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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為何必須和前夫斷絕關係,不然會怎樣?筆者覺得,兩人離婚後仍然藕斷絲連、不能徹底撇清關係的話,那麼會給雙方都帶來無盡的煩惱和麻煩。

婚姻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婚姻關乎的並非是個人問題,而是包括父母、子女在內的很多親人的幸福。因此說,在對待婚姻這個問題上,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應該端正態度、冷靜而客觀,不能意氣用事,更不要把婚姻當兒戲,筆者的看法是:能不離婚的情況下,儘量去維持婚姻,不要輕易去離婚。

但人生同樣是個複雜的過程,很多時候都不會按照你的意願去向前發展的,婚姻同樣如此,有些時候有些人,也不得不面對離婚的窘境,那麼,一旦與愛人離婚,就必須要果斷、要徹底撇清關係,不然的話會帶來無窮盡的煩惱,為什麼這樣說呢?

離婚了,請不要再保持瓜葛,這不是無情而是理智,這樣做可以減少雙方的煩惱和痛苦

首先,人是有感情的,正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儘管兩人離婚了,但難免對彼此仍有好感,而對於已經離婚的人來說,這種好感是不利的。一方面會增加自己的痛苦,會讓自己陷入無盡的思念或者是自責當中,這樣一來就嚴重影響了自己接下來的生活。另一方面,如果仍與曾經的丈夫或妻子保持聯絡的話,也很難讓自己做出下一步的決定,畢竟這段婚姻已經結束了,你需要儘快調整好態度,來進行下一步的選擇,不能在這種藕斷絲連中繼續浪費自己的生命了。

其次,與前任的藕斷絲連,就是對現任的不尊重,或者說是一種背叛,愛情是自私的,婚姻也是兩個人的事,不允許出現第三者。如果你總是“一腳踏兩船”,這無異於在自找煩惱,甚至有可能造成自作自受的局面,道理很簡單,已經有了新的戀人,有了新的生活,你卻對前任念念不忘,你卻依舊留戀之前的生活。現任對你會信任嗎?你還會有幸福可言嗎?很有可能會讓這段新的感情也付諸東流。

再有,不能與前任果斷地斷絕往來,也是對他(她)的一種傷害、一種不負責任。既然離婚了,那麼雙方都需要保持冷靜和剋制,雙方都需要新的開始,如果你仍是與對方聯絡不斷,三天兩頭打電話等等,讓對人如何保持安靜的生活?這不是一般的打擾,會讓對方很難再擁有新的愛情。如果你還念舊情,如果你還是個有責任感的人,那麼,離婚了請不要再去打擾對方了。

總之,大家要努力去維護婚姻,要儘量避免離婚,如果一旦不得已而離婚的話,那麼就要“離”的徹底、“離”的乾脆,不要再藕斷絲連了,這樣才是冷靜而正確的做法,才是對雙方都有好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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