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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80後,二婚,第一次婚姻,物資上基本小康,全職帶娃,婚姻致命傷是跟前夫X生活不和諧。結婚7年,應該睡一起不到10次。不能說他ED,因為可以做,但就不想做,喜歡看日本愛情動作片,各種黑絲,兔女郎,護士誘惑然後DIY,所以排除GAY的可能性,也從不外面找女人。總之是個大神一樣的存在。,無數個夜裡,我跟他推心置腹,溝通,希望他改善,他不到十分鐘就睡著,7年,我忍不了,孩子4歲那年,離了,基本淨身出戶。因為他不肯離。

以前的故事,就這樣略過,重點是現在的再婚生活。

本來是純粹找個男人滿足下生理,偏偏意外懷孕了。我不想打,就商量結婚了。結婚前其實我有猶豫,我有孩子,他也有個女兒11歲。我怕處理不好。我是打算讓他出錢養的起這個孩子就行,並不需要婚姻,我從不在乎面子,名聲這些問題。

他說這樣不行,,那就結婚吧。婚禮從簡。

生活不是童話,一地雞毛的事情比較多。本身我的人設應該是個逗B中年大媽,二婚後,漸漸不受自己控制了。

二婚前,我只需要面對我父母,我的老大,生活簡單,爹媽帶娃,或者前婆婆帶娃,我生活自由自在,喝酒,健身,聚會,打牌,美容,每天很精彩,是個快樂的單身大媽。我父母偶爾嘮叨,但不影響我的大局。

二婚後,我需要面對現任婆婆,前妻,前妻的女兒,現任老公,突然之間多出這麼多的人物關係,我真的無所適從。

首先,談談一號人物:婆婆。

這個婆婆,人物性格是這樣的:強勢,自私,小氣,固執,自以為是,不明事理。本來可以沒有交集,但因為前妻的女兒歸我現任,沒辦法,要一起住要照顧這個孫女。

生活習慣,三觀,作息,教育理念,都是衝突。婆婆覺得自己都是對的,固執己見,妄圖還要干涉我的生活。據說之前的婚姻離婚收場,這個婆婆功不可沒。她其實一直襬不準自己的位置,在這個家,她想做唯一的女主人,要我們都聽從她的,她來安排一切。

舉些例子吧。

本來我是全職帶孩子的,衝突太大,我出去工作了,孩子11個月的時候,她來管。中午孩子睡覺了,她出去買菜,接老大,把孩子一個人放家裡,還隱瞞我,有一天我中午回家,孩子一個人站在床邊哭,大冬天的只穿個棉毛衫,哭成了小淚人。奶奶20多分鐘後才現身。我耐住自己的暴脾氣跟她溝通,這樣做的危害,1,會凍著,2不安全,萬一亂跑呢?3,孩子會恐懼。她罵罵咧咧,拿出十年前帶老大的那一套,說是老大那會可以睡2,3小時,她都可以下地去幹活。幹活回來還在睡,我出去半小時怎麼了?

怎麼了?我沒見過做錯事還這麼鏗鏘有力的。1,這個孩子不是你老大,脾氣,作息,都不要按照你的老大來養,2,你提出要我工作,你要帶,那你就要帶好,帶不好,那你別帶。原則性問題,我不手軟,自己包子,就別怪狗惦記。我跟你說不通,叫你兒子跟你講。

結果他兒子還沒開口,就哭了,開始演戲。最後她身邊的人都跟她講這樣不應該才收手。

這種事情太多,每次好好溝通,不會停的。導致我心很累,很不喜歡跟她一起生活。但她不在,老大的媽不會放心交給我,要來搶撫養權,我現任不會同意,所以這個是死結,除非我自己帶著孩子搬出去。但這意味著二婚要失敗。所以輕易不搬。

其次,談談二號重要人物:前妻。

前妻是個小學老師。70後。人物性格:強勢,虛榮,喜歡判斷人對與錯,咄咄逼人。

一點點小咳嗽,都要去醫院好幾次。發個燒,全家都雞飛狗跳。很能作的70後。

在我的再婚生活裡,扮演了陰魂不散的角色。他們全家有個共同的觀念,讓我很不爽,就是為了孩子,做什麼都是天經地義的。比如,頻繁的簡訊,電話,有一次我們在看影,前妻簡訊來,問孩子好不好,在做什麼之類,前提是早上剛去她那接過來,看電影沒回,就電話一個接一個,晚上半夜11點多,還要電話問孩子拉大便沒。這種事情在我看來很奇葩,他們全家卻覺得很正常。口號就是為了孩子都是對的。有一次,她們娘倆旅遊回來的路上,要她爸去買點東西,晚上9點多,我們在鄉下家裡吃飯,他喝了一瓶紅酒,接到娘倆的命令後,立馬開車去城裡買了給送過去。

1,你醉駕,危險,2,她們自己不會買嗎?她們小區對面就是24小時藥店。

又或者,半夜要我現任送衛生巾過去。總之就是各種奇葩,他們卻樂此不彼。嚴重影響我的再婚生活,你們誰照顧我感受了嗎?既然你的老大重要,那你給她個完整的家啊,何必離婚?

在無數次這種陰魂不散的奇葩事情之後,我終於掀了桌子,老孃不幹了。他卻慫了。跟我保證跟我懺悔。前妻提無理的要求之後,不會再無條件接受了。我跟前妻也溝透過,撕過逼。撕逼大戰詳細寫的話,估計得寫上幾天。累,不想贅訴,我記性也不好,很多事情其實我記不住。總之之後消停很多。

三號人物:他和前妻的女兒。

實話實說,這孩子比較乖巧,內向,文靜,今年都15歲了。不會跟我對著幹,雖然跟我不親,但相處還算融洽。我對待這個孩子,有個原則,就是順其自然,問心無愧。有我孩子吃的,就有你一份。我不會刻意討好,因為沒必要,後媽的角色不太容易扮演,我也不會對你不好,更別說虐待,心存善念比較好。孩子也比較無辜。都是大人之間的矛盾,跟孩子都是無關的,雖然孩子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但,我仍堅持是大人沒處理好。

最後人物登場的應該是我的現任老公了。

對於這位壓軸登場的大人物,我是有太多的話想說。

我承認你樣子身材好,當初就圖你美貌,忽略太多,我們的三觀,嚴重不一致。

你40歲的人,喜歡楊冪,喜歡看跑男,鎖定湖南衛視,而我,喜歡百家講壇,美國大片,喜歡谷嶽劉暢,從不看選秀型節目,從不追星。知道你喜歡楊冪,我覺得我們的婚姻長久不了。我個人認為太膚淺。天涯上爆料不是靠添菊花上的位嘛。好吧,歡迎蜜粉們討伐我。總之我就不喜歡楊冪趙麗穎之流。儘管噴。

當然這不是我們婚姻的本質問題。

什麼都重要,老婆孩子都是排最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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