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己舉報自己敲詐領導,到自己舉報自己“殺了人”。從2018年6月到2020年10月19日,陝西男子李曉飛的經歷,在微博上引發了兩次軒然大波。
10月20日,陝西西安經開公安通報,10月19日轄區內發生兩起凶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xxxx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原職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單位張某某夫婦兩人死亡,第二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單位辦公租住地兩名物業工作人員死亡。作案後,犯罪嫌疑人李某跳樓自殺身亡。
警方通報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即是李曉飛。死者之一的張某某為張某祥,是李曉飛近兩年來持續舉報的核心物件。
2018年6月以來,李曉飛持續舉報原公司包括張某祥在內的部分幹部違紀違法,並曾主動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以此為由敲詐勒索公司40萬元“封口費”。
李曉飛
舉報1:兩年發上百條微博 舉報原單位領導“貪汙腐敗”“張某祥,楊某堅這幾人從一開始就找好的保護傘,這個案子要麼是他們串聯保護傘把刑事案件翻成了民事案件,要麼就像現在這樣繼續和稀泥。”10月1日,李曉飛的最後一條微博,依然在舉報原單位——xxxx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的兩名領導貪汙腐敗。
李曉飛,西安高陵區人。2011年入職玉門鑽井公司,曾是公司一名助理工程師,也在公司辦公室從事過文祕工作。
他註冊的微博賬號暱稱為“xxxx李曉飛”,簡介寫著“實名舉報xxxx內部貪汙腐敗”。
——從2018年至今,他已經發了100多條微博,除了證明自己“精神正常”的醫院診療記錄,幾乎全部都和舉報有關。
在這些舉報內容中,李曉飛稱在從事文祕工作時,自己掌握了中國石油西部鑽探公司一些黨員幹部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中石油黨組紀檢組工作人員電話告知他,舉報內容中涉及局、處、科級一些黨員幹部的違規違紀問題已經有11項問題查證屬實,但一直未獲得實質性回覆。
李曉飛曾在微博上公開舉報公司領導
舉報2:舉報自己敲詐 40萬元 原公司起訴其系“騙取”後來,他到北京上訪,還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敲詐勒索公司40萬“封口費”。40萬“封口費”,是2017年4月14日,通過他人轉到李曉飛賬上。
他和玉門鑽井分公司之間的矛盾,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從暗裡走向明處。
天眼查顯示,被舉報者一直張某祥,系玉門鑽井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10日,該公司進行了法人變更,現任法定代表人為商某印。公開顯示2019年的兩條開庭資訊,也來自於李曉飛一人,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玉門鑽井分公司以“不當得利”為由,將李曉飛起訴至法院,公司表示:李曉飛委託其父親辦理離職及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手續,在職期間,以惡意舉報、無理取鬧、編造謊言的手段騙取了公司40萬,多次要求李曉飛退還無果,遂起訴至法院。
李曉飛收到40萬元的轉賬記錄
官司1:要求退還無果後 原公司又稱是40萬元是“借”的高陵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的民事裁定顯示,玉門鑽井分公司主張被告李曉飛是通過多種手段騙取40萬元,但李曉飛表示40萬是以敲詐勒索的方式獲取,屬於贓款。法院最終以糾紛不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為由,駁回了玉門鑽井分公司的訴求。
隨後,玉門鑽井分公司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這一次起訴,玉門鑽井提出了新的說法:轉給李曉飛的40萬,是“借”給他的看病費用。拿到錢後,李曉飛卻捏造事實,誣陷單位是封口費。
西安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時,玉門鑽井分公司訴稱李曉飛騙取公司40萬,二審時,又明確為40萬為看病的借款,且提供了李曉飛治療抑鬱症的事實。法院認為,該筆資金流轉法律行為不管是基於李曉飛敲詐勒索,還是雙方達成一致協商,李曉飛獲得該40萬,都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遂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官司2:“不當得利”變“借貸糾紛” 原公司訴狀再被駁回裁定下達後,才有了後來從“不當得利”到“民間借貸糾紛”的轉變。
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兩級法院作出裁定敗訴後,玉門鑽井分公司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又一次將李曉飛告上法庭。
這一次,玉門鑽井分公司又敗訴了,高陵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2020年9月20日,西安中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案涉40萬元是否為借款性質。玉門鑽井公司主張其與李曉飛之間發生的40萬元錢款往來系借款法律關係,但雙方並無簽訂任何借款合同或借據。
同時,玉門鑽井分公司曾以不當得利起訴李曉飛,稱其通過多種手段騙取單位40萬元。在本訴中,又稱該款項是借款。前後兩次訴訟,對40萬元性質的陳述前後不一,對此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釋。
最終,法院認定玉門鑽井公司主張本案為借款法律關係,缺乏充足證據支援,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案發:最後一次舉報是“我殺了人” 殺4人後他跳樓自殺舉報和官司走到後來,釀成了更大的悲劇。
10月19日晚,微博網友爆料稱,其於當日接到男子@xxx李曉飛 資訊,自稱已將xxxx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原法人代表張某祥殺害,並配發了李曉飛發來的血腥圖片。
聊天記錄顯示,當日13時許,李曉飛稱,“已打電話自首,一會要麼去派出所,要麼自殺。”
據西安經開公安通報:10月19日,發生在我轄區的兩起凶殺案,經進一步偵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xxxx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原職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單位張某某夫婦兩人死亡;第二起案件致嫌疑人原單位辦公租住地兩名物業工作人員死亡。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了解,該案中的死者之一張某某,就是被李曉飛長期舉報者之一,張某祥。
調查:犯罪嫌疑人長期患有抑鬱症壓死李曉飛的最後一根稻草,到底是什麼,外界不得而知。
李曉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醫院診斷寫的很清楚,我從未神志不清、喪失自控力,但抑鬱症成了被精神病和這幫貪官打擊報復我的藉口,甚至於成為被自殺的說辭。”對於此事,李曉飛公開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2018年1月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記錄也表明,他出院時情緒平穩,精神運動大致正常,未引出明確精神症狀。
據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多次到醫院診斷,從最初的心境障礙、抑鬱發作、中度抑鬱發作,到後來的心境障礙、不伴有精神病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但治療後,出院時醫院記錄為情緒平穩,精神運動大致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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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沒人睬,光明正大涉黑,團伙受益,沒有活路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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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知道什麼叫魚死網破,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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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都被汙染了,你還想一股清流。我們要向荷花一樣活著,出汙泥而不染。我們上有老下有小,死是人生最廉價的事,付出的代價是我們最親的人一生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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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人,不知道有沒有孩子,把父母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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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黑白顛倒,造成走投無路,犯下大錯,這是一種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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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一部十二集的懸疑電視劇,一名檢察官自殺,其師偽裝成殺人凶手,一名原刑警隊長製造爆炸案以引起社會大事件,目的只有一個,讓官黑勢力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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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殺人案,是在殺人者的訴求無人理睬,甚至不斷打壓他的情況下而突然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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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舉報了之後,有沒有人進行調查,不然他為什麼會一直舉報。而且都實名舉報了為什麼公司沒有開除他而繼續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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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單位起訴他理由變來變去,就說明他單位有問題,相關人員絕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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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活著以後也會有某些人會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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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究“保護傘"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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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為啥殺物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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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從單位借四十萬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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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急了!自己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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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孜孜不倦的舉報力度難道只是業餘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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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善良的人在這社會還有生存的空間嗎?
既然舉報了上級部門為什麼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