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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有一檔真人秀,名字叫《Undercover billionaire》。有的人把它翻譯成《億萬富翁谷底求翻身》,也有的人把它翻譯成《隱姓億萬富翁》。格倫·斯特恩斯( Glenn Stearns)參加《Undercover billionaire》,挑戰用100美元賺100萬美元,時間限制在90天之內。不管他最後有沒有成功,他的勇氣都令人敬佩。一起來了解一下格倫·斯特恩斯的故事,看看他究竟是誰!

據悉,格倫·斯特恩斯是一位信貸大佬。

五十六年前,格倫·斯特恩斯出生在美國一個貧窮的家庭,他的爸爸在印刷廠工作,媽媽在雜貨店工作,兩人都是酒鬼。回憶起自己的童年,格倫·斯特恩斯爆料,他的成長環境並不好。並且,他患有誦讀困難症,學習成績很差。有的孩子會對他說一些難聽的話。

少年時期,格倫·斯特恩斯又過得如何呢?十四歲,他成為一名小爸爸。十七歲的女友替他生下一個女兒。可能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知道了什麼叫責任。後來,在良師益友的幫助下,格倫·斯特恩斯成為家裡第一個上大學的人。畢業後,他搬到加州,從普通訊貸員做起。二十五歲那年,他成立斯特恩斯借貸公司,成功白手起家。

《Undercover billionaire》中,格倫·斯特恩斯隱藏億萬富翁身份,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二次創業。節目組給了他一百美元,作為啟動資金,還給了他一輛小型卡車,作為代步工具。 一開始,格倫·斯特恩斯捨不得住旅館,晚上只能睡在車裡。為了賺到更多的錢,他做過兼職,也替人打掃過房間。但是,一個月後,格倫·斯特恩斯已經找到一批幫手,堅定朝著目標前進。通過節目,很多觀眾首次瞭解到有人錢的金錢觀,和他們如何管理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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