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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提出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等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並且要求各地各高等學府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重點自查自糾是否存在評價指標單一、評價使用功利、高額獎勵論文、抄襲代寫論文、非法買賣論文、學風建設虛化、學術權力異化等突出問題。「唯論文」:論文數量作為唯一評價依據內地高等學府長期以來對學術人員的學術評價、職位晉升等大多依據論文發表數量,以發表論文數量以及影響作為唯一評價依據的現象被統稱為「唯論文」。中新網報道,教育部出招整治高等學府哲學社科研究評價中的「唯論文」現象,為學術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底線要求,並要求各地各高等學府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教育部:整治亂象《意見》包括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不得過分依賴國際資料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準;不得盲目採信、引用和宣傳各類機構釋出的排行榜,不過度依賴以論文發表情況為主要衡量指標的排行性評價等「十不得」。教育部表示,「唯論文」現象造成內地「學術功利化浮躁化、創新創造動力不足、違揹人才的成長規律、侵蝕學術風氣、汙染學術生態等系統性危害」。另外,教育部亦要求各地各高等學府要針對10個「不得」,組織「唯論文」問題的專項整治,以及開展學風教育和警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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