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大將軍王齕剛一亮相,就博得了大家的滿堂彩,很多人調侃,這不就是行走的兵馬俑嘛。除此之外,百夫長以及更多秦朝士兵的出場,也讓大家見識了復活的地下軍團真正馳騁沙場的模樣。
劇中人與地下俑1、高階軍吏俑——雙尾鶡冠
當秦軍大將王齕出場的時候,很多人覺得他的冠飾可愛極了,這種大紅色兔子耳朵似的頭飾並不是劇組瞎鬧,而是正兒八經地從兵馬俑高階將軍俑上還原而來,叫“鶡冠”。
實際上,說它是兔子耳朵並不準確,而應該是雞的尾巴。“鶡”,又稱為褐馬雞,是一種勇猛好鬥的動物。按漢《輿服志》中的說法,鶡冠在秦之前是趙武靈王用來獎賞戰功卓絕之人,秦人沿襲了其用法卻加以改良,才變成了將軍俑頭上的模樣。
《輿服志》:“武冠加雙鶡尾為鶡冠,羽林虎賁冠之,鶡雞勇,鬥死乃止,故趙武靈王以表武士,秦施用焉”
而漢代流行的“以青係為緄,加雙尾,豎左右,為鶡冠”樣式,比之秦冠更加修長和誇張,更加註重了禮儀性和觀賞性,而秦人在鶡冠造型上則更加強調了其實用性。
而兵馬俑中,除了高階將軍俑佩戴這種鶡冠之外,有意思的是為秦始皇駕車的一二號銅車馬御者,也採用這種冠飾,這表明作為秦始皇的司機,其實還兼任著保鏢的作用,這樣才能為君主保駕護航,正因為任務艱鉅,所以他倆的地位也因此水漲船高,戴上了和將軍一樣的鶡冠。
再說將軍俑,其實這個“將軍”目前來看也不太對,因為按照常規操作,自戰國中期以後,秦國軍隊數十次出征,無論帶兵多少,原則上一次征戰只任命一名主將和一名裨將,而且在主將和裨將之下,軍中再無其他帶有“將”或“將軍”名號的官職出現。但是秦俑坑發掘只進展了四分之一,就已經出土了這種戴鶡冠的高階軍吏俑9件。
其中7件位於步兵環繞的指揮車上,另外2名也位於相應的軍陣佇列之中,這樣的數量和位置,說明這種俑可能只是兵馬俑軍陣中的區域性指揮官,與秦國軍隊中真正的“將軍”有著很大差別,所以很多學者認為,將其稱為比將軍低一級的“都尉”或者更合適一些,我們暫時也用“高階軍吏俑”這一泛稱來稱呼這類兵俑。
2、中級軍吏俑——雙板長冠
當呂不韋和嬴異人遭到趙軍騎兵追殺的時候,百夫長李夫帶領的秦軍小隊宛如天降神兵出現在幾人面前,成功地拖延到了秦軍大部隊的到來。可以看到他的冠飾和大將王齕有著顯著的區別,是一個用兩塊板拼接而成的雙板長冠,中間有著一道很明顯的接縫,兩板之間略呈內凹的弧形。
戴這種雙板長冠的,主要是中級軍吏(10件),但也有少數御手也會戴此冠(2件),作為基層軍官,他們在秦軍戰陣中主要負責具體的戰術指揮。
3、下級軍吏俑——單板長冠
劇中嫪毐的出現,讓人眼前一亮,不僅是因為長得帥,而且他還作為御手的身份為嬴異人駕車御馬。他頭上戴的冠飾,便是單板長冠,這種冠形成一種前窄後寬的梯形小室,正好可以將綰起來的椎髻罩在裡面。
戴這種單板長冠的,在兵馬俑中一般主要為下級軍吏(27件),他們作為秦軍戰陣中的低階軍官,多數位於步兵佇列之中。還有少數位於戰車之上,作為車右(8件),以及劇中呈現的御手(6件),他們也會戴這種冠飾。
4、普通士兵——皮弁和介幘
除了這些軍官們會戴冠飾外,大量的秦軍士兵雖然不戴冠,但也會戴一些帽飾,用於保暖或者遮蔽,比起冠飾的禮儀作用而言,更具有實用的保護功能。主要有兩種型別,一個叫做“皮弁”,一個叫做“介幘”。
“皮弁”這種小帽一般是用鹿皮製成,因為比較淺又比較平,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倒扣的缽頂在了頭上,目前來看這種帽飾基本上只在秦陵兵馬俑中的騎兵俑才頭戴皮弁。其作用主要是為了罩住頂發,使頭髮不至於輕易散落,有利於騎馬馳騁作戰。
而“介幘”這種小帽起初只是包發的頭巾,後來才演變成了帽子,在劇中我們能看到大量的秦軍士兵帶著這種瓜皮小帽,而且他們都梳著偏向右側的圓錐髻,而幘的形狀也基本上和髮髻相貼合,從而剛好包住整個頭部。
