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熹宗天啟四年十一月的二十七日,刑部尚書喬允升給明熹宗上梳,要求處斬福建巡撫南居益解獲進京的十二名荷蘭紅毛番。
很快天啟帝就批下來了聖旨:
“這逆夷高文律、咖口覽氏等,著便會官處決,各夷首級仍傳示,各邊昭布天下。”(《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
於是乎,這些侵佔澎湖的紅毛番,不但隨即身首異處,而且首級被傳邊展示。
那天啟年間的南居益收復澎湖之戰,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呢?荷蘭人真的是被明軍擊敗的嗎?
1、荷蘭人對福建沿海的肆虐
天啟四年的時候,荷蘭人已經侵佔澎湖快兩年了,期間雙方打打、停停、談談。前任福建巡撫商周祚,多次透過外交辭令,要求荷蘭人儘快撤回堡壘,撤離澎湖。
但都沒被荷蘭人當回事。
他們不但沒有撤出澎湖,反而為了逼迫明朝通市,把福建沿海禍禍的夠嗆,燒殺劫牢無惡不作。
比如收復澎湖後,南居益所言荷蘭人惡行:
“自紅夷竊據以來,堅城列銃,盤踞雄崖,鉅艦利兵遊移內地,商漁舉遭荼毒,村落相顧驚逃,疆宇民情,已岌岌乎有動搖之勢矣。”(《彭湖平夷功次殘稿二》)
也就是說自從紅毛番佔領澎湖後,在上面修築炮臺堡壘,盤踞在上面形成割據態勢;他們的鉅艦兵船在福建沿岸晃盪,導致沿岸百姓商民慘遭荼毒;村落被焚燒劫掠者眾多(從荷蘭人記載的行跡看,他們的確對焚燒村莊很有“興趣”),整的沿岸百姓惶惶不可終日,再這樣搞下去明朝的統治就會動搖。
南居益說這話也不是危言聳聽,而是荷蘭人的確惡跡斑斑,屬實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他們侵佔澎湖以後,擊沉、損毀、俘虜、劫掠的明朝戰船、商船、民船、漁船等,估算有上千艘。僅漁船一項的損失,就達到六百艘以上:
“荷人劫以兵,奪漁舟六百餘。”(《臺灣通史》)
而被他們抓到島上的沿海商民,也有數千之眾;荷蘭人抓他們的目的只要是奴役,監督他們修築堡壘炮臺,用來做侵佔澎湖的永久之計。
而僅修築堡壘一項,就有一千三百多人死於非命:
“築城媽宮,役死者千三百人。”(《臺灣通史》)
至於被焚燬的村落民居,更是數不勝數:
“出役彭湖,如狎無人之境;勾連倭寇,漸成匪茹之謀。被焚燒不啻萬家,遭刼掠無慮千艘。”(《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
又比如:“狡夷犯順,佔據澎湖,名為求市,大肆焚劫。”(《彭湖平夷功次殘稿二》)
對於明朝福建方面的警告與勸諭,完全沒有卵用,他們壓根不吃明朝的那一套。除非明朝願意通商,要不然就把明朝禍禍到願意通商,但這明顯是不可能的。
“所約拆城徙舟,及不許動內地一草一木者,今皆背之。犬羊之性,不可以常理測。”(《明熹宗實錄》)
2、南居益沒有武力驅逐的勝算
南居益沒有當福建巡撫的時候,那是怎麼一個慷慨激昂了得;甚至還給天啟打報告,說前線將領張嘉策懦弱不前,被荷蘭人打得閉門不出,應該把他革職拿問。
但等他真的坐到了福建巡撫的任上,接受武力驅逐荷蘭人的重擔後,南居益心裡就有點惶恐了。
因為明軍的武備落後,將士普遍擁有畏戰情緒,而且後勤糧餉不到位;再看看荷蘭人的船堅炮利,雙方壓根就不會是一個量級。於是南居益也開始給朝廷訴苦了:
“彼方依大海波濤之險,挾巨銃堅舟之利,盤據以築城,勾連以內向。而我積衰之兵、不完之器,汪洋澎湃之中,一彼一此,能操其必勝乎?”(《明熹宗實錄》)
荷蘭人仗著鉅艦利炮,在海洋上來去自如,盤踞在澎湖築城不走;而明軍則是士氣低落,武器裝備就更不如紅毛番了;而要在波濤連天的海洋中交戰,明軍是壓根佔不到便宜的。
明軍能有必勝的把握嗎?與其說是他給朝廷訴苦,還不如說是捫心自問。
這仗到底該怎麼打!
尤其是南居益見識了荷蘭人的火炮後,心裡更是哇涼哇涼的,震驚於紅夷之炮居然如此猛烈:
“見大海澎湃中,萬難接濟。戰夷舟堅銃大,能毒人於十裡之外,我舟當之無不糜碎。即有水犀十萬,技無所施。”(《總督倉場戶部右侍郎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
紅夷之炮,隔著失利都能打中明軍戰船,被擊中明軍戰船無不粉碎。就算有十萬水師也沒用,壓根就沒辦法跟紅毛番硬抗;更何況福建也沒有這麼多水兵啊!
