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歲,女兒還有幾天就六歲了。我很愛她,但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沒能給她一個完整的家。
他們說,一個人在對未來看不到希望的時候,就抱著回憶生活,我就是這種人。我現在就是對未來沒有一點盼頭,不想活,又不敢死。
這是我還活著的原因。
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父母在我七歲那年分開。離婚後一個月媽媽便帶著我改嫁了,留下父親一個人生活。
我小時候對母親很依賴,覺得能跟媽媽在一起就好。至於他們大人離婚什麼的都不重要。跟著媽媽去了繼父家裡,繼父沒有結過婚,要求媽媽給他生個孩子,那時候我雖然不能理解,但也知道,媽媽生了弟弟妹妹後,我就要跟別人分享母愛了,我很抗拒這件事,但也無能為力。
繼父家院子裡有棵梨樹,我想吃梨,母親搭梯子給我摘梨,下了雨樹下有青苔,母親滑倒後流產,不知是弟弟還是妹妹的那個小生命沒有了。我有點竊喜,心裡想,這下沒有人跟我分媽媽了吧!繼父回來知道是因為摘梨母親才流產的,轉過頭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從此以後,繼父每回喝醉了酒就無緣無故的發脾氣,我那時候小,害怕,就會哭。一哭繼父更火大:“你哭,哭啥子哭,家裡又沒死人,你哭啥子。”我再哭的時候就只敢晚上躲在被子裡,不敢發出聲音。也是從那時候我才知道,人在特別悲傷想哭的時候,喉嚨會很痛。
第二年,我讀二年級,端午節那天,老師走進教室,特別生氣的說:“我們班有誰還沒交學費,站起來。”我低著頭,很不情願的慢慢站起來。老師說:“下午再不交學費就站在教室門外聽課。”終於捱到放學,我衝出校門,哭著跑回家。年幼的我,自尊心受了傷害,同學們嘲笑我交不起學費,老師不喜歡我一拖再拖,吃了午飯我就不去學校了。母親問我怎麼不去,我低著頭,不說話,任她怎麼問都不說話。母親氣急了打了我一巴掌,我哭著說:“老師說,下午再不交學費就站在教室門外面上課,我不想站在外面……”母親沉默了,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我聽到她哭了。
過了一會,她拿著一個大麻袋裝了一麻袋我的衣服,拉著我就走。我不敢問,跟在她後面,直到見到了一年多沒有見到的父親。我怯怯的站在母親背後,父親過來拉我,我不願意讓他拉。母親簡單的跟父親交涉,我隱約覺得好像是要將我留在父親這邊,我哭得更兇了,完全停不下來。母親說完以後就坐上摩托車離開,我跟著摩托追啊追,從街頭追到街尾,父親提著大麻袋在後面喊我,母親沒有回過頭來看摔倒的我,終於還是走了。
那年我八歲。
回到父親身邊後,父親要掙錢沒時間照顧我,我就跟著奶奶。奶奶年紀大了,我必須學著自己做很多事,自己梳頭,自己洗衣服,被套也自己洗。那時候洗衣服在河邊,河水很乾淨,夏天還好,冬天冰冷刺骨,有次我洗棉襖,打溼了就提不起來了,然後腳一滑就摔進河裡了,伯伯路過把我救上來,凍得我嘴皮都紫了。
我越來越沉默,一到了寒假暑假就去外婆家。外公外婆家是我最最喜歡的地方,有山,有水,還有愛,感覺很溫暖,像個家。吃過晚飯我們三個坐在一起看新聞聯播,家裡有新鮮的瓜果,還有一隻調皮的花貓。每年的假期成了我童年唯一的期盼,考過試等不及拿通知書就去外婆家,生怕耽擱一天。一直到後來小學六年級,外婆去世,我感覺天都塌了,生活一下子沒了盼頭,難過了好長一段時間。初中畢業我就不願意再繼續唸書了,我討厭去學校,拼命的想走出這個家,那時候滿腦子都是對外面世界的憧憬!
