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NIW國家利益豁免屬於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
也是EB-2的類別中的一個特殊分支。
與傳統的EB-2職業移民普通類別相比,EB-NIW有著極大的優勢
歸納起來,主要三個方面:
一、不需要美國僱主支持
兩個類別不需要美國僱主:
一是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中的“EB-1A傑出人才”
二是第二類優先中的“EB-NIW國家利益豁免”
不需要美國僱主支持,申請人也不受美國僱主限制。
二、不需要勞工證
除EB-NIW外,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都需要申請勞工證。
三個步驟:
第一步,申請勞工證
第二步,提出I-140申請
第三步,提出I-485申請
而EB-NIW則不需要申請勞工證,直接省略第一步,提交I-140申請。
在第二類優先綠卡名額充足的情況下,申請人把第二步與第三步並作一步走,同時遞交I申請。
三、申請要求寬鬆
EB-1A當然是移民項目第一最佳選擇,是快速移民美國的首選!
但是符合申請EB-1A,可以滿足那十個條件其中三個的的人畢竟有限。
相比之下,EB-NIW的申請就比較簡單了,特別適合搞科研的。
因為科研人員大多數都有著博士或碩士學位,這就符合申請NIW的基本要求了。
但是,之所以EB-NIW不是美國移民的最佳選擇,是因為EB-NIW缺少EB-1A的其中一大優勢:
無需綠卡排期。
畢竟EB-NIW屬於第二類優先,在綠卡名額和排期方面都是按照第二類優類別走的。
很多申請不了EB-1A的申請人都去申請EB-NIW了,這就導致EB-NIW的綠卡名額出現了緊缺,畢竟名額有限。
所以I-140已經得獲批,也無法遞交I-485拿綠卡。
這可能就是EB-NIW唯一的小缺陷了。
儘管EB-NIW綠卡需要排期,但對於科研人員來說不失為退而求其次之後的“最佳”選擇。
與此同時,對於那些符合EB-1A申請條件,但對自己提交的證據沒有太大把握的申請人來講,EB-NIW則不失為一個可靠的後備選擇。
申請人可以同時提交EB-1A與NIW申請,即使EB-1A不幸被拒,卻仍然可以獲得EB-NIW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