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想買套房子不容易,有人花光了半輩子積蓄才買得起。買房子可以升值,可以出租,是一種比較保險的投資。買了房就算不住都會有安全感。張女士也買了套房,她買的不是住宅,而是一個68平方米的寫字樓,當時花了70多萬。業主張女士想把它租出去,由於對租金的價格不滿意,這個房子一直空置著,可是前幾天中介告訴她,她的房子已經有人住了。
中介的話讓張女士大吃一驚,自己的房子怎麼會被別人佔用呢?從中介發來的照片上看,佔用張女士房子的是這座寫字樓裡的保潔阿姨,從圖片中能看到保潔阿姨、辦公桌椅、推車還有晾曬的衣物。這裡成了保潔辦公室。
業主張女士非常氣憤,要找物業討個說法。張女士來到寫字樓內,發現張女士的房子裡已經收拾乾淨,人員全部撤離了。張女士表示是她發現後人員才撤離的。
張女士找到了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的負責人表示這是公司保潔阿姨的個人行為,物業公司是明令禁止的。物業的話有點讓人寒心,尤其是保潔阿姨們。張女士表示保潔阿姨是物業的員工,做錯了事情,物業作為管理者不能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隨後物業找到了保潔主管,這是這位保潔主管自作主張,拿了張女士房門的鑰匙,讓保潔阿姨進去休息辦公的。保潔主管透露,由於物業安排的保潔辦公室在旁邊的寫字樓,每次打掃衛生不方便,尤其是推車老是佔用電梯,很多人有意見,所以才佔用了張女士的房子,自己法律意識薄弱,也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她向張女士真誠地道了歉。那麼保潔主管是從哪拿的鑰匙呢?物業保管鑰匙的工作人員透露由於保潔主管是公司員工,她要拿走鑰匙,就給她了,也沒想到她做出這種事。張女士表示自己的房子被侵佔是事實,而且佔用了將近半年,既然佔用房間,就要給租金,按一個月4000元租金來算,張女士只要物業公司給3個月租金就可以了,也就是1萬2。可是物業公司並不願意,公司負責人表示自己並沒有和業主張女士簽訂租房合同或者協議,租金不能由張女士單方面決定,公司方面雖然有過失也不該賠這麼多錢。諮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表示物業保潔阿姨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物業公司存在管理疏忽的問題,也要負責。張女士就賠償金額問題還在和物業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