十六歲的我就這樣開始了打工的生活。
我剛剛下班回來,早上起來走的匆忙忘了關燈,到樓下看到整棟樓就我這間屋子的燈亮著,這種感覺好孤獨。
你肯定睡了,我剛下班。你好奇我是做什麼工作的吧,我是一名小姐,人們口中的婊子,很不光彩的一份工作。我白天在一家店鋪幫工,下了班過去髮廊接著上班,五點半下了班過去,每天到凌晨兩點就能回來了。運氣好能有一千塊收入,運氣不好,也許會挨頓打。捱打我不怕,什麼都不怕,但是我怕女兒知道我做這個,所以我需要一份正經的工作來掩飾自己的骯髒。
只要能夠跟女兒在一起,我都覺得無所謂了。我要攢夠錢,買一套房子,做個小生意,然後要回女兒的撫養權。我要自己帶她,我要對她好,給她我所有力所能及的東西。
沒讀書後我就一個人在外面租房住了。先是學美髮,學了很久也沒學會,於是放棄了。
十七歲那年,我認識了前夫,他是我生命裡的第一個男人。比我大九歲,偶然的聚會中認識,開始追我。每天接我下班,把我送回去,然後幫我把水燒好,坐一會就走,從來沒有提出過分的要求。一直到後來我生日,我們才確定了戀愛關係。第二天晚上,我下班後,他帶我去他家,到他家以後,他奶奶、爸媽都坐在客廳裡看春晚回放。他媽看他帶了個女孩子回來,拉著我的手,問冷不冷,餓了沒,不停地誇我好看。隔壁他叔叔家的弟弟結婚,張燈結綵,熱鬧得很。那一瞬間,我感覺好溫馨,彷彿又回到了小時候跟外公外婆看春晚的樣子,我哭了,這才是家啊。
就在那晚上,我把第一次給了他。
那年,我十七。
後來,我覺得打工沒多大意思,琢磨著做點小生意。我們開始賣水果,他在前面蹬個三輪車,我坐在後面,無論颳風下雨,都覺得很幸福、很滿足。我把租的房子退了,搬到他家去,跟他爸媽一起住,第一次覺得自己有家了,不再一個人冷冷清清的面對空蕩蕩的屋子了。
日子越過越好。從最初的三輪車,變成小貨車,再到大貨車,從零售,到批發。我在做生意方面比他有天賦,基本上都是我在操持。
十九歲,我們結婚了,雖然沒到法定年齡,但我們還是宴請了親朋好友,熱熱鬧鬧的結婚了。
結婚後兩個月,我懷孕了,婆婆對我很好,不讓我出去做生意了。那段日子我在家幫忙做飯,他一個人做生意,恰好碰到市場改遷,沒了批發攤位,生意也不好做了。和他商量後,我們決定再次幹零售,賣了大貨車,留了個小的,在夜市上擺攤,生意也還不錯。
第二年,女兒出生了。人家說,女子本弱,為母則剛,我像個男人一樣,家裡家外都要照顧。20歲的我,每天在夜市擺攤,臉都很少洗乾淨,更別說化妝了。日子平平淡淡的過,生意不好不壞,掙得不多不少。他開始變得很閒,每天幫我把車開到夜市就跟三朋四友玩去了,到了晚上收攤再過來把車開回去。
漸漸的,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充滿了嫌棄。再後來,他出軌了,一個年齡比我大、比我妖、比我更像女人的一個女人。我眼裡容不下沙子,和他吵,後來升級成打架。再後來,夜市搬遷,生意做不了了,我出來上班。接觸社會後才知道,我跟社會已經脫節了,居然連微信是什麼都不懂。
我開始學著收拾、打扮自己,和他分居了,又自己租了房子一個人住。
婆婆幫帶女兒,我放假就回去看她。他每天無所事事,打麻將,打短牌,各種賭錢。我們越來越遠,見面只剩下吵架。我知道,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最後一次,他差點把我掐死,當著女兒的面,掐了我好久,直到我不能呼吸,意識模糊,才慢慢的鬆手,我以為我死了……
後來,我們平靜的分開了。我恢復了單身,想要女兒,父親問我:“你要孩子的話,誰幫你帶?你自己帶的話怎麼掙錢?”
