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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一直流傳著宋太祖趙匡胤的立下“不殺士大夫”之誓約一事,自南宋起的許多史著中都有詳略不等的敘述。

《三朝北盟會編》稱,建炎元年(1127),隨徽宗北遷的官員曹勳自金國燕山南歸,傳徽宗寄語於高宗曰:“藝祖(即有文德之祖,開國帝王的通稱,這裡指趙匡胤)有約,藏於太廟:誓不誅大臣,言有違者不祥。相襲未嘗輒易。”《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稱,徽宗要曹勳轉告高宗,說“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揮麈後錄》則稱:“恭聞太祖有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言官,違者不祥。”《宋史·曹勳傳》等對此也有所載。

南宋陸游的《避暑漫抄》對此事記載最詳細,雲:

“藝祖受命之三年,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用銷金黃幔蔽之,門錀封閉甚嚴。因勑有司,自後時享及新天子即位,謁廟禮畢,奏請恭讀誓詞。是年秋享,禮官奏請如勑。上詣室前,再拜升階。獨小黃門不識字者一人從,餘皆遠立庭中。黃門驗封啟錀,先入焚香明燭,揭幔,亟走出階下,不敢仰視。上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訖,復再拜而出。群臣及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自後列聖相承,皆踵故事。歲時伏謁,恭讀如儀,不敢漏洩。雖腹心大臣,如趙韓王、王魏公、韓魏公、富鄭公、王荊公、文潞公、司馬溫公、呂許公、申公,皆天下重望,累朝最所倚任,亦不知也。靖康之變,犬戎入廟,悉取禮樂祭祀諸法物而去。門皆洞開,人得縱觀。碑止高七八尺,闊四尺餘,誓詞三行,一雲:‘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雲:‘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一雲:‘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後建炎中,曹勳自虜中回,太上寄語云,祖宗誓碑在太廟,恐今天子不及知。云云。(《秘史》)”

宋代“藝祖”趙匡胤

陸游不僅說誓約刻於碑上,還提到曹勳帶回來徽宗寄語。“誓詞三行”實則兩句,究竟“柴氏子孫”一句緊要,還是“士大夫”一句緊要呢?清代學者袁棟指出:“雖有三語,其實止一語也。末行是總束語,中行是陪襯語,止有首行是主意。宋祖得天下於小兒,原有歉於隱微,故為是誓碑。而其忠厚處實過於六朝五代遠矣,宜其享國久長哉。”然而,後世議論“宋太祖誓碑”,倒是多以“不殺士大夫”為中心。

近代史學家張蔭麟於1941年發表的《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中指出:“太祖不殺大臣及言官之密約所造成之家法,於有宋一代歷史影響甚鉅。由此事可以瞭解北宋言官之張橫,朝議之囂雜,主勢之降殺,國是之搖盪,而荊公所以致慨於‘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法必行’也。神宗變法之不能有大成,此其遠因矣。此就惡影響言也。若就善影響言,則宋朝之優禮大臣言官實養成士大夫之自尊心,實啟發其對於個人人格尊嚴之認識。此則北宋理學或道學之精神基礎所由奠也。”有宋一代文化繁榮,理學昌盛,成就了漢唐之後又一個思想文化高峰,這跟“宋太祖誓碑”繁衍出“不殺士大夫”的制度設計是密不可分的。

那麼,對這個歷史上很多人叫好的宋太祖立的這一“祖宗家法”,毛主席是如何評價的呢?毛主席在讀《宋史》時,看到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楫,被宰相趙普陷害論死,後流放沙門島時,批註道:“說不殺士大夫,偽也。”這顯然是批評宋太祖趙匡胤的。

趙普是北宋的開國元勳,功勳卓著,居官兩朝,三次入相。兩朝出入三十餘年,共做近十四年的宰相。

趙普一直是宋太祖寵信的重臣。他預謀陳橋兵變,使趙匡胤黃袍加身,建立趙宋政權;他制定“先南後北”戰略,使北宋基本實現統一;他倡導強幹弱枝政策,使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空前強大。毋庸置疑,趙普對建立宋朝的一代基業貢獻很大。然而,趙普雖足智多謀卻不好讀書,後來在趙匡胤的勸告下開始讀《論語》,有“半部論語治天下”之說。趙普因深得皇帝信任,又大權在握,因而剛愎自負,專斷自裁。他常在衙署座位後邊,放置兩口大甕,凡是不合他意的內外表書,就擅自丟在甕內,一燒了之。為此,他也得罪了不少人。

在《宋史》中,敘述了趙普陷害樞密直學士馮瓚、綾綿副使李美、殿中待御史李楫一事。趙普為什麼要用不光彩的手段,給三個人定下“貪贓枉法”之罪,置這三個人於死地呢?實質就是妒忌他們的才能。馮瓚招來的殺身之禍是因為他得到了宋太祖的賞識。宋太祖曾在不少場合誇耀過馮瓚有才,是當代罕見的奇士,表示要重用馮瓚。這話被趙普聽了很不是滋味。如果馮瓚是古今罕見的奇才,豈不是說他趙普才能遠遜於馮瓚嗎?將來馮瓚上去了,哪還有趙普之位?於是,趙普出於妒能之心,先想辦法將馮瓚弄到梓州去做官。後來又耍了些花招,給馮瓚定了個不小的罪名(“貪贓枉法”罪),按此罪,該當處極刑。另外兩個人李美、李楫與馮瓚情況差不多。但宋太祖因惜其才,堅持不殺馮瓚。但將三人流放到一個沒有人煙的荒島,並且規定,即使逢大事慶典,都不得赦免。這實質上與判處了死刑沒有什麼兩樣。

毛主席在看了這段歷史記載後,揮筆批下:“說不殺士大夫,偽也。” 毛主席在這裡指出的是,既然制定了“不殺士大夫”的政策,那麼,就該堅決執行此策,而對馮瓚等三人的處罰,看上去是沒殺三人,實則“流沙門島,逢恩不還”本身,已經是讓其只有死路一條了。作為一介文弱書生,流放荒島過活,才能不被用,書也無得讀,還得與周遭惡劣的環境做鬥爭,這與判了死刑又有什麼兩樣。這實在是太“虛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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