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看了一部“happy ending”的電影之後,總會發出一聲感慨:“我又相信愛情了。”
這個“又”字,大多都代表著曾經有過一段傷心欲絕的感情經歷。
過來人總是勸我們:“不要病急亂投醫。”
尤其是在感情遇到挫折時,我們更應該冷靜下來去思考一個問題:分手之後到底要不要複合?
在我接觸過的案例,以及向我諮詢“感情挽回”問題的網友中,我發現大多想要挽回感情的人都是單方面的。
換言之,就是一廂情願。
甚至為了挽回已經失去的愛情,他們不惜花費重金來諮詢所謂的“挽回機構”。
旁觀者都很清楚一個事實:任何關係都不可能一廂情願就能長久維繫的,更何況是已經結束了的感情。
但處在當事人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時,你會發現他們大多數都無法理性思考,所以才會在感性狀態下上當受騙。
結合身邊的一些實際案例,我總結了5種很多所謂的機構給出的,容易誤導人的“戰術”。
01:欲擒故縱這原本是《三十六計》中的一個計謀,意思是說想戰勝對方,就要讓對方先對你放下防備,趁其不備之時突襲戰勝。
而在感情中,“欲擒故縱”則是透過一系列有目的的行為方式,對對方表現出若即若離的態度。最終讓對方對你產生“好奇”,然後逐步拉近雙方關係。
這在感情挽回方面,被很多人稱為“斷聯戰術”。
事實上“斷聯”不是對所有情侶都有效,甚至可以說對大多數情況來說都是不合適的。
朋友小張(化名)在跟其男友吵架後分手了。這原本就只是一件很多年輕情侶常見的感情問題,但小張卻聽信了網上一位“大佬”所說的“斷聯戰術”。
結果原本互相冷靜幾天就沒事的感情,卻因為小張的“斷聯”讓這段感情徹底決裂了。
這其中的原因在於:切斷聯絡雖理論上看似可行,但實際上卻只是在消除對方對你的負面情緒。而原本還很猶豫的TA,可能會因為你的斷聯而徹底放下你。
也就是說,“斷聯”的戰術,在感情方面只會給對方造成一種“暗示”:我放下了。
或許事後你跟對方解釋這種做法的原因後,對方可能會諒解你並跟你重歸於好,但無疑這種做法會給感情的挽回帶來更大的風險。
02:表決心式的“暴力挽回”通常在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無論是提出方還是接受方都會有一段“不習慣”的過程。
這個過程既是雙方冷靜的時候,同時也是互相對這段感情反省總結的時候。
簡單來說,就是要重新冷靜審視這段支離破碎的感情,分析感情失敗的原因在哪裡?互相之間各自的問題在哪裡?
可有些人卻常常會用“表決心”的方式來打擾對方,比如不停打電話、發信息等等。
而內容幾乎大同小異都是些“我知道錯了”、“我離不開你”、“沒有你我怎麼活”之類的,甚至還有“以死明志”等過激言行的。
其實這種做法就是“暴力挽回”,表面上看起來是在挽回一段感情,實際上是在發洩分手之後的悲傷、不滿等情緒。
在這種負面情緒的干擾下,他們失去了理性判斷的能力,認為只要自己“努力”就能挽回對方。
這純粹就是一種用自我意識來替換對方思維的錯誤方式。
一般這樣做的結果,都不會有美好的結局。不是被對方拉黑,就是被對方厭惡。
即便用“威脅”的言行強行拉回了對方,兩人也不可能幸福美滿,最終依然會分道揚鑣。
這種做法不僅不會真正挽回你已經失去的感情,甚至還會幫對方更清楚地意識到:離開你果然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03:包裝自己此前有位網友諮詢我關於挽回感情的問題,我直接回復他:“我幫不了你,我也從來不接‘挽回’的業務。”
但他還是給我發了一大堆關於花了多少錢請“機構”幫他梳理的挽回策略資訊。
我能夠理解他想要挽回自己感情的心情,同時也無法干涉他選擇機構或者個人來出謀劃策的決定。
可在他發的資訊裡,我注意到有一條機構幫他謀劃的關於“包裝自己”的方法。我認為很有必要拿出來分享一下。
所謂的“包裝自己”,其實就是類似於很多明星網紅在公司的指導下透過各種動態、言論等,來樹立自己“人設”的套路。
簡單來說,就是讓他用類似的方法來給對方留下“我已經改正了所有缺點”的印象,從而獲得挽回的契機。
但其實這種所謂的“包裝自己”的方式,無非就是給自己的缺點套上一件華麗的外衣而已。
其本質,就是自欺欺人罷了。
我不清楚那些出謀劃策的“機構”套路有多深,但這樣的做法的確很容易誤導當事人。