5.其他髮飾——髮帶和褊褚
除了這些頭部有冠飾或者帽飾計程車兵之外,還有絕大多數士兵都是簡簡單單、乾淨利落地梳了個髮髻,而為了固定頭髮以及簡單裝飾,他們一般會採用髮帶和褊褚(髮卡)這兩樣小東西。
髮帶,基本常見於這種梳著圓錐髻計程車兵上,從殘留的顏色看多為硃紅色,至於材質,不排除有少數士兵用絲織品做的可能,但大多數應該是用麻布做髮帶,畢竟價格低廉且相對硬挺一些。
褊褚,就是腦後互相交匯髮辮上的那個小方塊,尺寸並不固定,多在2-3釐米左右,材質似為骨製品,作為一種固定頭髮的東西,類似於現在髮卡的作用,在其背後還連有兩條細繩,將細繩穿於頭髮底層,然後從髮辮中拉出,打成扣結,就可以將小辮子牢固的貼合在後腦。
當然,這種髮卡不侷限於士兵,從劇中可以看到,幾乎每個秦人都會用它來固定自己腦後的小辮子。可以說從冠飾到帽飾再到髮飾,秦人對於頭髮的認真與愛惜的態度讓人驚訝,甚至還將對頭髮的保護,寫進了秦國律法之中。
雲夢睡虎地《法律答問》中就有這樣的規定:
“拔人發,大可如為提?智以上為提”、“或與人都,縛而盡拔其須麋,論可毆?當完為城旦”、“士伍甲鬥,拔劍發,斬人髮結可論?當完為城旦。”
無論是日常生活中與人打架鬥毆還是戰士們的廝殺戰鬥,斬斷別人的髮髻和拔掉別人鬍鬚眉毛,都是要被判處“城旦”之刑,所謂“城旦”就是一種要帶上鐵鉗、剃去頭髮,去做修築城牆這種勞役的刑罰。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剃去頭髮雖然不痛不癢,但卻會讓古人揹負大不孝的心理陰影。
當然,對於秦人來說,之所以上至將軍,下至小卒,都一絲不苟地打理頭髮,因為這不僅僅是一項極為高效的軍隊治理手段,也是大不懼死戰鐵血尚武精神的體現。
相比於其他的軍銜標誌,高高聳起與特色鮮明的冠飾和髮髻在戰場上一看便知,誰該在什麼位置、誰該聽誰的命令,所有人都成為戰爭機器中那嚴絲合縫又運轉高效的齒輪,毫不留情地碾壓敵人。
此外這些冠飾、帽飾基本上只是爵級和地位的象徵,裝飾性多於防護性,但即便如此,一向對頭髮如此愛護的秦人也選擇了不戴頭盔(科頭)進行戰鬥,對勝利的渴望足以超越所有危險和顧忌。
而這一切,其實都是商鞅變法之後,軍功爵制度的一個經典側寫。
秦人軍功爵制度實際上,在面對春秋戰國之際的大變革時,很多國家都採用了五等爵向軍功爵的轉變,但誰都沒有秦國做的這麼果斷與徹底,將戰場上斬獲人頭數量直接與軍功爵位掛鉤,這種“利出一孔”簡單粗暴的制度極大地刺激了秦人血性與戰力。
《史記·魯仲連列傳》:“秦用商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或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記功賞至萬數,天下謂之上首之國”
山東之士披甲蒙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裼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
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
這恐怕也是山東六國見到秦軍打仗就發怵的原因,一個個左手提人頭,右手挾俘虜,眼睛裡冒著如虎似狼的兇光,就盯著自己的大好頭顱狂流口水,光這陣仗和氣勢就足以讓敵軍嚇的腿軟了。但實際上,這種瘋搶人頭的做法,是完全不符合軍功爵制度下的秦軍作戰模式。
秦國一共設定了二十級爵位,這種金字塔式的二十等爵制度,可以大致分為四個基本階層,從底層至頂層依次為:士——大夫——卿——侯,看似只要拼命砍敵人腦殼,就能達到人生榮耀的頂點,但大多數的秦國普通士兵,卻一輩子都被死死地按在了金字塔的第一層。
