上,鼻子與籤腿指向兔子的方向,肌肉高度緊張,隨時準備跳起撲向獵物。當兔子因什麼東西而分心的時候,他便趁機向前移動一點兒,然後再一動不動地趴在地上,等待下一個移動的時機”,整個過程有時需要幾十分鐘。
布朗尼的捕獵多數時候都是失敗的,且每次都要經歷“精神高度緊張的痛苦、身心的僵硬、強烈的襲擊的渴望”。馬克·羅蘭茲認為,哲學帶給人的體驗與布朗尼的捕獵頗有相似之處:長時間的痛苦,深深的不愉快,不能夠每次建立思維成果,但哪怕是一百次中的一次能夠有所收穫,就能夠慰藉哲學家。這或許是為什麼作為哲學家的馬克·羅蘭茲,能夠與一頭狼共同生活11年的真正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