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正加強代開發票管理。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徵管和科技發展處釋出關於推行委託代徵代開發票系統“刷臉”實名驗證的通知。
自2020年12月16日起,委託郵政等第三方單位使用的委託代徵代開發票系統全面推行“刷臉”實名驗證,包括與稅務機關簽訂委託代開普通發票協議和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的所有委託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網點。
不僅僅是山東,上個月福建省也釋出關於電子稅務局啟用刷臉身份驗證功能的通告。
目前,電子稅務局已啟用刷臉身份驗證的事項有:印製有本單位名稱發票、代開發票作廢、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票種核定、發票領用、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初始發行等。
代開發票為何要“刷臉”實名驗證?根據稅務總局實名辦稅要求,稅務部門規範實名辦稅流程、資訊採集範圍和驗證手段,從源頭防範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從事涉稅違法活動,經過實名資訊採集和驗證的納稅人,再次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時,不需要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影印件等資料。
據新稅網獲悉,目前稅務局查處多例第三方代開發票機構冒用他人資訊代開發票涉稅犯罪,當前發票代開詐騙屢禁不止,一般代開發票有三種騙法:一是以代開發票為名,直接騙錢的,根本就沒有發票。按名片聯絡後,大部分要求先打錢再開票,類似於電信詐騙,錢打過去後,對方便消失;二是提供的所謂“正規”發票壓根就是假票,而騙子以“親戚在稅務局上班”等各種謊言矇蔽購買者。三是提供丟失、被盜、成立虛假公司騙購的發票,稅務機關稱為失控發票,這些發票不能使用,納入虛假髮票序列。
緊急提示:買賣發票雙方均屬違法,買虛假髮票不僅上當,而且要受罰,嚴重的還要追究刑責。請務必到稅務大廳或郵局等正規代開點代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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