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重點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個方面的要求,強調“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域性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我們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定不移厲行法治,一個重要意圖就是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起學習總書記相關論述!
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
我們黨執政60多年來,雖歷經坎坷但對法治矢志不渝,從“五四憲法”到前不久新修訂的憲法;從“社會主義法制”到“社會主義法治”;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們黨越來越深刻認識到,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沒有全面依法治國,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
從這個戰略佈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我們的戰略佈局就會落空。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係,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
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黨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什麼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麼時候就國泰民安;什麼時候忽視法治、法治鬆弛,什麼時候就國亂民怨。法律是什麼?最形象的說法就是準繩。用法律的準繩去衡量、規範、引導社會生活,這就是法治。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
保障了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穩定性
我多次說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實踐證明,透過憲法法律確認和鞏固國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並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保障了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穩定性。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檢驗法治建設成效,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實現國家治理制度化、程式化、規範化、法治化。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
法治是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深化基層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設建立在紮實的基層基礎工作之上,讓依法辦事蔚然成風。
——2016年3月7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黑龍江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一些國家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
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後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我們必須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
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不斷完善頂層設計,不斷創新和深化依法治國實踐
法治建設的中長期目標,要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形勢、法治建設程序和人民群眾法治需求,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協同。我們要不斷完善頂層設計,不斷創新和深化依法治國實踐。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
我們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就是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我多次強調,在“四個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徵程上,我們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使法治和德治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法律是準繩,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時候都不可忽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依法執政基本方式落實好,把法治中國建設好,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16年12月9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長遠考慮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既是立足於解決我國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矛盾和問題的現實考量,也是著眼於長遠的戰略謀劃。從現在的情況看,只要國際國內不發生大的波折,經過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應該可以如期實現。但是,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週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都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提升法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
要樹立全週期管理意識,加快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型城市特點和規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讓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
——2020年10月14日,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週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
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絡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加快建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
隨著時代發展和改革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對科學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我們要在堅持好、完善好已經建立起來並經過實踐檢驗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點和衝突點,統籌謀劃和整體推進立改廢釋各項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努力提升執法司法的質量、效率、公信力
執法司法公正高效權威才能真正發揮好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效能。要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努力提升執法司法的質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繼續健全制度、完善體系,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要繼續健全制度、完善體系,使監督體系契合黨的領導體制,融入國家治理體系,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2020年1月13日,在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堅持依法審計,完善體制機制
審計機關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職責,堅持依法審計,完善體制機制,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對審計工作作出的指示,據新華社北京2020年1月2日電
把追求效率同實現公正有機統一起來
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執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把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實現公正、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
——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要遵循司法規律,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結合起來,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開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提升改革整體效能。要統籌推進公安改革、國家安全機關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能力。
——2017年7月,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的指示