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遇到顧小五,小楓一定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她有著張揚可愛的性格,明媚美麗的容貌,她是西州最尊貴的九公主,阿翁是最厲害的鐵達爾王,表哥是未來的丹蚩王,阿孃是西州大妃,阿爹是西州王。
她可以自由自在的在草原上奔跑,與最敬愛的師傅習武,射箭,騎馬,未來會嫁給草原上最威武的英雄,平安順遂的過完一生。
可是那一次,她邂逅了中原顧小五,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悲慘而壯烈的命運由此開始。顧小五為她抓了一百隻螢火蟲便俘獲了她的心。
他們拜了天地,成為了夫妻,小楓以為,顧小五就是她此生可以信賴需要依靠的那個人。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眼前的顧小五還是澧朝的太子,他會出現在草原,不過是為了打探神秘的鐵達爾王的營地。
顧小五是喜歡小楓的,但是他的心裡還裝著江山,他利用小楓剿滅丹蚩,親手斬下鐵達爾王的頭顱。
小楓親眼看著,最疼愛自己的阿翁慘死在她的夫君手上,在丹蚩被滅的那個晚上,她的阿孃死了,阿爹瘋了,都是因為她引狼入室,她的愧疚和傷心折磨得她痛苦不堪。
所以她找到了忘川,想要忘記一切,她以為忘記了這些事情就可以當做沒有發生過。她跳下忘川的時候,顧小五不顧一切的陪她跳了下來,他們兩個人忘記了彼此。
後來,她被迫到澧朝和親,那時候,她知道自己要嫁的太子李承鄞就是滅了丹蚩的人,她心中的恨意支撐著她走向澧朝,嫁給了滅族的仇人。
婚後,兩個各懷心思的人,被困於東宮這座牢籠中,他們慢慢相愛,卻又死不承認。
日子在李承鄞對小楓拐彎抹角的關心,和小楓固執的相信著李承鄞只愛趙瑟瑟的假象中,慢慢流逝。
可是小楓無論是遇到顧小五還是李承鄞,命運都對她從不留情,曾經痛苦的回憶,兩個人的回憶,卻只有一個人想了起來。
小楓恢復了記憶,李承鄞卻沒有,他看著小楓痛苦,傷心,瘋狂,卻無能為力,他一直都知道小楓心中有顧小五,卻始終想不起來,顧小五就是自己。
李承鄞為小楓心中沒有自己而吃醋,當他以為顧劍是顧小五的時候,他徹底憤怒了。
他按著小楓的頭,讓她看著顧劍被萬箭穿心而死,顧小五再一次當著小楓的面殺死了她心裡重要的人。
沒有什麼比自己深愛的人是一個魔鬼更可悲的了,小楓最愛的人,殺她阿翁,殺她族人,現在又殺了她的師傅。
她站在城牆上的時候,對李承鄞說,我真羨慕你,忘掉的事情可以再也記不起來,為什麼我想忘的卻永遠在不斷想起,為什麼我想恨的人永遠都恨不起來。
李承鄞看著小楓,既疑惑,又焦灼,他不知道自己忘了什麼,他只想把小楓留在身邊,哪怕她心裡的人不是自己。
小楓哭著對李承鄞說,我原諒你了,我原諒我們所有的甜蜜,虧欠,奢望,絕望,我選擇放了你也放了我自己,從此以後我們再無糾葛。
最終她選擇從城牆上一躍而下,以自己的生命與李承鄞和過去做出了斷。
李承鄞看著她緩緩的從城牆上掉落,往事一幕幕湧上心頭,原來他才是顧小五,回憶起一切的那一刻,他口吐鮮血昏厥過去。
小楓被城牆下策馬趕來的阿渡救走,回到西州,她的哥哥卻因她的歸來而再無顧慮,他要率兵殺上澧朝,報仇雪恨。
此時的小楓終於明白了,她犯下的錯就該承擔責任,她是西州最尊貴的九公主,也是澧朝的太子妃,一切的仇恨都不應該以百姓的安危和國家的安穩作為代價,她的責任是給西州和澧朝帶來和平。
她願意,以自己的生命去贖罪,在她心裡,自己早就應該死了。丹蚩因自己而滅族,阿翁,阿孃因此而死,阿爹瘋了,師傅死了,此時她的哥哥和他丈夫卻因自己開戰,她才是罪人。
兩軍對峙的那一天,她一襲白衣走上戰場,站在了兩軍中間,好像當年那個英氣勃發,活潑爽朗的小公主回來了。
她說,我是西州九公主,為的是西州和澧朝世世代代的和平,如果我的性命能夠換來哥哥和太子的醒悟,我就沒有遺憾了。
小楓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看著李承鄞,對她說,顧小五,你曾經答應過為我做三件事,還記得嗎?你還欠我兩件事,我要你一定做到。
第一件,我要你在有生之年,中原鐵騎永不踏入西州半步。
李承鄞瘋狂的大喊,好!我答應你,放下刀,如果你死了我絕不獨活。
小楓卻對李承鄞說,最後一件事,答應我,好好的活著。然後便揮刀自刎了,血濺到沙漠上,染紅了沙子,流到小楓的衣裙上,染紅了她的白衣。
李承鄞跑了過去抱住小楓,小楓哭著撫摸著他的臉,顫抖著對他說,那隻狐狸,一直沒能等到他的姑娘,然後便在他的懷中永遠的離開了,此時的小楓年僅18歲。
小楓的哥哥從李承鄞懷裡抱走了小楓,帶著她回到了她心心念唸的西州,她終於能夠回家了。
都說,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別人看。
《東宮》無疑是一部悲劇,李承鄞對至高無上的權利的追逐,對小楓的謀求算計和虛情假意,讓這個單純善良的小公主痛苦一生。
他強求來的緣分讓這個高傲美麗的小公主長眠時算是剛過十八歲,最後她的墳前長滿了青草,他始終不敢去看一眼。
小楓是李承鄞用一百隻螢火蟲就能騙來的西州九公主,卻是用整個江山都換不回來的傻姑娘。
最後,李承鄞登基後,封小楓為明德皇后,此後餘生他始終懷念著他的瑪爾其瑪,他的小公主,他的明德皇后。
明德皇后曲氏,帝髮妻,西州嫡公主,年十八,薨於西州,葬於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