南居益戰前動員又動員,拼湊又拼湊,都沒有拼湊夠可以用來武力進攻的兩萬人:
“檄行各道將,略抽水兵之精銳五千,列艦海上,以張渡彭聲討之勢。仍分佈水陸之兵,連營信地,以為登岸豕突之防。第濱海數千裡之長,額兵不及二萬。”(《明熹宗實錄》)
沒兵還不算什麼,沒兵可以招嘛,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可問題是,福建還有多餘的軍餉嗎?南居益算盤珠子打了好幾遍,最後終於確認福建府庫裡,能夠用來充作軍餉的錢,只有三十二萬兩白銀。就這三十二萬兩白銀,還要勻出來兩萬多兩,押解到遼東充作遼餉。
“額餉僅三十二萬有奇,內又奉什一節省二萬二千零解充遼餉,奈何免捉襟露肘之虞?”(《明熹宗實錄》)
一個字,就是窮;叮噹響的那種。
這就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沒當福建巡撫的時候喊打喊殺,真的坐上去了;他才知道什麼是捉襟見肘。
要錢沒有,要兵也沒有,武器裝備更不如人;南居益該怎麼打這場仗?
3、攻取澎湖並沒有爆發激戰
好在朝廷上對於武力收復澎湖,是完全支援南居益的行動的,還是給了他很大支援。
天啟批下來聖旨說:
“一切安攘事務,俱聽便宜行事。庫銀準照前旨動支。該部知道。”(《明熹宗實錄》)
意思就是南居益可以便宜行事,兵力不夠可以自己招募,錢財不夠可以從戶部提前預支。至於火器不如人這事,那朝廷就愛莫能助了,具體開戰的時候,還是你自己想辦法吧。
有了朝廷上的政策兜底,南居益可以說是雪中得碳,所以他也儘可能去備戰。
“選練兵卒,製造舟器,為聲討之計。”(《總督倉場戶部右侍郎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
到了天啟四年的正月初二日,南居益以“羈縻之術已窮,天討之誅必加”為名,發起收復澎湖的第一次作戰。
此次率領明軍出戰的主將,是福建守備王夢熊,作戰目標是在澎湖的鎮海灣登陸。
按說明軍的作戰目的是達到了:
“繇吉貝突入鎮海港,且擊且築,壘一石城為營。屢出奮攻,各有斬獲。”(《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明軍主力在鎮海港登陸後,就一邊與荷蘭人交戰,一邊構築石城為陣地,作為進攻荷蘭人的前線基地。此戰雙方應該沒有爆發多嚴重的戰鬥,因為一方面島上的荷蘭人,抽調兵力去經營臺灣了;一方面是他們輕視了明軍的進攻,認為明軍不會停留太久。
“中國(明朝)人帶來一直大軍來到北面的島上(鎮海),開始建堡。我們(荷蘭人)不太擔心中國(明朝)人,因為我(東印度公司僱傭兵利邦)很瞭解他們,他們不會留下來。我不需要跟他們消耗時間,便能將他們趕出去。”(《海上冒險回憶錄》)
但是,荷蘭人低估明軍收復澎湖的決心;就在王夢熊的橋頭堡建立後,南居益立馬發兵增援,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南院發二次策應舟師,委加銜都司顧思忠等,統領至彭湖鎮海會齊。嗣是攻打處虛,而夷猶然不去。”(《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但是這第二波增兵,雖然補充了明軍的人數優勢,但是對於荷蘭人堡壘的進攻,並沒有任何進展。
雙方就成了對峙狀態;荷蘭人依仗著堡壘和先進火器,而明軍依仗的人數眾多。
於是圍殲戰打成了消耗戰。
而根據僱傭兵利邦的記載,大概對峙到三月的時候,雙方似乎開始談判了。
“不久以後,我們和中國(明朝)人之間的和平,便部分達成。”(《海上冒險回憶錄》)
但南居益可是坐不住了,大軍多在澎湖待一天,就意味著多花好成百上千兩的銀子。
這誰能扛得住?