沒有辦法,我放棄了女兒,交給了婆婆。
2016年5月,之前工作的老闆去外地發展,我失業了。
我記得很清楚,5月20號那天,到處都是過520的情侶,我一個人揣著剛拿的900塊工資往家走。因為不到一個月,所以工資只有900塊。回到家,望著900塊發呆,房東來敲門了。房租一個季度交一次,一次一千塊,本來4月底就應該交房租,拖到了5月20號,我感覺這時候的房東就像小時候那個說下午再不交錢就只能在教室門外聽課的老師一樣。
我沒有開門,因為實在找不到不給的理由,也不好意思一拖再拖。房東敲了幾下見沒人就走了,我在家裡不敢開燈,不敢說話,手機調成靜音,望著天花板,就像小時候倔強得不去學校一樣,不敢面對,只想要躲起來。
屋漏偏逢連夜雨,第二天家裡停電了,電卡上沒錢了。電卡在斷電以後,再刷一次可以透支十塊。這些都是貧窮教會我的常識。看著電錶上的餘額變成了負數,我開始想,我該怎麼辦?
吃過晚飯,害怕房東來敲門,我出去了。五月的天氣有點開始熱了,小城裡有條河,我想著去河邊的椅子上坐一會,到十點鐘再回去。往河邊走,路過了擁吻的情侶,路過了嬉戲打鬧的學生,路過了爭吵的夫妻,路過了衣衫襤褸的乞討者,路過了燈火輝煌,路過了冷清淒涼,彷彿一下子嚐盡了人生百態。
河邊有微風吹過,初夏沒有蚊子,也沒有月亮。我就那樣坐在河邊,對面有幾個女的,坐在一間理髮店裡,又不像是理髮店,粉紅色透明的門簾,裡頭透出粉紅色的燈光,說不出來的曖昧。一個40歲左右的女人花枝招展的站在門口抽菸,我腦海裡就兩個字:風月。一會兒另外一個女人出來,她們開始聊天,隱約聽到其中一個說下午打麻將輸了3000……這個世界就是這麼諷刺,有的人累死累活還在為了一千塊錢房租不敢回家,有的人一場麻將就可以輸3000,那一刻,我突然覺得一切都好可笑。
我過了橋,往那間透著粉色光的屋子走,一步兩步……鬼使神差的走到了門口。我低著頭站在那裡,其中一個女的警惕的問我找誰,我也不知道怎麼的就問她,還招人不。那女的叫我抬起頭來看看,我第一次看到了粉色門簾後面:一個男人在沙發上坐著,一個女人在他懷裡,另一個女人在他旁邊,他一手摟一個,泛著油光的臉,牙齒上好像還有青菜一般,猥瑣的笑。
我一陣噁心。老闆娘問我,以前做過沒有?我搖頭。又問,有沒有男朋友?老公會不會找上門來鬧?我還是搖頭,心裡苦笑道,有男朋友能來這裡?哪個男人會讓自己深愛的女人來做這個?當時我的想法是那樣子的,但是後來還真有個姐妹的老公每天送她來上班,下了班來接她。她上班的時候老公就去茶館喝茶、打麻將、鬥地主。這些都是後來才看到的,一遍一遍的重新整理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
那天晚上,我用身體換來了900塊錢。回到家,望著桌子上的兩個900元,我哭了。一個用了大半個月,一個用了大半晚。我洗了一個小時的澡,拼命的想把自己洗乾淨,我嫌自己髒。第二天早上我主動打電話聯絡了房東,一千塊房租交了,充了100元電卡,買了些肉菜放在冰箱。錢真是好東西,房東拿了錢不再甩臉子了,電錶上的餘額也不是負數了,冰箱看起來也有家的味道了。
吃過晚飯,老闆娘打來電話,叫我別穿那麼保守。掛了電話我換了一條天藍色的裙子,紮起了頭髮,老闆娘看到我眼前一亮,臉上的肉都擠到一起了,眼睛笑成了一條縫。她開始給我化妝,把頭髮放下來,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感覺好陌生,不得不承認確實比平時看起來更有女人味了。老闆娘像是撿了寶,一個勁的對著我笑。那一晚,我掙了一千塊錢,紙醉金迷,燈紅酒綠,我很快就適應了這種日子。
我開始在網上買些露胸低腰的衣服,開始學著化妝,開始往身上噴香水,開始對著噁心的男人虛偽的笑,開始嗲嗲的叫他們大哥,開始不再為了接女兒的時候到底是走路去還是坐車去而發愁,買東西也不再顧忌商標上的價格。有錢真好!六一兒童節,我去學校陪女兒,下午帶她去逛街,給她買了漂亮的裙子、好吃的零食、帶她去了遊樂園,滿足了她對我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女兒開心的不得了。兒童節兩天我沒去上班,陪了女兒滿滿的兩天。不用擔心請假扣工資,也不用擔心女兒突然眨巴著大眼睛說,媽媽我要買那個!再一次體會了,有錢真好!
