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有兩種,一種是現房,一種是預售房,所謂預售房,說誇張點就是剛剛打了地基就開始售賣。不過預售房的價格或許有優惠,這也導致很多人熱衷於買預售房。
一小區的業主突然收到了開發商的通知,要求這些付過定金的業主們在規定的時間內去交首付款,可是首付款的比例漲了,由支付定金時說好的兩成漲到了六成首付款。
而開發商通知簡訊中表示,如果業主們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首付款支付給他們,那就屬於違約,定金也是不退的。對於大部分的業主來講一時都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因為開發商給的時間很倉促。
其中一名業主說出了原由,業主表示他們在兩年前支付定金買開發商的預售房,當時本來可以交首付,可是開發商沒有預售證辦不了網籤,直到今日接到開發商通知,他們才得知其實開發商早在交了定金的第二年就辦了預售證,遲遲沒有通知他們去交首付,就是看到房子即將完工要漲價,利用這種提高首付的方式為難他們。
隨後這些業主就找上開發商,開發商對此表示預售證他們已經有了,並且之前簽署的訂房協議並非購房協議,稱那只是一個選房協議,並沒有規定是支付多少首付,稱他們的房子他們說了算,反正業主不按照他們的要求交錢,那房子和錢業主什麼都拿不到。業主表示開發商這種行為就是拿著他們的錢蓋起了大樓,結果錢和房都沒他們的份,稱開發商就是過河拆橋。表示會透過其他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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