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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有婚外情也是一時糊塗,沒有看清楚對方的真實面目,就衝動做出了傷害妻子的事情。因為那個女人我跟妻子離婚,後來才發現自己被她欺騙了感情。經歷了這段婚外情之後,我也徹底看清了自己心裡最愛的是誰。下面這段文字,算是一個出軌男人的檢討吧,我是真真切切後悔了。

2015年7月,我兒時的一個鄰居說服我入股經營一家酒店。他說,他和另一個大股東阿輝已經做過市場調查,我只要投資30萬,一年半就可以收回成本,以後就可以枕著鈔票睡覺了。

當時酒店已經在裝修,他們對市場的分析還是比較實在。我以前也曾嘗過在兩年內5萬輕鬆地變成10萬的甜頭,我認為可行,和阿輝見過一面後我同意拿出所有的積蓄,再找幾個朋友借了一部分,湊足了30萬交給了阿輝,並參與到酒店的籌備工作。

我就是在籌備過程中認識阿楓的,她是我們招騁的大堂經理,直接對我這個營銷副總負責。客觀地說,阿楓管理酒店是把好手,做事認真盡責,加上她年輕,長得也不醜,我打心眼裡欣賞她。

開業前,我們召集店裡的骨幹到別的酒店觀摩聚會,阿楓是惟一的女性。我們都喝了很多酒,應該都醉了。阿楓說不敢帶著一身酒氣回家,我們便到酒店開了間房讓她休息。

也許是有意,也許是無心,其他的人陸陸續續溜光了,我不放心阿楓,只好留下。

我可以發誓,在認識阿楓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和別的女人發生什麼風花雪月的故事。至少我還記得自己要注意形象;妻子也在機關裡工作,我們不希望鬧得滿城風雨。但那天我和阿楓獨處一室時藉著酒意對彼此說了些愛慕之詞。我們的關係變得曖昧起來,經常下班之後相約到咖啡店裡聊天,我越來越渴望將心事向她傾訴。

一個月後,酒店紅紅火火地開業了。我就向單位申請辦了內退,準備一門心思地從商。

這一切妻都如置身事外,我們已冷戰多時了。就是因為我工作上的應酬太多回家太晚,她反對多次無效後開始對我不理不睬。兩年來,她已經習慣了對我的事漠不關心。

感覺不到家的溫暖,我那時候可能太需要找一個出口。因為酒店雖然生意紅火,每天營業額比預期的還好,但賬上一直是負數,阿輝在處理某些事情的時候有明顯的越權行為,還要求我們繼續追加投資。我心裡開始生疑,股東之間的關係開始出現間隙。投入的30萬真的要打水漂了嗎?我的心時憂時慌,阿楓就是我惟一忠實的聽眾。

一邊是我喝醉了酒在沙發上躺一夜妻子也無動於衷,一邊是阿楓的知冷知熱,我心裡的天平早就開始傾斜。大約是三個月後,我和阿楓之間發生了一切。阿楓雖然已經28歲,卻還是單身。我心疼地對阿楓說:“寶貝,我會對你負責!”我以為,我若離婚,和阿楓結婚應當是順理成章的事。

當時我想,和妻子這樣磕磕碰碰實在沒啥意思,不如分開算了。但阿楓不同意我的想法,她說:“你不要離婚,我不要你對我負責,我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我很感動,感動於她的開通和真摯。她越是這樣體貼,我就越覺得不能負了人家姑娘家,離婚的決心就越堅定。

妻不願離婚,她說:“夫妻間有什麼問題不好解決的?你說出來我們共同想辦法!”我去意已決不容商量,妻成天哭得淚人一樣,都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我知道她不會真的自殺的,因為有女兒在她身邊,她會為女兒活著。

為了讓她死心,我拿最絕情的話打擊她:“你就是死了也和我沒關係!”妻終於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房產給了她,那時家裡已經沒有一分錢現金,我捲了鋪蓋走人。

我從家裡出來後就在外租了房子,本以為可以和阿楓長相廝守。可是每到午夜時分,阿楓就找種種理由離開,說什麼要去給女友做伴,說什麼不回家爸媽會擔心。直到有一天半夜給她打電話,有個小孩在邊上叫她媽媽,我才發現阿楓騙了我。