原因很簡單,單就砍腦袋這點上,商鞅就體現了他極為“陰險”的一點,你以為戰場上隨便砍個敵人的腦袋就行?《商君書》裡提到了這樣一個細節: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看到了嗎?限制條件是“爵首”,也就是必須是敵國有爵者的首級,至少也應該是“士”這一層級的腦袋,這個“爵首”在其他地方也會寫作“甲首”,其實是一個意思,即披甲之士的首級。
通俗點講就是,必須得是敵方的戰鬥序列人員(公士以上爵位才能稱“卒”,有甲)才可以,至於什麼“庶人”(應徵的平民)、“徒隸”(刑徒與官奴婢)等非軍事人員的頭顱可都不算數。
怎麼確保士兵不會偷奸耍滑、殺良冒充呢?除了割腦袋要露出喉結之外,《商君書》裡也很細心地堵住了這個漏洞:
“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其縣四尉,訾由丞尉。”
戰爭結束,或者戰爭中達到3次斬首記錄(即所謂的勞),就必須要接受軍中為立功人員所進行的戰功考核(即所謂的論),睡虎地秦簡中還特意提到了需要全軍士兵進行辨認作證,因為“舉奸者與殺敵等功,不實者以同罪反坐”這條秦律的存在,每一個士兵都堪稱是人形監控器,莫要偷奸耍滑,伸手必被抓。
在公示三日,將軍認為沒有疑問之後,就會行文立功將士所在縣去為將士授爵(即所謂的賜)。縣令三天內沒有為立功者受爵,也會遭到懲處。從達到考核條件、到檢驗核實,再到親赴受爵,只需要短短六天而已。這也是雲夢睡虎地M4出土黑夫家書中,為何急切詢問家裡是否收到其立功受爵報書的原因。
此外,最為重要的一點在於,想依靠個人斬首立功受爵,是有天花板的,也就是士爵的“不更”。
實際上,在二十等爵最低的爵位“公士”之下,最初應有三級,目前只知道有一個叫“小夫”的爵位,小夫之上應還有兩個爵名,現已無從可考。而所謂的“校、徒、操”則是他們職務的稱號,就性質而言是軍中服雜役的人員,不屬於軍事戰鬥序列。他們升爵,就需跟隨集體軍功一起晉升。
“爵自一級以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
爵自二級以上至不更,命曰卒”
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
在兵馬俑中,那些梳著扁髻的俑應該就是這一級別的“小夫”,他們既沒有冠飾也沒有帽飾,甚至連發髻也不能梳右髻(秦人以右為尊),而且其在兵馬俑坑中的位置,也是環繞於下級軍吏俑周圍,符合“其役事也,隨而養之”的記載,應該就是跟隨有爵位士兵打仗的庶子(平民)。
斬首一級可升爵為“公士”,何謂“公士”?“言有爵命,異於士卒”,也就是說雖有爵位,但是仍須服役,其身份要比軍營中那些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高,當然還有隨爵位而來的田、宅和奴隸一名。
“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
斬首二級可升爵為“上造”,何謂“上造”?“言有成命於上也”,此爵高於公士,仍須服役,待遇也更好,田宅相應增多。而公士和上造都屬於步卒,可以說正是他們構成了秦軍作戰的龐大主體。
一級“公士”,反映在兵馬俑中,那些不穿鎧甲、僅著布衣、無冠無頭巾、梳著偏右錐髻的弩兵應該就屬於這一爵位。給輕裝步兵配備的基本只有弓弩,說明其在完成射擊任務後,通常是不參加近身作戰的。而這個立射俑的姿勢,也符合《吳越春秋》記載的做法,即:“射之道,左足縱,右足橫,左手若扶枝,右手若抱兒,此正持弩之道也”。
