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車主非常愛惜自己的車,開了很多年都保養得很好,有時候車子開久了,都有感情了。宋女士就是如此,她有一輛開了8年多的汽車,平時很注重保養,很遵守交通規則,沒出過大事故。最近這輛車子的發動機的故障燈總是亮,宋女士非常擔心,於是她把車子開到了當地的4S店進行了檢修,汽車檢修完後,宋女士接到了4S店的電話,這個電話讓她懵了。
宋女士的這輛愛車,是2010款的,車子在送到4S店檢修時,維修人員進行了系統的檢測,表示車子沒有什麼大問題,只是有點積碳,需要清洗,還有點配件的問題,於是宋女士花了2000多元來維修汽車,車子停在4S店,宋女士就離開了。
可是第二天4S店的工作人員給宋女士打電話說汽車自燃了,宋女士懵了,以為自己聽錯了,好好的車子怎麼自燃。於是宋女士趕到了4S店,看到了自己的愛車已經被燒得不像樣了。車子是停在4S店的停車場的,宋女士覺得自己把車交給對方時還是好好的,現在出了這種問題,理應4S店負全責。
宋女士的這輛車,右前方的保險槓引擎蓋都已經燒了,還有股子燒焦的味道,車子報廢了。4S店的工作人員透露,車子是修好後停到這裡的,當時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停車的地方也沒有監控,是工作人員無意中發現宋女士的車子冒白煙,才知道的。
4S店的工作人員表示車子沒有拆解沒有做鑑定前不能判斷具體的原因,他們初步懷疑是右側線路電源老化造成的。對於這點宋女士不認同,如果線路老化有問題,為何在交接車的時候沒有說,現在這樣說無非就是推卸責任。4S店表示車子可以找第三方來做鑑定,但是車子開了8年多,造成自燃的原因太多,鑑定時間又長,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可是宋女士不接受,她覺得自己的車子保養得好,另外好好的車就沒了,她接受不了,宋女士要求4S店賠償10萬元。雙方心理價位差距太大,協商不了,宋女士表示她會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