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女友和我分手是因為我太窮了,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女友是城裡人,我是農村人,所以女友一直都瞧不起我。剛開始是我主動追求的女友,她沒有猶豫直接答應了。我倆交往以後女友卻開始嫌棄我沒有錢,每天對我各種擺臉色。我知道自己很窮,但我從來沒有虧待過女友,她從來不知道滿足,最後還對我提出了分手。一年後女友又後悔了想找我複合,我沒有猶豫直接拒絕!
女友是城裡人,家庭一般,父母重男輕女,她還有一個哥哥,所以父母掙錢都給她哥哥了,平時很少關心女友。我和女友交往兩年,從來沒有見女友回過家,甚至連過年也不回去,她家裡人也很少和她通電話。
即使這樣,女友還一直瞧不起我,感覺我是村裡人沒有什麼錢,滿足不了她想要的生活。我感覺自己對女友挺好的了,她想要什麼只要一句話,即使我沒有錢也會滿足她的要求。每月掙的工資我全部都上交給女友,我父母就我一個兒子,他們知道我談女朋友了,每月都會給我打錢補助我。
但女友卻從來不知道體諒我,而是一味地追求奢侈品,感覺別人有的她也得有,每次問我要錢只要我猶豫一下,女友立馬翻臉,說我不捨得給她花錢。最後一次我真的生氣了,女友做事也很絕情,直接和我提出分手。
說來也巧,女友和我分手後沒多久,我們老家的房子就拆遷了,我家人給我在城裡買了新房子,又買了一輛車。而女友一心想找有錢的物件,找了一圈也沒有遇到願意為她花錢的人。
女友不知從哪聽說我買房買車了,立馬聯絡我想複合。我知道女友是什麼意思,我這次不會心軟了,我只想找一個簡單點的女孩子踏實過日子,所以我把女友拒絕了,而我倆也徹底成了過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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