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離婚率越來越高,身邊有好幾個朋友因為感情不和離婚了,但令人奇怪的是他們雖然離婚,但仍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分房而居。
朋友告訴我,他們的這種做法叫離婚不離家,畢竟夫妻一場,離婚了,前夫淨身出戶一時間找不到落腳的地方,總不能看著不管吧!
對於他們的這種做法,我個人持反對態度。
何謂離婚?離婚就是指透過協議或訴訟解除了夫妻關係,以後再沒有相互照顧和扶持的義務。
既然已經離婚何必再糾纏在一起呢?
1.離婚三年的李姐(化名,案例已做虛構處理),為了孩子和前夫住在一起李姐和前夫離婚是因為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憤怒之下,李姐和丈夫離了婚。
但孩子馬上就要讀初中,雖然婚姻關係已經不在,但都共同選擇把這件事隱瞞下來。
再就是當年李姐丈夫是和李姐的哥哥一起做生意創業起家的,如果兩人真的分開,怕是生意會維持不下去,所以李姐前夫在離婚不離家的同時也和小三斬斷了關係。
畢竟紙是包不住火的,離婚後,李姐的前夫長期不去看望岳父母,而李姐也不再去看望公婆,這些舉動引起了老人的懷疑,追問之下,李姐道出了實情。
雙方老人的觀念很傳統,他們認為:結婚就應該是一輩子,兒女離了婚,讓他們的老臉往哪放。
在老人的敲打下,李姐雖然和前夫離婚,成了彼此不相關的個體,但卻又不得不像以前一前生活在一起。
2.離婚半年的孫姐(化名,案例已做虛構處理),離婚不離家的前夫把她和新男友給揍了相較於李姐,孫姐的經歷顯然就是一個反面教材。
孫姐之所以和前夫離婚是因為他們結婚後發現彼此並不適合對方。
協議離婚後,前夫選擇淨身出戶,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給了孫姐。因為前夫一時無處可去,所以她們分居同住。
離婚後,孫姐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一個新男友,她們相處的很好,感情迅速升溫。
前兩天,孫姐的新男友送她回家,被孫姐的前夫看到,當即上前理論,前夫認為孫姐這才離婚沒幾天就有了新男朋友,顯然這是在沒離婚之前就埋下的種子,是前妻對不起她。
兩人大吵一架,結果是孫姐的前夫把她和新男友打的鼻青臉腫,趕出家門……。
3.筆者的話對於以上我只能認為這兩位朋友離婚不離家不合理卻合情。
首先,離婚不離家是對家人的最好交待。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離婚不離家,多數是怕孩子知道後受到傷害,進而影響學業,怕老人知道後身體和心理受到雙重打擊,所以他們選擇離婚不離家,在孩子和老人面前裝做若無其事,十分恩愛的樣子。
其次,離婚不離家容易讓另一半產生獨佔心。離婚不離家只是在居住的方式上分開了而已,從法律上來講每個人都有追求新生活的權利,但在這種時候如果你帶新的異性朋友出現在他的面前,很容易讓對方的情緒失控,大打出手,使彼此的恩怨走向更加無法調和的境地,更耽誤彼此開啟新的生活。
最後,離婚不離家是解決心理依賴的遮羞布。對於很多人來說,離不離婚只是形式問題,只要還在一起日子彼此照應,等時間長了感情還能回到從前。
無論怎樣,離婚代表著一種關係的結束,無論中間多少牽絆都應該迅速斬斷,讓自己獨立起來,敢於離開他尋找新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