二級“上造”,反映在《大秦賦》中,那些身著盔甲、並且頭上戴紅色或黑色麻布以及帶有“巾幘”(“幘,古者卑賤執事不冠者所服也”)計程車兵,應該就屬於這一等級的爵位。這些重灌步兵,除了弓弩之外,還配備了戈、矛、戟、鈹等長柄兵器,承擔主要的近身作戰任務。
斬首三級可升爵為“簪嫋”,斬首四級可升爵為“不更”,這兩個爵位則都和車馬有關。就其職務而言,簪嫋擔任戰車上的御手,負責居中駕馭戰車。在《大秦賦》中,一開始作為御手的嫪毐,他當時的爵位應該就是三級“簪嫋”,因為御手的特殊作用,其其防護比較嚴密,手上有護手甲,頸部有盆領(即頸甲),脛縛護腿。身甲、盆領和護腿三者合稱三屬之甲,屬於重灌備。
“嫋,以組帶馬也。”段玉裁注“《百官志》注曰:“秦爵二十等…三曰簪嫋,御駟馬者””
而“不更”爵,正如其名,到了這一爵位,就可以享受免除更役的特權。這一爵位同為車士三人之一,主要擔任“車右”,負責戰車右側的進攻和防禦工作,手持戈、矛等長柄兵器。兵馬俑出土的“車右”,正是其真實寫照,他左手扶車,右手呈現持一杆長柄兵器狀。
而到了四級“不更”爵位以上,就是五級“大夫”爵,還是屬於三車士之一,在軍中擔任“車左”。從兵馬俑出土情況來看,不論是車左還是車右,都手持戈矛等格鬥用的長兵器以及弓弩等致遠兵器,說明戰車上車左、車右的分工並不十分明確,不像後來車右拿長兵、車左負責遠射的作戰劃分。
而到了五級“大夫”爵,實際上就已經不再屬於士兵,而算是軍官了,而對於軍官升爵,秦法規定:“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這與《睡虎地秦簡·效律》中所規定的“故大夫斬首者,遷(斬首)”傳達出的意思是一致的,即作為基層軍官,就不能只爭個人斬首之功,你的任務是帶領整個團隊走向勝利,只有當指揮的軍隊大量斬首之後,才能計功受爵。
舉個例子,此時的五級“大夫”爵,其實已經是軍中管理50人的屯長,再往上就是管理100人的百夫長,其爵位對應六級的“官大夫”,而《大秦賦》中出現的李夫率領的就是這樣一支百人小隊。那麼,如果他們想要升爵的話,必須滿足什麼樣的晉升條件?
五十人一屯長,百人一將。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
可以看到,屯長和百夫長都是需要計算團隊KPI的,只有當斬首數量超過33顆以上,才能完成晉升。至於比百夫長更高的將領,要求也更高,如果是攻城戰,需要斬首8000以上,如果是野戰,則需要斬首2000以上。而完成團隊任務之後,上至統兵大將,下至後勤雜役都能晉爵。
”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以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
看起來砍一顆敵軍人頭獲爵似乎不難,但是這還沒算己方戰損的事,因為按照秦國律法,龐大的軍陣會被分解為萬人陣、千人隊、百人隊以及什伍小隊作為戰場廝殺的單位,而每一個小團體都有自己的指標,以五人小隊為例,每伍若有一人陣亡,那麼就必須得拿一個敵軍人頭來補上。
“其戰也,五人來簿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
孫詒讓認為,這裡的“羽”當做死,而“輕”應為“剄”(斷頭),也就是說同伍之中,一人死事,其他人不能救援,就會受到刑罰,這裡的能即“耐”刑,所以很多時候秦軍作戰首先要想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小團隊,進而才能求得斬首之功。而爵位越高,隨之而來的是敵軍的人頭折算率也越來越低。
