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給我了一次沉痛的教訓,她跟我戀愛時,竟然劈腿同公司的同事,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怎麼也不會相信曾經向我許下一生諾言的人會做出背叛我的事。經過這件事後,我對愛情有了不同的理解,有些愛情是美妙的,但有些愛情的殘酷的,不幸的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是殘酷的。
2013年的夏天,我和阿嬌在一家餐廳相遇了,不是去那裡吃飯,我們都是暑期工,而且我們都是傳菜員。我雖然是個男生,但性格遠不如阿嬌那樣開朗大方,她當著其他員工的面約我單獨出去玩的時候,我雖然知道這是她對我的表白,但我還是找了個藉口逃之夭夭,不是不喜歡她,而是因為太突然了,我有點接受不了。
不過最終我還是和阿嬌成為了戀人,在暑期結束之前,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回到各自的學校之前,阿嬌問我敢不敢把她帶回我家去,我說那有什麼不敢的,後來阿嬌告訴我,她之所以用這種激將法讓我帶她回家,是因為她聽說不認真談戀愛的男孩子,根本不會帶女孩回家的,只有當男孩子認真時,他才會帶女孩回家。我當時心想,到底阿嬌比我大一歲啊,心眼就是比我多。
我父母對我和阿嬌的關係抱著不置可否的態度,在父母眼裡,我就是一個小孩子,感情也是不成熟穩定的,我和阿嬌雖然在談戀愛,但也不過像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未必能夠長久,只要兩個人不太過分就行了。
來我家之後,見我父母對她很好,阿嬌也很滿意,但突然有一天,我無意中聽阿嬌的一個朋友說,你是阿嬌追求者裡家庭條件最差的一個。這女孩沒啥心眼,所以口無遮攔,將阿嬌在她跟前說過的話洩露出來,我相信阿嬌說過這話,這女孩也不會編謊話挑撥我和阿嬌的關係,雖然聽了心裡有些不舒服,在我之前,阿嬌還去過哪個男孩家啊?她在我之前還有別人?但這個小意外也沒影響我和阿嬌的感情,我們的關係依然很好。
感情雖然好,並且阿嬌對我也不錯,但我還是發現她有一個壞毛病,她總是喜歡在電話裡問我要這要那,或者讓我為她做些什麼,有一次她要去面試,讓我去接她,我去了,但阿嬌卻讓我在離她家很遠的小區門口等著,我就有些奇怪了,我都帶你來過我家,你卻不讓我知道你家住在哪裡,這是為什麼?見面後,我問阿嬌家住在小區的哪幢樓時,阿嬌回答,到時候自然會讓你知道!快走,要晚了!
阿嬌雖然長相不是多出眾的那一類,但她性格開朗,因為她的性格歡快,所以她確實有不少追求者,也許吧,就像她所說的那樣,我家的經濟條件很是一般,這是實情,隨著我們畢業後走向社會,阿嬌的視野越來越開闊,她對我的要求也就越多,首先她嫌我沒有車,說人家和我年齡差不多大的都開車上班,我卻騎一輛後備箱都爛了的電動車。我說有幾個剛畢業的學生就能買得起汽車的,那還不是家裡給買的,花父母的錢算什麼本事?阿嬌說父母有本事也是人家的本事啊!我說如果你這樣說的話,我就沒法和你說了,那我承認,我是沒本事的。阿嬌見我生氣,又來哄我,說小孩你別生氣了,我和你說著玩的。阿嬌仗著她比我大一歲,經常喊我小孩,這是她對我的暱稱。
我在阿嬌身上花的錢,小錢我就不說了,吃喝都是我來付賬,阿嬌團購東西,她說她沒銀行卡,就用我的,我總不能給她沒有錢的空卡,卡上經常放上幾百元。這錢都是我省吃儉用來滿足她的。我平時打零工掙的那些錢,阿嬌心裡都很有數,她知道我從來不亂花錢,所以今年的情人節她主動問我要禮物,她說,你買不起汽車,手機買得起吧?!她要的那一款手機是蘋果6,不多不少,正好是我積蓄的全部。
