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經常出差,久而久之我也就習慣了,那次酒席過後,我上了其他男人的車,然後迷迷糊糊回到了家,當時我沒有多想,因為我幫助過那個男人,他送我回家也正常,可後來他竟然對我表白,我沒有被他的花言巧語迷惑,反而清醒的拒絕了他,因為我是有老公的人,不能做對不起老公的事。
閨蜜們都很羨慕我,都說我嫁了一個好老公。而我與老公迪翔許多年的生活證明,真像她們所說,他的確很能幹,又愛我有加。當初我倆是經過別人介紹認識的,別看他五大三粗,外表蠻是個“猛男”範。可做事非常的細緻,當初正是這一點打動了我,才同意相處的,這一處就20個春秋。
現在儘管我們都步入不惑之年,出門前他總是對我提醒:上下車慢點,早點回家。我們一起出去時,他也會習慣地牽著我的手,過馬路時他會抓得更緊。在老公眼裡,我永遠像個長不大的孩子,甚至於我偶爾的不講理,他也會寬容的微微一笑,從不會和我計較。家務基本上他包攬了,只要他在家他不會讓我去廚房。出差前也會為我準備一些半成品。我媽常常嘮叨我,不盡女人本分。我有時進廚房想打個下手,都會被他推出:“你看這手十指尖尖,彈彈琴翻翻書吧。”的確我喜歡彈鋼琴,中學時我就過8級了。而我更多的時間喜歡安靜,喜歡一個人淡淡地思考,一本書,一杯咖啡,一曲優美的音樂,我很享受這樣的感覺。
迪翔是個不修邊幅的人,也不愛看書。我嫁給他以後,他偶爾也會拿書翻上兩頁,但是不一會就會趴在書上睡著了,醒後總會調侃我說:“小鳥,真抱歉書讓我給弄壞了,明天我陪你去書城。”
比起看書,他更喜歡熱鬧,更喜歡邀上一幫朋友在一起推杯換盞,天南地北地海侃上幾個小時。我從他的眼睛裡看到那樣他是快樂的,用他的話說——那叫一個痛快!而每次與朋友相聚,迪翔都會帶我一起去,因為他認為自己經常出差,而且一去常常就是十天半月。他覺得我獨自在家很寂寞,有這樣的場合應該讓我出來放鬆一下。不過他每次回來都會先看望他媽媽,而且一定要帶上我。
婆婆會忙裡忙外地給我們做一大桌子菜,吃過飯我們還會留下來陪她老人家看一會電視。坐一會,迪翔站起身抱一床小被子給我蓋上腿,過一會又找來一個大靠背墊在我背後。婆婆笑著說:“菱慄,你看迪翔多體貼。我養了個像南方男人的兒子,你還不謝謝我。”這時老公總會露出憨憨的笑容說:“媽,你沒去醫院,她一天到晚在病區裡跑來跑去,是多麼的辛苦。”
老公愛我寵我,不僅家人,朋友們也都知道,都說他是愛妻模範。尤其是我們兒子到上海上大學以後,他對我更體貼,有時像是呵護幼兒一樣的照顧。儘管如此,我還有過一段精神出軌。
幾個月前的一個週末,我參加了幾位熱心文友召集的小聚會。推杯換盞一陣子之後,小詩人保利向我介紹了他的朋友吉爾,他中等的個頭,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樣。保利說吉爾是我小學同學。我使勁想了好半天,也沒能將他從隕落的河底撈起。因為我是上五年級時才轉到這個班的,自然會有好多同學不記得。不過他提到我們班主任,還說起我那時候穿過什麼花型的裙子。我確信他是我的同學,吉爾很熱情地和我談論了一些童年趣事。他是一個健談的人,說話卻很有分寸,穩重而不失幽默。敬酒時吉爾很有風度地說:“老同學,我幹了,你是女士,抿一口就可以了”。我很感激吉爾的這句話,因為我實在不勝酒力。
大家情緒很高對他吐槽說,吉爾為什麼偏偏對美女如此厚愛。他一邊往自己的座位走一邊說:“一輩子同學,三輩子親。當然要另當別論嘍,誰讓你不是我同學的呢?”興奮之餘有的文友朗誦起了大家喜歡的詩詞。輪到吉爾了,他站起身稍稍遲疑了一會朗誦了普希金的那首膾炙人口的《我曾經愛過你》:“我曾經愛過你 愛情,也許/在我的心靈裡還沒有完全消亡/但願它不會再打擾你/我也不想再使你難過悲傷/我曾經默默無語/毫無指望地愛過你······他那渾厚的男低音極具魅力,聲情並茂的朗誦博得了大家一片的掌聲,而這首詩也恰是我最喜歡的。有人起鬨:“吉爾,你一定心裡有這麼一位女人。聽得出你心裡的哭泣嘞,說出來吧。”他半真不假的回答:“有,但不能告訴你。”