所以,劇中出現的大將王齕,此時也不過是10級的“左庶長”爵,而號稱“人屠”的武安君白起,雖然一開始就是10級“左庶長”,但是不知打了多少勝仗、砍了多少頭顱才得以升到了19級關內侯。一方面,是爵升起來不容易,另一方面是爵降得特別快,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爵位氾濫的問題。
“其獄法,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一級以下,有刑罪則已”
除了犯了事可以拿爵位來豁免之外,所謂爵位雖然是世襲的,但卻是“降等”世襲的,也就是說會一輩兒不如一輩兒。拿武安君白起說,別看他爵位幾乎滿級(19級),但是如果世襲的話,他兒子可以襲封公乘(8級),孫子可以襲封官大夫(6級),曾孫可以襲封不更(4級),玄孫可以襲封上造(2級),到了第六代的時候,就淪為仕伍。
但不可否認的是,軍功爵雖然只對平民開放到“大夫”爵,但的確有效的激發了普通士兵作戰的積極性,畢竟一顆人頭到手,就能立馬轉化為地位、財富、田宅,至於向上晉級成為軍官,那就不僅僅是運氣的事,還需要你有指揮作戰的能力 ,這種積澱不屬於絕對大多數人,但至少希望的大餅還在。
小規模秦軍戰陣在明白了軍功爵制度下,秦人真正的作戰狀態後,在《大秦賦》中也呈現了極為精彩的秦軍百人隊和趙國騎兵在野外遭遇並戰鬥的場面。我們以此為例,來簡單分析一下秦軍戰陣。
很多人之前覺得秦國砍人頭得爵位太過於簡單,但實際上兩軍交戰,並不同於街頭鬥毆,人多勢眾下手狠就能擼人頭。陣法就是最基礎的作戰形式,而之所以列陣,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各兵種之間的優勢,每一個士兵都有自己的位置,再不被衝散的前提下,基本都是團隊作戰。
在空曠的荒野中面對趙國騎兵的時候,秦國百夫長李夫第一時間命令士兵結陣,很多人認為這是“魚鱗陣”,但其實更像是“鶴翼陣”,因為前者屬於進攻陣型,而後者則是防禦陣型,在輕步兵面對騎兵的時候,尤其是還有秦公子異人需要保護的情況下,他是不可能冒險採取進攻陣型的。
而“鶴翼陣”,即多用於野戰中的防守一方,利用盾兵和長矛兵組成陣前防禦,最大程度發揮己方弓弩手的作用,而大將則居於陣型展開的兩翼之後,便於受到保護以及觀察指揮。面對秦軍百人隊的防禦陣型,趙國輕騎兵則採用了環形騎射陣,即並不正面衝陣,而是繞著秦軍防禦陣型兩側進行環形騎射,充分發揮輕騎長弓的優勢,減少自身損失。
而在雙方完成一輪較量之後,很明顯秦軍傷亡慘重,為了更好地保護逃亡的秦公子三人組,於是百夫長一聲令下,採取了變陣將隊伍分成了8個小圈陣,將重要人物保護於其中。
而趙國騎兵首領趙堅見此大喜過望,他知道這可能就是秦軍最後的掙扎了,於是直接率領騎兵從秦軍戰陣中間鑿穿,再從兩邊迂迴集結,等待下一輪衝鋒,就可以活捉嬴異人。
很顯然,曠野中騎兵對於輕步兵的攻擊無異於一場單方面的屠殺,可以看到在一輪衝殺之後,秦軍戰陣計程車兵能站立者所剩無幾,但即便如此在百夫長一聲令下,掩護傷者、迅速變陣,他們還是做得沉默而有序,沉穩而有力,依舊將秦公子三人保護於其中。只是夕陽下的這一幕多少有點悲涼。
所幸,最終王齕大軍及時趕到,讓趙軍騎兵部隊悻然而歸。從這場野外遭遇戰中,秦軍悍不畏戰與靈活機變讓人印象深刻,同時也展示了秦軍百人小規模作戰的一些細節,很是難能可貴。但從某種程度上講,這或許並不能代表大規模軍團作戰的情況。
比如,在秦俑兵馬俑坑軍陣中,一號坑矩形軍陣的前鋒、側翼以及後衛部隊裝備的武器,全部是弩,其中間雜少量長柄兵器。說明,秦軍步兵武器之冠當推秦弩。比較符合古代兵書中“強弩在前,鈹戈在後”以及“弓弩為表,戟盾為裡”的說法,這就和劇中展現的有所區別了。
總的來說,《大秦賦》在還原歷史細節方面已經做得相當不錯,值得說三聲彩彩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