我變了,這種改變讓我自己害怕,我猶豫著去一家店鋪找了份工作。
幾天沒去,老闆娘不淡定了,一遍一遍的打電話問我怎麼了,問我是不是不滿意現在的分成,問我是不是有誰欺負我。想到那些快速來到的錢,我動搖了,最終跟老闆娘說好,我白天去店鋪上班,下班後過去兼職。就這樣,我白天是店鋪的打工妹,晚上是萬人唾棄的婊子。我始終堅持守著店鋪的工作,儘管我不需要那份工資,但我需要那個身份。我需要一個女兒可以接受的身份,我不可能告訴她媽媽是怎麼掙錢的,我想要她眼裡我一輩子都是好媽媽。
剛開始當小姐的時候我有點飄,後來特別厭倦這種日子。每次看到那個姐妹的老公來接送她,都會忍不住想要吐他口水,我厭惡那種男人,厭惡那個工作,也厭惡自己。
沉陷在泥潭裡的那段日子,我很迷茫,對生活的無奈,對未來的彷徨,還有金錢的誘惑……我不喜歡那種日子,又沒有更好的去處,每天行屍走肉一般。看著那些人覺得噁心,又要笑臉相迎,看著自己噁心,卻又無可奈何。
我眼裡的自己早已破敗不堪,陋質何堪受殷勤。
那個時候,我做夢都沒想到,我還有改變命運的機會。
可命運就是那麼神奇。
幾天前,我徹底告別了過去的自己,告別了這段不堪的歷史。
下定決心離開那份工作是因為一個姐妹懷孕了,去醫院打胎的時候查血,查出了梅毒。我嚇傻了,後怕,慶幸,各種感覺,五味陳雜。我趕緊去醫院做了體檢,確定自己各方面沒有問題後,長出一口氣,決定永遠告別那條路。我怕繼續下去自己也得這樣的病,我更怕有一天女兒會因為我犯的錯嫌棄我。
家裡發生了點事兒,我給我媽拿了4萬塊錢,然後拿出剩下的錢,找了一家正規中介公司,加入了出國務工的隊伍。
雖說好幾年不能回來,但是拼上幾年,回來拿著乾乾淨淨的錢,買套小房子,把女兒的撫養權要回來,然後自己做點生意也好,上個班也行。我這麼堅定的想要女兒的撫養權還有一個原因,我小時候被媽媽送回爸爸身邊,第一次來月經以為自己得了絕症,要死了。我不敢告訴爸爸,也沒有人跟我說那是怎麼回事,我嚇得不敢去學校,躲在家裡哭個不停。這就是沒有媽媽在身邊的女孩子,想起來好心酸,我不願意女兒以後也有這樣的經歷。
我一直堅信,我以後會跟女兒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哪怕是在我墮落的那一年裡,我也不曾懷疑過。正是這種信念,才讓我走過了那段黯淡無光的歲月,迎來了重新開始的勇氣。我會用我的雙手,創造出屬於我跟女兒的美好明天,因為我是媽媽,我不能倒下。
我總覺得,一個女人還會嫌棄自己髒的時候,就還不算徹底的髒。
目前,我的護照已經辦下來了,這幾天在等中介公司辦簽證,把簽證辦了應該就走了。
人生如果錯了方向,停止向前就是進步。這句話好像是易中天說的,但願那些錯了方向的姐妹能夠迷途知返,停下來就是進步,因為終點是錯的。
前半生就這樣了,我們還有明天。
最早的歐洲,愛不是指愛情,愛是在路上,是男人的朝聖之旅。
他們愛上帝,愛神,一路找尋,以此來獲得人生的完整和圓滿。
十八世紀末,愛變成了愛情,男人在路上不再尋找神,女人代替了神。他們將女人當成一條路給自己帶來救贖。