我不是小氣人,既然阿嬌開了這個口,我又有滿足她的能力,我就刷卡將那部她迷戀好久的手機買了下來,看著阿嬌拿著手機愛不釋手的樣子,我也很高興,女朋友,不就得盡到自己能力去疼她寵她麼。
我們新進公司的員工都得先去外地公司鍛鍊三個月,食宿公司包,但來回路費需要自理,給阿嬌買完手機之後我連買車票的錢都沒有了,我又不好意思問家裡要,就問朋友借了二百塊錢才算有了路費,讓我有點心冷的是,阿嬌知道我問朋友借錢這件事,但她感覺理所當然,她有個概念,花錢是女人的事,掙錢是男人的事。
五一時我又趁著搞活動給阿嬌買了一輛電動車,買完電動車我的口袋又迅速癟了下去,過幾天就是我的生日,可我身上沒什麼錢了,不好意思請朋友出來玩,倒是朋友很講究,幾個人拼了錢請我吃飯唱歌,哥們幾個都知道我找的女友像個吸血蟲,花光了我所有的錢。就在這一天,我察覺出阿嬌的反常,吃飯的時候她就沒有來,她說加班請不了假,我問她幾點加完班,阿嬌說也得八九點鐘吧,我說那正好,吃飯你趕不上,唱歌的時候你來就行了,阿嬌不知道我們還要唱歌,她就說,明天還要上班呢,玩到太晚不累嗎?我感覺阿嬌有點奇怪,就說:“你來吧,平時就算了,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阿嬌這才答應。
可是,我們一直唱到了十點多,我還是沒見阿嬌的身影,我給阿嬌打電話,阿嬌也不接,我心裡感覺越來越不妙,按理說她早就該下班了,我還擔心阿嬌別出了意外,於是我無法安心接著唱下去了,我對朋友說,我要去公司接阿嬌過來,反正她們公司離這不遠,騎電動車也就是十分鐘的路程,朋友讓我不要去,說她不來就算了麼,朋友早就對阿嬌總是問我索要東西感覺不滿,可我還是去了。到了阿嬌公司,大門緊鎖,一個人都沒有,樓下看大門的保安說,沒見阿嬌她們公司加班啊,下班後都走了。我繼續給阿嬌打電話,她依然不接電話,我就想到阿嬌家裡找找看,可是她傢俱體住在哪裡我也不知道,我突然醒悟,阿嬌一直不肯告訴我她家的具體位置,是不是因為她早就知道會有這一天?
我也不回KTV了,我走到阿嬌家小區大門口,然後坐在門口的樹下等著,朋友一個勁給我打電話,我一個都不接,這時我只想知道,阿嬌究竟為什麼對我撒謊,她到底做什麼去了。等了大概有二個多小時,這期間我又急又氣,心裡無比急躁,就跑到小區門口的菸酒店裡買了兩瓶啤酒,邊喝邊等,臨近夜裡十二點的時候,我等來了阿嬌,她和一個男人從計程車裡鑽了出來。
如果不是多喝了那兩瓶啤酒,我可能還會有些理智,不會向那個男人動手,因為之前吃飯和唱歌時都喝了一些酒,再加上剛剛喝下的那兩瓶,我已經遠遠超量了,我走向剛下出租的阿嬌和那個男人,問阿嬌這個男人是誰,她為什麼不接我的電話,阿嬌嚇得躲在那個男人身後,見我踉踉蹌蹌,那男人反問我是誰,還動手推我,我走向他們的時候,手裡攥著一個酒瓶,見男人不但向我動手,還罵髒話,我再醉酒也明白了這男人和阿嬌的關係,於是我將手中的酒瓶砸向這個男人。
好在那個男人沒出大事,只是頭被砸破了皮,腫了而已,而我卻換來在派出所呆了一晚的代價,接著我父母和對方去協商,經過調解之後,我家賠償了對方一萬元。我動手打這個男人是不對的,但他也對我動手了,我的腹部也被他跺了好幾腳,但結果竟然是這樣,好像後果都是我造成的一樣,而這事的始作俑者阿嬌,乾脆不露面了。
經過這事之後,我父母勸我,算了算了,就當長個教訓了,這種性格的女孩子千萬別再沾惹,和她利索的分手吧,她想腳踏幾條船,那是她的事,離她越遠是非越少,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可我心裡的憤怒,又從哪裡得到發洩呢,對她這麼好,要什麼給什麼,花光身上所有的錢就是為了博她一笑,她卻做出這種對不起我的事,並且還是在我生日那天,得知她的腳踏兩條船,這就是她給我的生日禮物嗎?
