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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是一個多雨的季節,此前廣州出現了暴雨天氣,導致某小區地下車庫400臺車輛被水淹。業主看到自己的愛車被淹後,非常心疼,但是找物業說理,對方卻說不可能賠償,接受業主走法律途徑。據悉,該小區的車輛被淹造成的損失高達5千萬左右,目前業主們已經向律師諮詢此事了,決定走法律維權。

據小區業主透露,他的斯巴魯停在小區的負二層,誰知5月22日遭遇暴雨天氣,而車庫裡的車都遭水淹沒過頂。但是這件事發生之前,物業小區無動於衷,並沒有通知任何業主挪車。之後天氣預報釋出廣東暴雨預警,物業依然沒有釋出任何通知。小區業主認為,小區沒有盡到提醒的義務,才會導致數百輛車全損,物業應該賠償。

該業主還爆料,事發後受災的業主都找物業說理,而且還與物業多次協商,但每次協商結果都未成達成一致。對於小區業主來說,這次的損失理應物業賠償,因為物業沒有第一時間通知業主挪車。

但是小區物業卻認為,這次的事件是天災,不是人禍,所以他們是不可能賠償的,並告訴業主們可以去告。有的業主聽完物業的回覆後十分生氣,怒言“下暴雨不準備沙袋,地庫牆都塌了,是年久失修嗎?”

這件事也有業主諮詢了律師,認為此案可涉及四方責任方。一,如果開放商沒有按照相關標準施工,理應對車主的損失進行負責;二,物業公司沒有盡到合理的提醒義務,也應該負一定的責任;三,如果車主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車輛被淹無需自己承擔責任;四,如果車主買了有關保險,可以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向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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