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危言聳聽,在一些實際刑事案例中,騰訊公司展示了超越法律的影響力。偵查階段刑事案卷屬於國家機密,騰訊卻可以替公安機關釋出警情通報,並大張旗鼓地組織專家得出對方有罪的結論,這應該是騰訊提前拿到卷宗,否則這些專家意見又如何得出?還直接把所謂專家意見提供給公訴機關,毫無顧忌地去影響公訴機關。
如今在反壟斷的大環境下,可能出於保護騰訊的目的,需要掩蓋騰訊參與此案的痕跡。但這就會出現兩個尷尬的情況:一是從地點管轄上,提供假證供(受害方)的是北京的百度、涉案的章某的公司也在北京,而案發地完全與該市無關;二是從時間上,在百度提供假證供之前,章某因為騰訊案已經在該市羈押超過百天。要想保護騰訊,在整個案子中不出現騰訊,那之前羈押的算什麼?將完全不相干的案件放在一起起訴,是為了強拉管轄權到當地審判?這些問題,期待在12月23日南京鼓樓的庭審中,公訴人能給出一個明確的解釋。
從這個案子來看,壟斷公司的影響力,可以讓他們隨意拿到國家機密,還肆無忌憚替辦案機關釋出警情通報,作為“第三方”提供專家意見影響公訴機關;當國家打擊壟斷時,這些壟斷公司還能悄然無聲地在案卷中消失。可見壟斷對某些刑事案操控力是強大且超越法律的。從這個意義上,國家有關部門反壟斷行動利國利民、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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