只有那些內心極度自卑的人,才會用華麗的外表來掩飾自己的缺點。
用這樣的方式即便是挽回了感情,遲早還是會被“打回原形”。
04:“受害者”身份轉變在關於“感情挽回”問題中,一定會有兩個角色:“挽回者”和“被挽回者”。
而這兩種身份的背後,通常會有兩個明確的身份屬性:“受害者”和“傷害者”。
當然這裡所謂的“受害者”和“傷害者”並非是指真的就在感情中有傷害的事情發生,而是指一種心理感受。
有些“大佬”為了能夠接下一筆感情挽回的業務,會讓一些明明是“受害者”身份的人,轉變自己的身份屬性,以此來讓挽回者可以毫無心理負擔的聽信他們的話。
他們這麼做的目的,初衷並非就是要幫你挽回感情,而是先讓你內心接受他們的“策略”,以便讓你在之後的過程中繼續“繳費”。
我身邊有個朋友小丹(化名)就經歷過這樣一次“騙局”,她老公在外找了新歡被發現了,小丹因此而傷心欲絕。
最後在家人勸說下,找到一家情感機構想要獲得更好的解決辦法。
而那家機構透過一系列步驟套路,讓小丹從一個“受害者”心態轉變為“自責”狀態。
大致就是“你老公之所以找新歡,肯定是你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之類的邏輯。
最後小丹被這家機構透過各種所謂的心理疏導、形象包裝、行為指引等方式誤導,不僅最後還是離婚了,還交了好幾萬“學費”。
你要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感情問題都不可能是單方面產生的,即便自己有一定責任,但一定不是全責。
在感情裡,沒有“全責”一說。
05:愛情貿易理論有些人認為,男女關係其實就是一項貿易關係。
兩個人由開始認識到共結連理,屬於一種經濟學上的交換過程。
於是便衍生出了“愛情貿易理論”,大致意思就是說:
戀人根據自己的條件或社會資源,比如外貌、才能、家世、智慧等,來選擇可供交換的物件,以求在“貿易”中獲得最大的利益和滿足感。
這種理論看似很有道理,甚至還能搬出“郎才女貌”、“門當戶對”等相關佐證來。
可事實上真是如此嗎?
當你對某個人“有感覺”的時候,是因為對方的才貌、家世、還是地位?或許這些會有一定的影響,但你終究還是看“感覺”的。
一個人從表到裡大致可分為五個層次:顏值、才華、性格、善良和人品。
即我們熟知的那句話:“欣賞一個人,始於顏值,敬於才華,合於性格,久於善良,終於人品。”
歸根結底,我們想要跟一個人攜手到老的核心,還是“價值觀”的契合。
在感情受挫之時,我們需要考慮是否複合的根源,其實是對方跟自己的價值觀契合問題。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觀是否相合?”
單從這一點來說,“愛情貿易理論”就是一套純粹只看表面的說法。
愛情本身就不是一件利益交換的商品,又怎麼可能單從“貿易”層面來詮釋呢?
要是你們之間的愛情是建立在比如經濟、家世等外在條件下的,那麼雙方之間大機率會“離心離德”,難以長久。
結語:只要還有愛,不強求才是最好的挽回。儘管自古以來都有無數“專家”在研究愛情,但到迄今為止我們依然更相信一句話:
“愛情,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哪怕著名心理學專家斯滕伯格提出的“愛情三角形理論”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但其實那也只是一種簡單剖解而已。
愛情這種感性十足的情感,本質上就不應該用任何理論來詮釋。
每個人的感情經歷,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只有當事人才能夠真正體會其中的微妙滋味。
那麼在分手之後到底要不要複合呢?還是要看你們之間是否還有“愛”。
要是已經不愛了,無論你找多少機構,花多少冤枉錢都難以挽回;
要是互相還有愛,不強求便是最好的挽回。
所有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愛情理論”,無需請教他人,更不必患得患失。
愛情還在時珍惜;愛情離開時坦然。
—END—
你覺得分手之後,應該如何面對是否複合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