阿嬌不敢和我見面,她連公司都不去,玩失蹤,她想過了這段時間之後我就不會去找她了,但她錯了,我對感情認真執著,我對這種對不起我的女人,負了我的心的壞女人也會同樣執著,當然,沒別的目的,我想將她從我這裡索要走的那幾件東西要回來,手機,還有剛給她買的電動車。阿嬌不是不接我的電話嗎,我就給她發簡訊,讓她不要做縮頭烏龜,我剛為她的背叛買了最大的一單,一萬元呢,可她才是有過錯的那個人,我只找她要回之前我給她買的東西,然後痛快分手,我覺得這要求並不過分吧。
那個被我打傷的男人和阿嬌在同一公司,阿嬌和他有了一段時間了,而且那個男人還是一個離過婚的,二十五歲就離過婚,說明這個男人有多不靠譜,可阿嬌偏偏看上了他並背叛了我。出了這事之後,阿嬌和這個男人一起離開了公司,一開始我以為她只是請了假,後來才知道阿嬌和這個男人雙雙辭職。
阿嬌到底是看到了我的簡訊,依照她的性格,收到的禮物就是她的私有財產,她是不會還給我的,畢竟和她相處了這麼久,我太瞭解她這性格了。果然,我問她要回手機和電動車的簡訊觸怒了她,阿嬌終於給我回簡訊了,不同意還我東西,而是罵我,罵我不是男人,哪有送人禮物又再要回去的道理,又讓我死去吧,她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我等等,阿嬌還將我從她的QQ與微信裡刪除了,所以我看不見她發的那些內容,可我們有共同的朋友,我朋友勸我,別和阿嬌為這事再掰起來了,事情都已經過去,感情也沒有了,全當那些錢都餵了沒良心的狗,原來朋友看見阿嬌發的那些內容,那幾天全都是一些罵我的內容,什麼惡毒的話都有,說我不是一個男人,送女孩的禮物索取回去等等。
朋友本想勸我放手,好男不和女鬥麼,但我聽了之後更加惱火,她一劈腿女,現在理直氣壯的卻是她,我不是心疼錢啊,我是咽不下這口惡氣,我就去阿嬌家小區附近打聽阿嬌家到底住在哪裡,阿嬌知道這事之後發簡訊告訴我,再去她家找事的話,她就報警抓我,我回簡訊,你敢不敢接我電話,你也只有給我發簡訊的膽量,說明你有多心虛。
再後來,可能是阿嬌來找我父母了,我父母就來和我談話,問我找阿嬌到底要做什麼,我知道我父母誤會了,他們認為我想報復阿嬌,我就說,其實找到她只是想要回之前給她買的那幾件值錢東西,並沒其它意思,那時她都和那個男人好上了,卻一再問我要東西,我感覺很冤大頭。但話說回來,真要是見了阿嬌,憋了一肚子怨氣的我,真不知能夠做出什麼事來,弄不好我真會打她一巴掌。
我母親哭了,說你算了吧,過去的事就是過去了,要回那些東西能改變什麼?就別再追究這些了,算了吧……是母親的眼淚,才讓我真正的放下了過去,母親說的對,放下這些不愉快的過去,我才能真正的獲得輕鬆。
前女友給我了一次沉痛的教訓,她跟我戀愛時,竟然劈腿同公司的同事,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怎麼也不會相信曾經向我許下一生諾言的人會做出背叛我的事。經過這件事後,我對愛情有了不同的理解,有些愛情是美妙的,但有些愛情的殘酷的,不幸的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是殘酷的。
2013年的夏天,我和阿嬌在一家餐廳相遇了,不是去那裡吃飯,我們都是暑期工,而且我們都是傳菜員。我雖然是個男生,但性格遠不如阿嬌那樣開朗大方,她當著其他員工的面約我單獨出去玩的時候,我雖然知道這是她對我的表白,但我還是找了個藉口逃之夭夭,不是不喜歡她,而是因為太突然了,我有點接受不了。
不過最終我還是和阿嬌成為了戀人,在暑期結束之前,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回到各自的學校之前,阿嬌問我敢不敢把她帶回我家去,我說那有什麼不敢的,後來阿嬌告訴我,她之所以用這種激將法讓我帶她回家,是因為她聽說不認真談戀愛的男孩子,根本不會帶女孩回家的,只有當男孩子認真時,他才會帶女孩回家。我當時心想,到底阿嬌比我大一歲啊,心眼就是比我多。
我父母對我和阿嬌的關係抱著不置可否的態度,在父母眼裡,我就是一個小孩子,感情也是不成熟穩定的,我和阿嬌雖然在談戀愛,但也不過像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未必能夠長久,只要兩個人不太過分就行了。
來我家之後,見我父母對她很好,阿嬌也很滿意,但突然有一天,我無意中聽阿嬌的一個朋友說,你是阿嬌追求者裡家庭條件最差的一個。這女孩沒啥心眼,所以口無遮攔,將阿嬌在她跟前說過的話洩露出來,我相信阿嬌說過這話,這女孩也不會編謊話挑撥我和阿嬌的關係,雖然聽了心裡有些不舒服,在我之前,阿嬌還去過哪個男孩家啊?她在我之前還有別人?但這個小意外也沒影響我和阿嬌的感情,我們的關係依然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