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人倫關係中,男人是作為絕對主體存在的,女人則是作為男人的對立面和附屬體存在,是男人的客體和“他者”。這裡的“他者”是指女人相對於男人所處的邊緣化的特殊處境和地位,這種地位顯然是與男人不平等的。而康有為在考察了社會文明的程序後,得出了“女子最有功於人道”的結論;在分析了抑制婦女給國家帶來的危害後,以女子對社會所做出貢獻的角度論述了婦女的社會價值,肯定了婦女的主體地位,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女人處於“他者”位置的否定,是對中國傳統的“男尊女卑”的倫理關係的否定。
一、“女子最有功於人道”康有為認為女子對人類社會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要勝過男子,在“人道文明”方面所做出的貢獻最大。他指出“火熱熟食”、“調味和羮”“範金合土”、“織縫之事”、“蠶桑之業”、“編草為席,削木為幾,合土為盂,窪土為杯”以及“圖寫禽獸,撫造草木,描寫人物,模範山水”等等全都是女子所首創,即人類的衣食住行和文化都是由女子最早精心創造出來的。康有為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他想到上古時期男子逐獸遠遊,上述有關文明之事“非逐獸與攻,血溢不止者所能為也”,而女子基本上負責家務之事,像文字、術數、音樂、圖畫、扁絲等文化,更不可能是逐獸遠遊的男子所能創造的,而只能是由安靜細膩,閒逸在家的女子所創造。對此,康有為把匈奴、蒙古族與六朝、南宋作比較,他指出,匈奴和蒙古等以遠遊著稱的民族,雖然用武力可以吞滅中華,印度等國家,席捲亞洲,成為第一大國,但是他們仍然被認為是野蠻的民族,在人道文明方面沒有建樹;而六朝、南宋雖然在國力方面不如這些民族,卻創造出了宏偉絢爛的文明,被後人敬仰。所以,逐獸遠遊的男子在文明創造方面遠不如閒暇安靜的女子。但是根據史料,沒有人記載這些,使女子的功勞被泯滅,特別是後來男子又貪圖功勞,將這些歸功與自己,更使得人們以為這些乃是男子所創。康有為認為男子做過推廣的工作,但首創之功一定是女子。他說:“男子後起之秀,漸丁文明之時,既在農耕、熟食、室居之後,不待逐獸,亦有靜暇,乃取女子創造種種之事為器物,大推廣之。”並且,他認為這種實為女子創造的文明之事,卻被冠以男子之名的行為猶如盜竊,是可恥的。
由此,康有為感慨到“嘗原人類得存之功,男子之力為大,而人道文明之事,籍女子之功最多”,“女子最有功於人道”。所以,女子在人類社會文明程序中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康有為的這種歷史推斷是不是完全符合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實際,也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有一個歷史事實是無論如何不能被否定的,即人類文明的發展,沒有婦女的參與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而且還必須承認婦女有著她們的特殊貢獻。既然如此,對婦女進行壓迫和傷害是不合理的,把婦女從封建禮教的壓迫下解放出來是必然的。
二、女子關乎國家的興衰成敗1840 年的鴉片戰爭,給中國帶來了“千年一遇之變局”。此後的百餘年中,中國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等方面經歷著劇烈的動盪和變革。而這種社會變革直接影響著中國知識分子對女性態度的變化:為了國家的強盛,必須改變女子原有的生活狀態,以發揮女子作為社會主體的力量來挽救民族危亡。
康有為從兩個角度闡述了“抑制”婦女給國家和民族帶來的危害。第一,康有為指出國家的強弱與國民素質的高低有著緊密聯絡,而文化素質在國民整體素質中佔有重要份額。文化素質的培養需要從兒童抓起,母親對兒童的教育起著重要作用。但是,女子長期被壓迫,沒有受教育的權利,文化素質的提高無從談起。既然這樣愚昧無知的母親培養出的子女必然會“不能廣學識”,“無從拓心胸”“不能健身體”“不能資世用”。這樣代代相傳,對國家構建貽害無窮。所以他奔走呼號“當今世界競爭優勝劣敗之時,豈可坐棄占人類一半的婦女人才哉!”第二,受傳統禮教的束縛,女子是男子和家庭的私有物品,只為家庭服務,脫離了社會生產,只有占人口半數的男子從事生產,國力自然不強,“己國多人,僅得半數,有女子半數而必棄之,以此而求富強,猶卻行而求及前也”。根據以上兩點,康有為認為,中國以及其他落後國家只有解放本國的女性,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國民素質,增加從事發展工商業的勞動力,進而改變落後國家受壓迫的命運。由此,康有為將婦女解放與民族國家的建構聯絡起來,也可說是在民族國家建構的前提下來考慮婦女問題,使得婦女解放超越了倫理範疇和性別文化的藩籬,成為了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
婦女佔據人類的半壁江山,她們同男子一樣,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社會中處於主體地位。康有為作為一位敏感的婦女解放者,以獨特的視角論述了婦女的社會價值,肯定了她們的主體地位。因此,將婦女從傳統禮教的束縛下解放出來是必然的,康有為就此提出了一系列解放婦女,提高婦女社會地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