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是湖北武漢女主播如雪收到律師函的第70天。
如雪一直在想兩個問題:播了兩年半,毛收入150餘萬元,淨收入60餘萬元,要賠8000萬元,合理嗎?如果真要賠,上哪去籌這麼多錢?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000391號律師函顯示,如雪違反了三方簽署的《解說合作協議》,在與鬥魚直播平臺有競爭關係的抖音短視訊平臺進行了解說或表演,構成重大違約,返還所有收益,並一次性支付違約金8000萬元。
《解說合作協議》中的三方分別是:甲方武漢鬥魚魚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鬥魚)、乙方如雪的經紀公司武漢驛動星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驛動星娛),丙方如雪。
如雪稱,她違約屬實,但另有隱情:其經紀人發來的“直播話術”打涉黃“擦邊球”,她接受不了;熟識的主播小菲被疑似驛動星娛的工作人員騷擾,這讓她感到害怕。
驛動星娛稱,違約金是鬥魚索賠的,與驛動星娛無關,公司工作人員沒有發過涉黃話術,也沒有騷擾過小菲。
鬥魚表示,違約金是法務部門算出來的。同時將對是否打涉黃“擦邊球”、是否“騷擾主播”等事宜展開調查,一旦查實,絕不姑息。
律師付建認為,如果直播平臺涉黃“擦邊球”一事屬實,這就違背了平臺健康直播相關規定,同時也違反法律規定。在對方已經違規違法的情況下,如雪和小菲就無需繼續履行三方合同,違約金一說不成立。
▲5月20日,如雪收到了律師函,鬥魚要求其退還所有收益,並支付違約金8000萬元。受訪者供圖
8000萬元的天價違約金
1998年出生的如雪,從小愛好唱歌、跳舞。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合同顯示,2017年2月,還在讀大三的如雪成為驛動星娛旗下的主播,合同期限為三年。2018年10月,鬥魚、驛動星娛、如雪等三方簽署協議,期限仍是三年。
直播回放顯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間,如雪在鬥魚上直播,表演的內容有唱歌、跳舞、彈鋼琴、戶外等目,粉絲20餘萬。
如雪提供的銀行流水顯示,兩年半的時間裡,乙方公司賬戶、與乙方相關聯的私人賬戶共向如雪轉帳150萬餘元。如雪稱,除去直播和購買裝置的投入外,她的淨收入為60餘萬元。
2019年12月,如雪在鬥魚平臺停播。2020年5月初,如雪自行在抖音上進行直播。5月20日,如雪收到律師函後再次停播,半個月她從抖音平臺上獲利約4000元。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律師函上要求如雪支付8000萬違約金,是基於三方協議上第11.11條第7項、第8項:未得到甲方許可,乙丙雙方不得在第三方平臺直播,如若違反,需要向甲方返還所有收益;甲方要求乙方或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8000萬元整。
除天價賠償外,律師函還提到,如雪收到函件後應立即停止在抖音短視訊直播平臺的直播行為,關閉抖音直播間及登出抖音直播賬號,並繼續履行三方協議;若未滿足上述要求,鬥魚將追究法律責任。
驛動星娛與鬥魚的關係密不可分。工商資料顯示,今年7月初,鬥魚投資驛動星娛,認繳資金40萬,持股比例為7.41%。
涉黃“擦邊球”式話術曝光
如雪介紹,成為驛動星娛旗下主播後,因薪資、與經紀人溝通等問題,她工作的不開心。2019年5月,經紀人給如雪發來的“直播話術”裡包含的低俗、涉黃“擦邊球”的話語,讓她難以接受,動了離開驛動星娛的心。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髮現,這個所謂的“直播話術”中的PK玩法合集上提及,用雙腿夾著有水的杯子跳五下;在額頭上寫“一元十次”;輸的人舔肩膀;穿10件衣服之後,隨歌曲的伴奏邊跳舞邊脫衣服。
主播聊天話題大全顯示,初吻時是幾歲?初夜是何時?初戀時你多大?你約過有夫之婦嗎?
“100問”中顯示,男朋友不小心看見閨蜜只穿XX怎麼辦?如果你的前任抱住你,你該怎麼辦?
