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說聊齋”是公眾號(胡說的土豆)中眾多故事中的一部分,是土豆在閱讀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過程中的一點感悟,純屬土豆個人觀點。土豆本人心寬體胖,熱烈歡迎大家多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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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之龍肉:天上龍肉,地下驢肉,驢肉我們常吃,可龍肉究竟是什麼味道呢?
’龍肉’這篇文章只有五十幾個字,記得我小時候看的時候,實在是看不明白寫的是什麼意思。當時覺得,這種東西怎麼也能流傳幾百年呢?實是不解。可現在細細品來,頗有些味道。
姜太史玉璇言:“龍堆之下,掘地數尺,有龍肉充牣其中。
開篇說太史姜玉璇說的這麼一句話,說:龍堆之下,往下挖數尺,裡面就有龍肉。
這個太史歷史上是確有其人的,蒲松齡開篇給這個故事找了個代言人,還是國家的大官。這屬於官方釋出了,用來增加這個故事的可信度。
龍堆是一個地名,在天山南路的沙漠裡,沙堆形如臥龍。
任人割取,但勿言‘龍’字。或言‘此龍肉也’,則霹靂震作,擊人而死。” 太史曾食其肉,實不謬也。
那裡有龍肉,誰都能割,弄下來是炒著吃,是烤著吃的,您隨便。
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吃可以,但是別說龍字,也不能說自己吃的這是龍肉。要是說了這種話,天上就打雷,把吃肉的人劈死。
最後又說回到這個太史,姜太史曾經吃過這種肉,想來這事是真的,就不是瞎說瞎編了。
故事到這兒就沒了。這個故事說的什麼意思呢?
故事裡的龍肉,比喻某個地方,在地下面的國家資源。這也是為什麼開篇說這事是姜太史說的,因為這種事除了上層人物,一般人是不會知道這種事的。
這個地方有這種地下資源,誰都能偷。因為知道這個資源的人本來就不多。而且也都是內部的人。偷就偷吧。這一星半點的人偷,也不疼不癢的。
可是偷歸偷,你可別滿世界去說。你要是到處一宣傳,說我在什麼地方免費的拿了國家的什麼東西了。
這國家知道了,肯定會馬上來人把你逮走槍斃。以正國家的法律。
有些事,偷著幹,上面的人也知道下面的人這麼幹,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可這事要是一曝光,那就只能公事公辦了。
你看現在的新聞,那些坑爹的孩子們,家裡都多大的能量,多大的後臺,一旦事情曝光了,就完蛋了。
當然,肯定沒曝光的是大多數。所以才這麼肆無忌飛憚的偷龍肉吃。
最後說這個太史也吃過這個龍肉,可見這太史也不是什麼好官,也幹過這種事。估計這也是太史退休以後,喝多了說出來的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