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江陰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江陰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清單》(澄政辦發〔2020〕67 號)(簡稱行政處罰“三張清單”),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在全市全面實施。一起來看~
依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梳理、誰公示、誰解釋”的原則,行政執法部門共梳理編制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229項,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處罰事項157項、減輕處罰事項31項,涉及市公安局、住建局、財政局、城管局、自然資源規劃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人社局等11個職能部門。
下階段,要把落實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工作,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結合起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確保“三張清單”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同時,以推行行政處罰“三張清單”為契機,進一步改進行政執法理念,堅持依法監管、執法有據、程式合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格遵守執法程式規定,依法做出執法決定,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法治精神,做到剛柔並施、法理相融,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及時迴應市場主體需求,努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助力江陰經濟社會發展,為打造最優營商環境城市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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