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山東煙臺。一個黑衣男子來到鄒先生店裡看魚,可沒想到,接下來發生的一幕讓男子措手不及!黑衣男子就在逛著鄒先生的魚缸,鄒先生在旁邊陪著介紹,突然男子打開了其中一個魚缸的推拉門,沒成想,那魚突然跳出來對著男子的手就咬去,男子被這突如其來的攻擊嚇了一跳,然後順手反應就把魚給甩到了地上。
事後,鄒先生說,這雨是一條價值過千的魚苗,平時喜歡跳缸,比較兇猛。自己養魚愛魚,魚也是剛到,看到被摔挺心疼的,現在魚狀態不太好。之後,鄒先生把男子甩掉魚的視嚬發了出去,但男子看到之後,發了私信罵了鄒先生,還蕔警了,經過協調,男子也沒道歉,鄒先生表示很生氣。可網友這邊卻觀點不一,有的人支持男子:“你還生氣……人沒讓你賠錢,我覺得你應該慶幸了!你的魚自己跳出來咬人掉到地上,你說是別人甩的?魚缸附近沒貼告示,能怪誰呢,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懂魚!一般人真想不到這魚比店主還兇猛!:淘寶搜了一下,成年的不到一千,魚苗就幾十……”按理說,鄒先生對魚缸已經進行了加蓋處理,並且裡面養的是小魚苗,魚苗不會越過蓋子跳出來,所以不會對顧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危險。鄒先生也表示,加蓋子就是考慮到了魚會跳缸。而且小魚雖然咬到了男子的手指,但是魚還小,並不會咬傷男子的手指。因此根據以上法規,鄒先生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雙方對此爭執不下,報警處理以後,經警方協調,男子應當向鄒先生道歉,但是男子並不願意道歉。對此,鄒先生感到非常無奈。
到別人店裡去買東西的時候,一定不能隨便動別人的東西,如果出現意外,還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男子因為想逗魚掀開了魚缸蓋,在被咬後,將昂貴的魚苗甩在地上,對於此事,你有什麼看法?你認為誰該承擔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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