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釋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說,“雙11”期間加強規範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服務內容規範,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嚴禁醜聞劣跡者發聲出鏡。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通知要求,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含資訊服務、植入廣告、“創意中插”、直播購物、購物短視訊等)內容既要遵守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也要符合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相關規定。要認真落實“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導向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將導向管理貫穿到節目製作、稽核、播出等各個環節,把好導向關、內容關、人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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