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們看到深圳市南山公安局8月11日以詐騙罪刑事拘留了7個借款人,我們暫且先不管這7個借款人是否存在“詐騙”行為,我們現在是想先知道小牛線上這家P2P網貸平臺是否具備合法的運營資質。
因為我們查詢了該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的相關資訊,小牛線上並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在其經營範圍內標準“網路借貸中介服務”,在其經營範圍內我們也沒有看到相關的金融資訊服務或放貸的相關業務,而小牛線上自2014年以來實際從事的經營業務是“網路借貸中介服務”,那麼按照相關部門釋出的規定來說,確實存在非法經營行為。
說白了,在小牛線上實際經營的業務與在工商部門核准的業務存在不符,而且超越其核準的業務違規經營部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就算現在良性退出了,難道小牛線上以及其委外第三方催收機構存在的違規犯罪行為就可以清除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是不能能的事,因為不管任何人只要觸犯中國法律,那麼必須得受到中國法律的制裁,而不是這些P2P網貸平臺出事了,首先保障出借人的合法利益,而在保障出借人的合法利益過程中往往“忽視”的就是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這完全是一種“雙標”的行為。
再說了,在P2P網貸平臺沒有依法起訴之前或經過法律渠道合理合法的審理或判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指責借款人就是“老賴”行為。
當我們看到深圳市南山公安以“詐騙罪”刑事拘留了7個借款人,那麼包括借款人這樣的群體在內基本上又有權讓深圳市南山公安局對於如何定性這7個借款人屬於“詐騙”而不是暫時沒有能力去償還債務或本身債務就存在糾紛呢?
說實話,作為一箇中國的公安機關,理應接受中國公民的監督,而自上次我們通過新浪微博聯絡深圳市南山公安局至今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聯絡他們之後這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深圳市南山公安並沒有回覆,甚至連一條小小的私信我們都沒有看到,我們很想問問深圳市南山公安,既然開通新浪微博,但對於中國公民的資訊以及諮詢置之不理是否存在“懶政”的行為呢?
其實,還有一點那就是,深圳市南山公安在介入小牛線上的催收後,對於小牛線上貸後催收存在嚴重的非法討債行為是否承擔共同的法律責任呢?
這個問題其實一直都圍繞著我們,因為,不管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人他們都屬於一箇中國公民,既然是中國公民,那麼他們是都能銷售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的,為何現在這些P2P網貸平臺一旦立案就會出現單方面維護出借人的合法利益,而對於借款人在整體質都是單方面保障出借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作為中國的公民的借款人合法權益又有誰來保障呢?畢竟借款人也是中中國人,既然是中中國人,那麼他們就能享受到中國法律的維護。
還有一點,對於深圳市南山公安對於公民提出的問題長期不回覆等行為是一種“懶政”行為,我們希望該公安機關積極應對中國公民提出的質疑問題,並依法答覆他們在微博等渠道詢問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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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他們也是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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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金,石沉大海!
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向公安部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