“PK最大化建立人脈”中提到,做主播多少都要有點情商,說好聽點叫情商,說難聽點就是心機;如果他們通過你的挑釁而上禮物,就說明你能調動得了資源。
“服從性測試”上有這樣一段話:要學會讓他在感情上多投資,只有他往一份感情上投資越多,他才會越在乎這份感情。投資分為:感情投資、肉體投資、時間投資、精力投資、金錢投資。讓他追求你,和讓她適合你的時間,讓他愛你多於你愛他,讓他請你吃飯、刷禮物等。
如雪稱,她只想通過才藝獲得粉絲的認同,進而獲得打賞,不想靠這些低俗的話術留住粉絲。
▲驛動星娛的工作人員給如雪發的疑似涉黃“擦邊球”直播話術。受訪者供圖
女主播自稱遭遇騷擾
此外,另一名女主播小菲還自稱曾遭遇經紀公司工作人員騷擾。
律師函顯示,鬥魚為小菲投入了大量的成本與資源,在第三方直播平臺上直播,嚴重影響了其平臺的正常經營和直播行業競爭秩序。
小菲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她在鬥魚上直播,淨收入為30多萬元。“驛動星娛還欠我14萬元工資沒給,他們要我賠500萬,為了打這場官司已負債了。他們動不動就說提供了大量的成本和資源,我只是一個小主播。”
驛動星娛旗下的另一位不願具名的主播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在2019年的一次直播中,她的粉絲提出“寄內褲”的要求。她不知如何是好,便諮詢經紀人如何處理。經紀人卻告訴她,要去迎合粉絲。如果她實在不願寄,經紀人會去買一條內褲寄。
7月29日,驛動星娛相關負責人稱,如雪、小菲等三名主播所說內容均不屬實。“她們瞎說的,我們公司沒有這樣的人。”
律師稱違約金過高,顯然不合理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韋神是不可複製資源,他違約跳槽就應支付高額違約金。因為知名主播是平臺利用各種資源培養起來的,知名主播跳槽會引發平臺流量受損,商業影響力下降。這就如同球星轉會,俱樂部要付高額轉會費一樣。
付建介紹,如雪、小菲與韋神的情況不一樣。經紀人讓主播說涉黃“擦邊球”式話語,違背了平臺健康直播的規定,也為法律所禁止的。在平臺的行為已經違法的情況下,合同的對方就無需繼續履行合同。另外,在平臺的要求是一種違法且無理要求的情況下,主播選擇“跳槽”,是具有正當事由的,不應認定為違約。且平臺與主播之間的合同,多數為平臺單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也涉及到一些格式條款效力的問題。
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殷清利介紹,對違約金數額的高低,法律並沒有做出禁止性的規定,是合同雙方協商的結果。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做出裁決。
殷清利稱,從收入可以斷定,如雪和小菲並不是知名主播,平臺不會投入大量資源在其身上。“毛收入150萬元,又是小主播,讓別人賠8000萬元違約金,顯然不合理。”殷清利說。
7月30日,鬥魚回覆上游新聞記者稱,鬥魚一直致力於營造積極健康的直播環境,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內容進行稽核監管,對於違規主播和經紀公司,平臺一律零容忍。針對經紀人發涉黃“擦邊球”式話語,會認真核實反饋,如有違規事實,將對經紀公司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健康直播是平臺恪守的底線,將對涉黃“擦邊球”式話術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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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剛報道就和解了?時機很湊巧嘛!這就說明主播說涉黃一事基本屬實了,不希望媒體再過多報道,影響大了再被有關部門調查就損失大了,現在乘著影響不大,打點一下還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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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聽說過的主播,兩年都能賺150萬,那些大主播豈不是賺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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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魚又不是靠直播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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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上游新聞採訪的主播紛紛向記者表示,經與驛動星娛友好協商,天價違約金一事已得到妥善解決,不需要媒體繼續關注。還是涉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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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魚靠坑主播起家,動輒就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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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看,鬥魚確實是個流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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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鬥魚靠著告自家主播上市的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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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和我一樣,從來沒給主播打賞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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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應該對直播和遊戲平臺收50%以上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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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平臺該查封,律師也應沒收證書,沒有是非之分,只為博取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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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去直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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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也是有苦難言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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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魚靠違約金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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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魚的收入是不是就是靠收違約金作為收入來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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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魚已經變成黑惡社會組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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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才是鬥魚最大收入
令人感到詫異的是,7月30日凌晨,接受上游新聞採訪的主播紛紛向記者表示,經與驛動星娛友好協商,天價違約金一事已得到妥善解決,不需要媒體繼續關注。神反轉,什麼情況大家都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