幾個小時開心的昏天黑地,吃完喝完,也鬧夠了,該滅燈打道回府了。保利對我說:“這時候也沒有公交車了,讓吉爾打的送你回去吧,正好他順路。”我拒絕了,因為老公會來接我,老公總是不放心我晚上一個人回家。這次聚會我很開心,也說不清為什麼,總之就是很開心。我沒有多想,也知道什麼事想的多了就會變複雜了。
聚會後不久的一天晚上,我的手機忽然響了。看看牆上的掛鐘已經指向近10點,這麼晚了誰還有事?低頭看到一個陌生的號碼。我疑惑的接起電話,電話那端響起了一個似曾相識的聲音:“您好,您還記得我嗎?”我遲疑了一下,一個人的身影猛然出現在腦海裡,我有些不安,心裡慌慌的,但我依然溫和地問道:“您好,請問您是哪位?”電話的另一端有了短暫的沉默,然後說:“哦,我是吉爾,你的老同學,冒昧打擾您,是想請您幫個忙……”原來吉爾的父親突然查出肺部有腫瘤,想在我們醫院手術卻暫時沒床位,而他們家人想盡快住上院安排手術。於是他向保利要了我的電話號,想請我幫幫忙。最後他還歉意地說:“對不起,因為事情有些著急,才這麼晚給你打電話。”我說:“沒關係,我每天都要在12點左右休息。”放下電話,我竟然毫無睡意。
第二天上班,找到有關科室協調了一下,問題很快解決了。一個月後吉爾父親出院了,他為表示感謝,請我、主刀大夫和保利吃飯,大夫因為還有一臺手術,就沒有來。吉爾還請了幾位朋友作陪,吉爾的朋友說我幫了吉爾的忙,就等於幫了他們。於是一一舉杯給我敬酒,我雖只是淺飲小酌卻也是雙頰緋紅,見此情景吉爾忙上前解圍說:“各位,這位可是我的恩人,你們可要手下留情啊!這樣吧,誰還要敬,我代恩人喝了。”朋友們也只好作罷了。吉爾尋機來到我的座前輕聲說:“老同學不用擔心,有我呢!”之後我沒有再沾酒。
可是奇怪的是那晚我卻醉了,腦袋也變得空空的,走起路來頭重腳輕。恰好迪翔又出差了沒在家,酒席結束後吉爾堅持要送我回家,我沒有拒絕,因為吉爾說朋友之間太見外了就不像朋友了。出飯店門時,一陣風襲來,我打了個寒顫。吉爾悄悄地脫下風衣披在我身上。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燈下看書,手機又響了。我忽然莫名其妙地心跳得很厲害,還一陣六神無主。我狠狠地對自己說:“怎麼了,只不過是一個電話而已,你慌什麼?”我接起電話,電話裡傳來了吉爾關切的詢問:“昨晚睡的好嗎?喝了酒胃有沒有不舒服?”我說:“還好,胃也沒有不舒服。昨夜我休息的很好。”吉爾說:“那天你說自己每天都休息的很晚,那可不好。您還是醫務工作者,您是知道的,很多毛病都是因為睡眠不足引起的”。我出於禮貌說:“好,等下我會盡量早些休息,謝謝您。”
第三天在同一時間電話鈴又響了,我已經感覺到那一定是吉爾,我剛接起電話,電話裡便傳來了吉爾的聲音:“喂,老同學是不是還在挑燈夜戰,別唬弄我呀!”不會說謊的我一下語塞了,電話那端傳來了吉爾爽朗的笑聲:“哈哈,你真是個透明的人,不會說謊吧!我不耽誤你了,快點結束戰鬥吧,經常晚睡真的很不好。”
在之後的每個晚上的同一時間,吉爾都會打來同樣的電話,而我在吉爾的一再“嘮叨”下也慢慢習慣提前休息了。我也習慣了他每晚的電話,並且心裡有了種淡淡的期待,為什麼期待呢?我不敢想……
吉爾是一個開朗又隨和的人,通過保利他幾乎認識了我所有的文友,並且總會出現在我和他們的聚會中,不知不覺和他的交往變得自然且頻繁了。
吉爾很細心,他會在與我每天的通話中感知我的一切,我偶染感冒,吉爾會買好藥送到我家樓下;我喜歡親近自然,吉爾會在適當的時候邀我去郊外踏青。一起看雲龍山十里杏花、觀賞蝶舞的飄逸輕靈,聽鳥兒的輕快歡鳴。我喜獲看書,吉爾經常會在通話中或偶爾見面時與我品論中外的經典名篇。和他在一起總有聊不完的話題。