如果她不騙我說她是單身,我不會逼著妻子離婚。她後來辯解說那是她姐姐的小孩,願意叫她媽媽。這種胡編濫造怎麼騙得了我?她只好承認自己是有夫之婦,她求我給她三個月時間,她要離婚。實際上,她到現在也沒和丈夫提出過離婚。

後來我們也談過這個問題,她說她是真的喜歡我。所以,合夥的酒店破產後她就到我的店裡來了。我也沒覺得阿楓圖我什麼,我欠著那麼多債,也沒錢可圖。我只是每個月交手機費時幫她一起交,不過兩三百元而已。當然我會給她買一兩套新衣服。

她也沒開口向我要過錢,但我會給她千兒八百的零花。現在就更少了,除了1500元的工資按時發給她,我都沒額外給她什麼錢,要給也只有五六百。我想,她和我在一起可能就是為了找刺激。

其實離婚才半個月的時候我就開始後悔了,一方面是發現上了阿楓的當,更主要的是我隨時都能感受到妻子濃濃的關愛。我沒有回過家,也沒與妻子打過照面,但女兒經常打電話給我,說:“天冷了,爸爸記得加衣服。”“爸爸在外面少喝點酒,醉了沒人照顧。”等等。

女兒雖然已經上初中了,但在我的印象中還沒有這麼懂事過,我知道肯定是她媽媽要她說的。每當那時,我心裡就湧起一陣陣暖流,同時也湧起一陣陣歉疚。

我在對妻子女兒的思念中熬到年關。那天妻子單位分了6條過年的大青魚,她打的把魚運回家才撥通了我的電話,帶著哭腔說:“你倒是回來一趟呀,這些魚該怎麼辦呀?”我再也沒辦法假裝無動於衷,立即打的趕回家,幫她整魚。

當我剖著那半米來長的大魚時,想象著妻子拖著柔弱的身體一個人一條一條地把魚搬上七樓,我的淚水一次次模糊了視線。妻子單位離家遠,平時只要我沒有應酬,都是我做飯做家務,她什麼時候受過這個苦呀!

打那次以後,我經常回家睡沙發,妻照樣不理我不管我,可我的心裡卻感覺很舒坦,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也沒有家裡踏實。往日的冷戰雖然仍然讓我不安,但我不恨妻子了,她那麼勤勤懇懇不也是為了我們共同的家,為了我們共同的女兒嗎?而且,和阿楓相比,妻至少比她守婦道,比她品德好。

那個春節我在家裡和妻子女兒一起過。現在我也算是回家了,可是我和妻子之間的隔膜似乎很難消除,她說:“我當初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是對的,所以我不會和你復婚!”我現在也不願意和妻復婚,因為我還欠著一大堆的債,我不想拖累她。但是我對妻說:“等我把債還清了,我絕不放過你!”

我會有婚外情也是一時糊塗,沒有看清楚對方的真實面目,就衝動做出了傷害妻子的事情。因為那個女人我跟妻子離婚,後來才發現自己被她欺騙了感情。經歷了這段婚外情之後,我也徹底看清了自己心裡最愛的是誰。下面這段文字,算是一個出軌男人的檢討吧,我是真真切切後悔了。

2015年7月,我兒時的一個鄰居說服我入股經營一家酒店。他說,他和另一個大股東阿輝已經做過市場調查,我只要投資30萬,一年半就可以收回成本,以後就可以枕著鈔票睡覺了。

當時酒店已經在裝修,他們對市場的分析還是比較實在。我以前也曾嘗過在兩年內5萬輕鬆地變成10萬的甜頭,我認為可行,和阿輝見過一面後我同意拿出所有的積蓄,再找幾個朋友借了一部分,湊足了30萬交給了阿輝,並參與到酒店的籌備工作。

我就是在籌備過程中認識阿楓的,她是我們招騁的大堂經理,直接對我這個營銷副總負責。客觀地說,阿楓管理酒店是把好手,做事認真盡責,加上她年輕,長得也不醜,我打心眼裡欣賞她。

開業前,我們召集店裡的骨幹到別的酒店觀摩聚會,阿楓是惟一的女性。我們都喝了很多酒,應該都醉了。阿楓說不敢帶著一身酒氣回家,我們便到酒店開了間房讓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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