“南軍門慮師老財匱,於四月內又行巡海二道親歷海上,會同漳泉二道督發第三次接應舟師。”(《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南居益這次調去了多少明軍呢?足足有三千人之眾:
“臣仍躬涉海濤,抵於金門島,連發兵將三千,銜艫繼進,逼處夷壘,且攻且守。”(《總督倉場戶部右侍郎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
此時集結在澎湖鎮海港的明軍,總數肯定在一萬人以上;這點跟荷蘭人的《巴達維亞日記》中的記錄一致,裡面記載說南居益集結了一萬多名士兵,與兩百艘船前來進攻。
但是增援的明軍直到五月底才抵達,一萬多明軍的後勤供應是個大問題,速戰速決才是明軍的唯一出路。於是前線將領制定了先殲滅荷蘭戰船,再攻取荷蘭城堡的戰略規劃。
“宜先攻舟後攻城,舟不可泊,城必不能守矣。”(《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六月十五日,在得到南居益的送來的火藥、火炮後,明軍誓師發動進攻。按照明軍的部署,守備王夢熊攜帶配備火器的明軍,分佈在澎湖前線的要害之地,切斷了澎湖紅毛城的水源,對荷蘭人的城堡進行圍困;同時分兵駐紮沿岸,防止荷蘭戰船的增援。
而明軍把總陳洪元,則率領水軍移動到鎮海灣外,尋找荷蘭戰船進行決戰。
明軍水陸同時發起進攻,激戰一直持續到七月初二日,荷蘭人終於扛不住了;打著白旗出來談判。
荷蘭人嚮明軍保證,只要明軍允許荷蘭人獲得補給,就同意拆毀城堡離開。
“容運糧上船,即拆城還。”(《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明軍將領海道孫國禎同意,荷蘭人也得以苟延殘喘;七月十三日,荷蘭人拆毀城堡後離開。
不過根據荷蘭方面的記載,荷蘭人並不是無條件撤軍的,而是跟明軍簽約後才撤離的。
條約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荷蘭人拆毀澎湖城堡離開,可以自由前往臺灣;
第二、明朝每年派三四艘船到巴達維亞,也就是印尼的雅加達貿易,這裡是荷蘭人的殖民地;
第三、明朝要斷絕與西班牙人在菲律賓的貿易,如果被荷蘭人發現,將會進行掠奪和擊沉;
第四、如果此後明軍和荷蘭人發生誤會導致交戰,雙方應該互相優待俘虜,然後進行和平交換;如果俘虜不幸死去,雙方將根據協商進行賠償。
以上條約的大致內容,來自僱傭兵利邦的《海上冒險回憶錄》,也見於《雷西特倫航海日誌》,也見於東印度公司的記載。其中以在場的利邦記載最為詳細。
4、明軍收復澎湖付出的損失
儘管雙方草擬的協約,但是雙方都沒有執行下去的打算;因為南居益從來沒說過簽約的事;而 根據協約的生效期,是以拆除澎湖堡壘後才自動生效的。
不過從利邦的記載看,他絲毫沒有妥協和拆毀堡壘的打算,反而是做好了頑抗到底的準備。
“依據和平協議的第一條,如果他們(明軍)有能力,會逼我們執行。”(《海上冒險回憶錄》)
不過明軍顯然沒有逼迫荷蘭人拆毀堡壘的能力,而是自己上手把紅毛城給拆了。
“中國(明朝)人主動來找我們,幫我們拆毀、夷平堡壘,我們也接受了。”(《海商冒險回憶錄》)
明軍拆毀堡壘期間,已經勝任澎湖駐軍長官第一副手、上尉的利邦,帶著兩百名火槍兵當“監工”。
“八門炮都有炮兵、號兵,手中備著引信,只要有情況,隨時準備擊發。”(《海商冒險回憶錄》)
明軍上手拆毀堡壘的事,南居益也沒有隱瞞,反而給天啟報功:
“乃督王夢熊等直抵風櫃,盡行拆毀。”(《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澎湖堡壘被完全拆毀後,荷蘭人就登船離開,並掛帆前往臺灣島;開啟了對臺灣長達38年的殖民統治。
“夷船十三隻俱向東番遁去。”(《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節錄》)
此時的臺灣在明朝官員眼裡,還是東番的無主荒地,紅毛番愛去不去。
根據荷蘭方面的記載,他們撤退前往臺灣,是跟明朝官員協商過的;也就是徵得明朝首肯的。
至此,南居益收復澎湖之戰結束,咱們最後看下雙方的損失:
荷蘭人戰死、受傷加被俘,總計不到一百五十人;從南居益上梳中還有十三艘戰船可以看出,荷蘭人主力仍在;而但是他們駐守澎湖的總兵力,至多九百人多一點。
至於明軍的損失,南居益沒有上報;但他上報說明軍把總丁泰、陳榮戰死,預計明軍的損失也不會小。當然也不會太多。
因為雙方主要在澎湖處於對峙狀態,真正激烈交戰的時間也不多。
最後說下南居益從正月初二開始,到七月十三戰鬥結束,總共花費的軍餉數目:
“總計兵餉工料用過一十七萬七千有奇。”(《總督倉場戶部右侍郎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
花費了近十八萬兩白銀。屬實開銷有點巨大。
至於荷蘭人除戰鬥損失外,物資損失並不多,甚至還賺了不少;明軍圍困澎湖期間,需要從福建向澎湖運送物資,荷蘭人沒少前去打劫。
但總的來說,明軍收復澎湖之戰,打得並不算太順利;收場更是在埋炸彈。
不過收復澎湖對於當時的明廷來說,已經算是很漂亮的戰鬥了;事後南居益興奮的說:
“向非本院排眾議於紛紜,獨建渡彭之策,運神機於幃幄,屢盡推轂之奇,何以能驀奏膚功,復祖宗百年疆土。”(《福建巡撫南居益奏捷疏殘稿》)
又是力排眾議,又是獨建奇策,又是神機帷幄;反正功勞都成他自己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