隨著女權主義的到來,男人是垃圾的呼聲甚囂塵上,男人越來越無法滿足女人對愛情的渴望。同時,許多哲學家也認為:愛若變成了愛情,則非常危險!因為女人對於愛情的渴望永無止境。
由歐洲反觀我國,最早的愛指的也不是愛情,不是對人而是對動物,是一種高高在上的施予。愛變成愛情是從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才逐漸在我國被接受和使用。女人,也從那個時刻開始愛情的自我覺醒。
隨著女人的覺醒,她們對愛情的認知越來越清晰,愛情的邊界也隨著她們視野和經歷的豐富而不斷擴張。與此相反,男人對愛情的認知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的身體。當女人已經情竇初開,男人還在嗷嗷待哺。這就是距離。
在男人的世界中,金錢、慾望、地位、成就都比愛重要,愛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是物質的衍生物。一個男人在外賺錢,讓老婆在家裡不用上班,安心帶孩子,這就是他所能想到的愛和付出。而在女人的認知中,賺錢與成功都是男人立身的根本,精神和靈魂上的交流才是愛的表達。網上有句話說:“我抱起了磚就不能抱你,放下磚就沒法養你”,而女人理想的愛情是你一手抱磚一手養我。
男人對愛的認知還停留在溫飽階段,而女人對愛的需求已經跨越到精神層面。所以越來越多的女人對男人失望,不相信愛情,拒絕婚姻。越來越多的男人失守了女人的陣地,他們搞不懂女人,也搞不懂愛情。
男人的苦惱在於我如此愛你,你為何還不滿足。女人的苦惱在於,世界如此之大,為何找不到靈魂伴侶。
誰更委屈,誰更無辜?
其實男女是不同的物種,兩者的邏輯和思維模式完全不同,許多問題無法整齊劃一。男人不是不想滿足女人,而是他找不到方向,他們覺得在愛情裡已經唯唯諾諾,卻總是這也不對,那也不對。他們心力交瘁,不得要領。
愛是永恆的話題,是男女間最樂於探索與竭力抵達的神秘花園。縮短他們對愛情認知的巨大鴻溝,是兩性關係和諧穩定的必經之路。
天賦男人成為女人的守護神,肩負女人快樂和幸福的使命,因此他們的愛情觀念必須覺醒。撇棄粗製濫造,撇棄簡單敷衍,用心體會女人,用心感應愛情。女人要的沒有那麼多,也沒有那麼難,不過是精神上的一點共鳴和慰藉。不是女人要的太多,而是男人始終沒有懂得。好比女人只需要一個橘子,男人傾其所有給了她一車香蕉。給的不是想要的,不是愛情,是負擔。
都說女人應該引領男人,因為女人的愛情觀更成熟,更細膩。可是愛情不是馴化,而是內心衝動和激情的自然流露和體現,沒有什麼比這更真誠,更迷人。女人正是因為馴化的太多,疲憊不堪,從而放棄對愛情的期待和渴望。這實在是一種遺憾。
人類透過尋找另一半來尋找自己,而愛情,是最美妙的途徑。為此,我們應該懷著更虔誠的心來敬畏愛情、珍惜愛情、守護愛情。
男人對世界的理解,就差一個女人的距離。理解了女人,就理解了世界。
女人對自我的不滿,就缺失了一個男人的愛情,得到了愛情,就得到了圓滿。
滿足女人的渴望,修煉愛情的心酸,在愛情中至死不渝,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