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參加了一個讀書會,每週共讀一本書,然後週末一起聊聊書,聊聊人生。
對我來說讀書會好的一點就是能夠督促我去讀一些虛構類文學,去感受不同人的視角,當然也能認識一大群愛書的人。
本期共讀的是巴恩斯的《終結的感覺》,2011年朱利安·巴恩斯憑藉它獲得了英語世界最高級的文學獎項之一——英國的布克獎。
故事裡,男主人公託尼在老了以後,突然接到曾經初戀的媽媽的一份遺產,從而解開了一段往事。
然後發現,曾經的那個自己和記憶中的自己完全是兩個人,是自己美化了那些記憶,讓自己變得溫和而善良。
真實世界裡,他人眼裡的自己是那麼的冷漠、惡毒和自私。
這本書對於理工科的我來說,第一個感觸就是記憶不可靠,我們的記憶是不斷改變不斷情緒加上模糊的材料融合成的想象。
模糊的材料會隨著歲月越來越少,而不斷改變的情緒隨著回憶,一次又一次的改變著一段記憶。
也就是你每回憶一次,記憶就在不經意間被調整了一次,最後幾十年後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你只要翻一翻曾經的作文,曾經的日記就會有所感慨。
書裡作者的好友自殺了,為什麼自殺?自殺背後是對於人生的什麼終極思考?
為什麼自殺的那個朋友喜歡加繆和尼采?
因為加繆說過,自殺才是唯一的哲學問題。
這本書是後者,他的敘事方式才是最吸引人的。
第三個啟發,是主角本身,在書的後半部分敢於去赤裸裸的揭示那個醜陋的自己,敢於用真誠去面對曾經自私的靈魂。
這個啟發讓我想起了一個人,寫懺悔錄的那個人——盧梭,敢於血淋淋的解開自己人性最深處的東西,就是為了解讀它,面對它。
盧梭是可敬的,也是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
但是現實世界中卻也存在一些人,把真誠當做藉口,來為自己的油膩找藉口。
很早之前,看到一些名宿大家們承認自己自私,承認自己色,承認自己的小陰暗,覺得非常的真實,畢竟他們本可以不告訴我們。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很多人有了一個錯覺,他們說出他們的自私以後,也可以獲得原諒。
你不是大家,也不是那些本身品德高尚的人,你還沒有那麼大的成就和光環來給你塑造反差。
當你說出你的惡劣心思,還有自私和本性以後,你的真誠並不會給你加多少分。
沒有,依然油膩,而且肆無忌憚的油膩更加油膩。
所以,坦誠這件事也是有前提的,很多負面的人性坦誠的對象只限於自己,而是要公之於眾。
畢竟你都知道華麗的衣服下爬滿了蝨子,就不要把蝨子亮出來嚇人了。
當然,等有一天你成為了盧梭,或者有一天你真正決定自殺時,這些蝨子就會變成金子,給後人留下一些反思的寶藏,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