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x Day
這是這一系列的第 72 次推送。每次推送會在晚上8時24分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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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可以無所事事嗎?可以不反映現實嗎?可以不關心民生疾苦嗎?
Bex Day 小姐的這10張照片告訴我:當然可以。而且一點毛病也沒有。
攝影術自從19世紀被髮明至今,攝影的功用一直在擴充。
最開始,攝影術只用於拍攝家庭肖像。一家人坐在一起拍攝一張合影,對家境還不錯的家庭來說是儀式感很強的一件事。當時曝光時間需要特別長,要求模特保持十分鐘甚至更長時間不能動,不然畫面就會變模糊。
很快,攝影術開始參與社會治理。
這張肖像與當時監獄攝影的標準相比,不同尋常。因為它把側面和正面的肖像結合在一張照片中。囚犯們舉起手來展示他們的身份特徵和細節,比如紋身,比如缺少的手指。警局在他們的右肩位置放一面鏡子,以捕捉他們的側面。
沒辦法,當時膠片真貴,成本真高,想盡量節省膠片,就只能選擇這麼拍。
早在1840年代,為犯罪嫌疑人拍攝收監照,已經進入倫敦警局的工作流程。攝影術剛發明不久,已經快速被多國採用,參與高效的社會治理。某種意義上說,攝影術的發明,大大升高犯罪成本,同時也大大提高警方的偵辦效率。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攝影術又開始進行戰爭記錄,首次讓全世界各國人透過刊印的照片來了解:戰爭,到底是怎樣恐怖的一臺絞肉機?
以上所提到的攝影的功用,全部在於“記錄”和“見證”。也就是,著名的“此曾在”:這件事,曾經發生過,你不信?有照片為證。
在當代攝影範疇,關於攝影的表達已經遠遠超出記錄與見證的範疇。事實上從本質來看,所有用攝影來進行的見證與記錄,多多少少都存在不客觀。這種不客觀,從你選擇使用哪一個焦段的鏡頭,已經開始展現。
虛構又如何?虛構可以非常美,可以表達很多私人的情緒。將一己之私,呈現於公眾視網膜上,其魅力絲毫不比“為民請命”的傳統紀實攝影弱。
因為,個人情緒的翻江倒海與驚心動魄,絲毫不亞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場。而且在如今的短影片和直播時代,攝影更應該將敘事功能讓渡給影片平臺。與攝影相比,影片的敘事能力要強大得多。讓攝影安安靜靜,迴歸攝影本身,或許是對攝影最好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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