不久前的一天傍晚,吉爾邀我到雲龍湖散步,我和他一邊走一邊討論著《茶花女》中的女主人公瑪格麗特的個性。忽然一陣風襲來,緊接著銅錢大的雨滴一串串的投在地上,頃刻間大雨在毫無聲息中從天而降。我急忙向路旁的涼亭奔去,這時吉爾卻忽然拉住我的手,激動地說:“菱慄,難道你感覺不到嗎?我喜歡你,從上學時就喜歡你。第一次見到你我就無可救藥的愛上你了,我每天睜眼閉眼全是你的身影。你會說,你有家室。是的那只是我生活中的一個符號,你才是我的愛人。今天就讓這場大雨來見證我對你有多麼的愛吧!”然後他忘情地將我擁入懷中,原來都在匆匆忙忙躲雨的人,有的側目看我們。
迪翔的笑容突然閃現在我的面前,我不由打了一個冷戰。在短暫的驚慌後,我推開吉爾,用我一貫平靜溫和的聲音說:“我要回家了。”吉爾還沒能從激動的情緒中緩過神來,急切地問:“為什麼?”我說:“沒什麼,我淋雨一定會生病的,我愛人迪翔會擔心的,他已經很辛苦了,我不想讓他再為我操心。”我掙脫了被吉爾握著的手,恰好有輛出租經過,我招手上了車,只留給他一個冰冷的背影。車風馳電掣的向家的方向奔去,車窗外習習吹進的晚風使得我漸漸地清醒起來。
說來也怪,在小區外我下車時,天上的黑雲已經不知蹤影,一彎新月掛在天邊。我趕緊上樓洗澡換下他剛剛觸碰過的衣服。出了浴室,多日來一直躁動的心那會平靜了。臨睡前我收到了老公發來的資訊:“今日天氣寒冷,徐州還下了一陣子雨。小鳥晚上可要多蓋一些,萬不可感冒流鼻涕哦!”
這條資訊我看過無數遍了,出門在外的迪翔總會關注家裡的天氣,因為我很容易感冒,所以徐州每次變天老公都會這樣提醒。看得多了,我已經沒有感覺了,就如熟悉的地方沒有風景一樣。可這天當這條資訊躍然眼前時,我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感動。
老公經常出差,久而久之我也就習慣了,那次酒席過後,我上了其他男人的車,然後迷迷糊糊回到了家,當時我沒有多想,因為我幫助過那個男人,他送我回家也正常,可後來他竟然對我表白,我沒有被他的花言巧語迷惑,反而清醒的拒絕了他,因為我是有老公的人,不能做對不起老公的事。
閨蜜們都很羨慕我,都說我嫁了一個好老公。而我與老公迪翔許多年的生活證明,真像她們所說,他的確很能幹,又愛我有加。當初我倆是經過別人介紹認識的,別看他五大三粗,外表蠻是個“猛男”範。可做事非常的細緻,當初正是這一點打動了我,才同意相處的,這一處就20個春秋。
現在儘管我們都步入不惑之年,出門前他總是對我提醒:上下車慢點,早點回家。我們一起出去時,他也會習慣地牽著我的手,過馬路時他會抓得更緊。在老公眼裡,我永遠像個長不大的孩子,甚至於我偶爾的不講理,他也會寬容的微微一笑,從不會和我計較。家務基本上他包攬了,只要他在家他不會讓我去廚房。出差前也會為我準備一些半成品。我媽常常嘮叨我,不盡女人本分。我有時進廚房想打個下手,都會被他推出:“你看這手十指尖尖,彈彈琴翻翻書吧。”的確我喜歡彈鋼琴,中學時我就過8級了。而我更多的時間喜歡安靜,喜歡一個人淡淡地思考,一本書,一杯咖啡,一曲優美的音樂,我很享受這樣的感覺。
迪翔是個不修邊幅的人,也不愛看書。我嫁給他以後,他偶爾也會拿書翻上兩頁,但是不一會就會趴在書上睡著了,醒後總會調侃我說:“小鳥,真抱歉書讓我給弄壞了,明天我陪你去書城。”
比起看書,他更喜歡熱鬧,更喜歡邀上一幫朋友在一起推杯換盞,天南地北地海侃上幾個小時。我從他的眼睛裡看到那樣他是快樂的,用他的話說——那叫一個痛快!而每次與朋友相聚,迪翔都會帶我一起去,因為他認為自己經常出差,而且一去常常就是十天半月。他覺得我獨自在家很寂寞,有這樣的場合應該讓我出來放鬆一下。不過他每次回來都會先看望他媽媽,而且一定要帶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